《保险调研报告(实用4篇)》
保险调研报告(精选4篇)
保险调研报告 篇1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认真组织、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必然性及目的和意义,结合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实际,深入到参保单位,对退休人员和破产关停企业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进行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破产关停企业医疗保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现有参保县属企业75户,其中有政策性破产企业1户(含云师清酒厂和副食品厂)、关停企业7户,共有退休人员190人、在职人员548人(其中建筑公司27人、政府宾馆36人、云师青酒厂86人、副食品厂37人、造纸厂301人、木材加工厂38人、丹丹科技园23人)。自我县XX年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这些企业一直处于关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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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根本无力缴纳职工的基本保险费,就连基本生活费都分文未领过,只有其中的190人退休人员,在XX年8月已按照××县人民政府XX年第24次常委会议纪要要求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些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参保问题,然而,那些在职的548人,仍然因企业困难而没有能力参加医疗保险。据查,这些困难群体只有极少数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原因是困难,其次是保险意识不强。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现有参保退休人员3458人,其中县属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1364人、上级驻县单位403人、县属企业1691人,从XX年把破产关停企业中的190个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我县真正实现了退休人员参保率100%,但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缴费基数未统一,县乡财政供养单位实行“单基数”缴费,即单位只按在职人员总数及工资总額缴费,退休人员单位和个人都不缴费,支付确有困难是财政追加预算兜底办法;其它单位实行“双基数”缴费,即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一样,单位都要缴费,只是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三、对策与措施
(一)完成企业改制。政府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想尽办法帮助他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改制,使他们的企业员工身份得到置换,并且通过置换得到的经济补偿以促进他们自谋职业或再就业,这是上策。
(二)出资买保险。在改制确实不能操作的.情况下,政府应通过民政的困难救助方式,出资将他们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70元,548人共需资金38360元,可过渡性地保障他们的医疗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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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待他们所在企业完成改制后,再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继续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双基数”统一为“单基数”缴费。现有的3458人参保退休人员中,县乡财政供养的1364人,除XX年财政预算了一年的保费后,再也没有预算了;企业20xx人参保退休人员中,有1130人早在、XX年的企业改制中进行了“一次性清算”,不再缴费;只剩下964人延续着“双基数”缴费,XX年人均缴费1680元、总額162万元,如果实行单基数,就意味着XX年应收的2966万元将减少162万元。
(四)对企业缴费率降低1%。现行单位缴费比率为10%,全年应缴保费1272万元,如果把缴费率降低1%,就意味着XX年基金将减少127.2万元。
(五)XX年保费预算收入2966万元,与XX年的2871.6万元相比,将增收94万元,XX年基金支出2671.4万元,当期只结余了200.2万元。如果实行单基数缴费和对企业缴费率降低1%办法,XX年基金收入将减少289.2万元,只可能收入2676.8万元;如果XX年的基金支出水平能与XX年保持完全一致,XX年的收支结果将仍然能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目标;如果XX年的医疗需求水平继续同XX年一样的增涨速度,XX年基金将会赤400-500万元左右。
(六)财政预算应到位。财政在每年的医疗保险缴费预算时,应按照政策规定的“工资总額”足额预算,这是实行“单基数”和“降低费率”的充分必要条件。
保险调研报告 篇2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各类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有效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县由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工商、税务、经济商务、供销、粮食等部门,按照条条管理、块块分割,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所有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类用人单位参保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的同时,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加大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基本形成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位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有各类用人单位 367 户,涉及职工 26472 人(在职 19686 人,退休 6711 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 283 户,涉及职工 15957 人(在职 11654 人,退休 4303 人),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 84 户,涉及职工 10515 人(在职 8032 人,退休 2408 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 15957 人,欠缴保费 468 万元;参加失业保险 7327 人,欠缴保费 506.8 万元;参加医疗保险 15957 人;参加工伤保险 946 人。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 6690 人,欠缴保费 437.56 万元;参加失业保险 2323 人,欠缴保费 47.71 万元;参加医疗保险 3476 人,欠缴保费 264.45 万元;参加工伤保险 3257 人,欠缴保费 18.27 万元;参加生育保险 2301 人,欠缴保费 15.25 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1、部分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个别企业未参加社会保险。一是个别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在稳定员工队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因而缺乏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二是员工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的意识,由此减弱了他们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这一点在我县的外来企业中较为突出。
2、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仍然存在。我县的企业一般都是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科技含量低、产品档次不高企业,产品成本高、利润低,有些初始运行的企业都在负债经营。为维持企业的生产经营,部分企业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3、存在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失业、工伤风险较低,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积极性较高,而不愿参加失业、工伤保险。我县大多数企业员工是本地农民,就近务工,半工半农较多,因此多以土地为保障,所以参保缴费意识淡莫,只求多挣点钱,从而存在尽量少参保甚至不参保现象。
4、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企业为尽可能降低企业成本,保证利润的最大化,想方设法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
5、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导致参保管理困难。目前,我县相当部分企业的员工大多属于临时用工,存在今天干,明天走的现象,人员极不稳定。社保经办部门很难准确掌握企业职工人数,多数老板都会以此为借口不参加社会保险。另外,由于各地社会保险制度不衔接,在政策上也有一定差异,许多外来务工人员考虑到在务工当地参保几年,一旦回乡又是一件麻烦事,因此务工人员不愿参保。
6、企业改制进程缓慢导致部分人员参保困难。 由于我县企业改革的进程较慢,而且原来单位欠费时间较长,企业长期处于关闭、停产阶段,间断缴费情况存在,而这些单位的人员又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到私企去打工,他们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而又与新单位形成了实际劳动关系,在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时非常棘手。
7、社会保险政策的盲点导致部分人员参保较困难。 在实行社会保险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原三社企业(铁器社、缝纫社、补鞋社)人员,未能参加社会保险,在企业关闭破产后,失去了退休费来源。现在年老体弱多病,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相当艰难。去年,省政府虽出台了川办发 185 号文件,解决原国有、集体企业超龄未参保人员老有所养问题,一次性参保缴费额近 4 万元,因这部分人员无力支付所交的巨额保险费,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对策
第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目前,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保缴费较困难,反应出制度、体制、管理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征缴,搞好宣传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引导,工商、税务部门应搞好监督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对参保缴费的执法检查、监督等工作都要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第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意识。用人单位员工特别是民营企业员工对社会保险在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是目前阻碍社会保险缴费进展的现实问题。因此必须充分发动新闻媒体、社区组织、厂矿企业、社保主管部门和其他宣传机构,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在社区、村开设社会保险咨询站点,开展咨询服务;同时要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险意识,牢固树立参保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观念。
保险调研报告 篇3
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 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XX年间增长了2.52倍,而XX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 保障水平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
保险调研报告 篇4
猪粮安天下。生猪与粮食一样,始终是一个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根本问题。从XX年开始,中央、国务院根据发展生猪生产和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执行政策性生猪保险,随着生猪保险政策在我市的推进,该项政策已逐渐成为深受农户欢迎的“民心工程”。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生猪保险包括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其中能繁母猪保险是全面实施,而育肥猪保险在全国还是试点阶段,**省是首批开展育肥猪保险的省份。我市政策性生猪保险分别由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财险公司承保,其中巴州区、南江县由人保财险公司承保,通江县、平昌县由中华财险公司承保。全市畜牧系统主管机构(即市、县、区畜牧食品局)不直接参与保险工作,保险公司在各乡(镇)指定代办人,具体负责保险工作的实施。各县(区)乡(镇)畜牧站如受保险公司委托,则由其指定的代办人组织协助实施。XX年,根据国家、省上要求,我市共承保能繁母猪21.7万头,收取保费259.8万元,补助金额1039.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49.5万元、省上补助233.8万元、市级补助39.0万元、县级补助116.9万元);保险公司理赔1.1万头,赔付976.0万元(包含XX年投保XX年赔付的部分能繁母猪)。育肥猪34.9万头,收取保费188.2万元,补助金额439.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2.7万元、省上补助213.3万元、市级补助31.4万元、县级补助131.8万元);保险公司理赔11.5万头,赔付406.2万元(包含XX年投保XX年赔付的部分育肥猪)。
二、主要问题
(一)认识需进一步提高。政策性生猪保险的执行,是中央、国务院为广大养殖生产者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和确保养殖增收的一项惠民措施。其保险的措施办法,是由国家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等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规律而确定的。而在部分地方,由于对政策性生猪保险认识不足,存在生猪保险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对于农户,由于缺乏对保险的深刻理解,认为育肥猪保险是“挑肥捡瘦”、能繁母猪保险是“一发一收”。
(二)保险机制有待完善。育肥猪保险每年只能办理一次,保险期限为4个月,而农户养殖的'生猪出栏时间一般都超过了4个月,剩下的8个月时间农户不能办理保险业务,因此,农户对此反映比较强烈。虽然国家在制定该项政策的时候,是根据生猪的生理特点和出栏周期制定的,但保险机制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业务职能存在混淆。畜牧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保险业务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各乡镇代办员负责组织实施,畜牧部门并不直接参与保险工作。但由于部分乡镇畜牧站职工作为保险公司代办员,致使保险部门和畜牧部门业务存在混淆,往往给农户形成误导。
三、对策建议
针对我市政策性生猪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广泛宣传政策性生猪保险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示范引导。在政策性生猪保险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方法,用典型事例做榜样,使农户看到买保险的好处,然后逐步进行推广。三是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基层畜牧、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挑选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代办员,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主动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保险运作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积极主动参与建立面向农民的保险保障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险政策,深度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要发挥保险行业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提高保险工作的运作效率。三是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扶持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等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