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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调研报告汇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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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调研报告汇编(通用2篇)

产品调研报告汇编 篇1

近年来,随着等现代养殖企业的入住投产,区畜牧养殖业得到长足发展,个体养殖户也在农业优惠政策及市场引领下蓬勃发展。伴随养殖量及规模的扩大,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面临严峻考验。当前,畜产品病害、药残及人为添加违禁物品等问题成为了畜产品消费的敏感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促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畜产品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更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下面就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一下分析。

一、我区畜牧养殖现状

XX年底,全区生猪、牛、羊、禽存栏分别达到20.06万头、4.72万头、18.11万只、417.6万羽,生猪、牛、羊、禽出栏分别为21.56万头、1.50万头、15.05万只、860.19万羽,肉类产量4.30万吨,禽蛋产量0.47万吨,奶类产量3.28万吨,同比增长14.89%、10.14%、87.42%,肉蛋奶总量达8.05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6.45亿元,同比增长36.08%。目前,全区养殖户户,其中生猪988户,肉牛44户,奶牛9家,肉羊345户,禽类174户。饲料生产企业一家,兽药经营户25家。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近年来,区畜牧局不断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措施,完善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实际需要尚有差距。畜牧局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1人,设有内部6个科室及5个基层防控所。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主要由一名副局长分管,由兽医站(1人)牵头,各基层站所(1—2人)负责。所以,人员相对短缺。在检测能力上,畜牧局由专门的实验室和检测人员,区政府每年投入20万元左右,但主要进行的是疫病的检测,对影响畜产品质量的“瘦肉精”、药物残留、奶产品质量等无法确证,只能到上级送检。今年以来,区畜牧局依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全年监管方案,区局内设机构按照一岗双责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每个季度实施畜产品的质量抽检,主要检测生产环节和屠宰环节,兼顾流通环节。

三、当前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虽然近几年我区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件,但我区畜产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有:

(一)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不管是养殖户、屠宰场,还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户,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畜产品安全意识淡薄,是畜产品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有的群众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认为以前多年来都有食用死亡畜禽现象,也没有见到发生什么严重后果。目前养殖户对病死畜禽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扔掉或者埋掉的;自己食用的;低价卖掉的。这是造成病害肉屡禁不止的源头。

(二)检测手段落后。目前,动物产品常规检疫主要靠感观和普通光学显微镜检查,设备十分简陋,开展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验检测手段和仪器设备就更加匮乏,目前我区畜牧机构不完全具备检测条件。政府对畜产品安全检测的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不配套,动物防疫监督和兽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基础设备薄弱、手段落后、人员不足,加之饲料、兽药生产厂家纵多,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不健全。我区畜牧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从传统习惯沿袭过来的养殖方式带有普遍的保守性、盲目性,还需要一支数量大、素质高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队伍去矫正、去引领。目前,我区畜牧机构人员少,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不配套,无专职从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员队伍,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综合服务能力较差,这都影响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管理和执法力度不够。目前,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涉及畜牧、商务、工商、卫生、质监和公安等部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畜产品在生产环节由畜牧部门管理,经营环节由工商部门管理,生猪的定点屠宰由商务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职责范围不清,协调不畅通,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到位,监测没有手段等均制约了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我们将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组织人员搞好集中抽查行动,营造好气势和氛围;二是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工作上的衔接和违法案件的移交、处罚;三是加大对养殖户,兽药、饲料经营户的.监督检查及宣传培训工作;四是努力争取政府的财政对检验检测设备、能力的支持。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独立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首先要成立独立的执法监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当前,畜牧局集“三员于一身”,即发展生产的运动员,指导生产的教练员,监督生产的监督员。如果不转变角色或实现专职监督,就无从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畜牧兽医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完善乡、镇、村级防检疫服务队伍,提高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福利待遇,增强对全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能力;培养、选拔专业人才担任基层检疫派出机构负责人,引入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考核,不断提升检疫人员整体文化、专业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责任追究、违法处理、证照管理、财务管理、案件办理等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不断规范检疫行为,加大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监控力度,搞好产地和屠宰检疫。形成以区级日常监管检测为主体、乡镇简易快速检测为补充的格局。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水平,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存栏畜禽强制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真正构筑起坚固的免疫保护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的死亡率,从源头上提高畜禽的质量。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要强化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要严格防止和认真解决好监管脱节和相互推诿等问题,做到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三是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并与各站、所检疫监管人员、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层层签定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任务明确到人。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文明执法,树立行业新风,建立一支政策法规水平高、业务技术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四)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方式的转变。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畜牧生态养殖小区,扶持农户建设标准化饲养场,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饲养程度,提高畜禽饲养水平和动物防疫水平。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入手,积极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从加大标准推广应用力度入手,积极建立畜禽养殖标准化体系,提倡健康养殖、清洁养殖、生态养殖;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积极指导企业和农户合法、合理使用养殖投入品,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从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推行养殖企业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制度,产地产品检测及准出制度,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关。加大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推进力度,推动企业和农户承诺生产和销售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五)严格畜产品市场准入,加强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畜产品生产各环节的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假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集中打假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治标要治本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查和抽检等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饲料、兽药和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最终畜产品的质量和消费安全。督促市场、企业认真执行对入市(企)产品的索票索证制度并建好购销台帐,建立报告制度,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安全。应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对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措施。

(六)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强化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职责、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要按照从生产地到销售地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档案登记制度,记录生产者以及基地环境、养殖投入品的管理、使用等信息,确保全程质量控制信息的传递和可追溯,形成互联互通、产销一体化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同时加强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殖户、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警示系统,适时公布有关生产者、流通者的诚信状况,并实行失信惩罚机制。

产品调研报告汇编 篇2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的性能更加多样化,相应的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买方市场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异常激烈,而竞争的实质是质量竞争和成本竞争,有些企业通过偷工减料牺牲质量降低成本的做法,短期内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如果质量上不去,再有成效的市场营销也只能是前面开拓市场,后面增加投诉,同时给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近年来,我局积极履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全县车用油品、车用尿素、化肥、非医用口罩、农膜、塑料购物袋、儿童用品、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效果,但总体来说还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结合县的现状、结合周边县区情况进行了分析调研,对产品质量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改善改进和完善,积极寻找有效的方式,不断的提升产品质量监督和整治的有效性。

一、县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保持在%以上,全县未发生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曝光或通报情况,未发生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商品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多家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将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纳入企业发展基因。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家,全县企业质量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人员水平与工作要求不匹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要求监管人员具备较为完备的业务知识。但自年县级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年轻的公务员招录较少、基层执法队伍老化严重。已县局为例,队伍平均年龄达岁,50周岁以上的人员超过%,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能力不够,对质量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同时,三局合并以来,基层一个科室可能对应上级4、5个部门甚至更多,而且还要承担地方政府布置的很多工作,因而对于上级部署的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疲于应付,一定程度上存在闭门造车的现象,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监管过程中重处罚轻整改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每逢各类产品质量安全在全国范围内出现问题时,各级市场主管部门立刻逐级下发检查整治文件,责令县级局开始检查。由于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大,时常会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警告或处罚了事,对市场主体的整改和常态化保持情况关注的不够,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不够,导致市场主体规范提升不到位。

(三)检验检测能力支撑不足。产品质量检验是保证不合格产品达到整治的关键步骤,检测机构的专业能力将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整治的有效性。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资源分散、检验技术落后以及检验人员专业能力偏低的问题很严重。有些检验机构考核机制欠妥,导致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时为了完成“抽到率”,不按抽样规范去抽样。如:在肥料产商品抽样时,不按照基数确定抽样袋数,为了快速完成任务,仅在一袋内抽取,这样就导致无效检验报告的产生。另外还有不符合抽样条件的产商品,人为地创造条件进行抽样等。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的有效性。

(四)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意识淡薄。我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居民日趋成熟的消费理念相比,我县消费者的质量意识还是十分薄弱,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对假冒伪劣商品可能发生的危害认识不足,低廉的价格往往成为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时的最主要因素,这种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占据大部分市场,给彻底整治带来了困难。

三、下一步应对措施建议

一是加快开展质量监管人才梯队培养。通过“走出去”学习、“请进来”讲课,加快县域质量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技术执法向纵深发展,为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打造更有归属感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同时,将自身工作与同级别先进地区全面对比,及时总结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队伍培训提高方向,力争在推进创新监管和人才提升上体现更大成效。

二是不断优化质量监管法治化规范化进程。把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作为基础工程,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在清理整顿中完善法律体系,建立起规范统一、权威高效的制度体系,在缩减权力“任性”空间的同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在监督执法中彰显法制权威。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让法律“长牙”,让制度“生威”,彰显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的权威。

三是高效推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市场化管理。一方面,鼓励检测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实施市场化管理,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培优检测机构。鼓励检测机构推动人才科研、通过培训以及激励自制等方式促进工作能力和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通过提高检验设备的现代化水平以及检验自主的先进性,全面解决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也为检测机构赢得市场和口碑。另一方面,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约束。制定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实施办法,保证工作的统一性护理性以及规范性。确定产品抽检分离制度,要求检测机构将抽样和检验分开,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滋生腐败现象,保证产品质量检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加大对生产不合格产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切实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四是全面组织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以质取胜”的理念和质量提升,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成果和工匠精和质量技术及时等基础宣传,适时曝光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社会关注的质量信息的情况,有效引导消费者、规范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安全进企业活动,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推行标准“领跑者”制度,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手段,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助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