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合集两篇)》
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通用2篇)
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篇1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等法律文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及案件卷宗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科室执法情况汇报、部署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局依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针对各部门职责,在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时,该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的行政权限、范围等执法职能,从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并做了具体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核准权、审查权、检查权和处罚权。20xx年以来,我局行政处罚立案11起,结案5起。在执法过程中,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1、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并出具财政部门同意执法的罚款依据,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
2、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按期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行政
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质监,全面实现建立法制质监的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篇2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法201288号)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目标,正确处理“教”与“罚”的关系,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整体联动,依法公正办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截止目前,未出现错案或败诉案件,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作一汇报。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办事的高度上来,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人员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31例,其中工程项目招标核准14例,发放工程施工许可证1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9个;建设工程施工合格备案7个。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应诉案件,我局的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步入规范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成立有“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对二级单位定
期不定期督查,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求及时整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违规违法者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评议制度。对局属职能单位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进行考核评议,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与奖惩挂钩。三是建立案卷评审制度。定期对局属职能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召开执法人员会议,对典型案件进行评审。四是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行政执法办组织人员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清理、通报,走访相关单位,掌握情况,避免立而不查、查而不罚、罚而不改、只处罚金,不抓整改等问题。五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诚信市场。利用西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西峰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实现项目信息相对集中公开和信用信息集中共享。
二、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建立责任制
1、实行行政执法委托,发挥职能单位专业监管作用。老河口市建设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作的执法主体。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明确执法职责,实行处罚权有限委托。简易程序由职能单位自行查处;一般程序案件的立案、调查工作委托职能单位实施;处罚告知、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由职能单位提出建议,执法检查股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依法出具罚款通知书,职能单位负责督办落实到位。
2、推行执法“两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明确职责、目标,对违法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3、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机关科室综合监管作用。建设局执法检查股负责综合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审批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程序把关、审批疑难问题解决和审批后复核检查工作;执法检查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实施和监督工作。各股室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按其职责分工,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通过业务指导、程序控制、业绩考核、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综合监管,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配合、优势互补、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形成执法合力,实行整体联动
1、建立市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利用建设信息网,结合网上办公程序,把建筑市场、市政工程、工程招投标等市场主体办理法定手续情况及时公示,执法部门依此对未办理相关手续者依法查处。
2、实行建设工程闭合管理模式。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统一实行闭合式管理,严格按照报建、勘察设计和监理及施
工招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档案移交保证、预缴散装水泥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程序,实施许可和办理法定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现场监督部门必须依法责令停工,对不服从管理,强行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依法从重处罚。
3、建立行政执法联系单制度,加强局属执法部门横向联系。各执法单位发现未办法定手续,所办手续与实际不符的,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股室和单位,责任单位和股室及时督促管理对象整改。行政执法联系单作为部门行政执法质量考核的奖励项目,鼓励部门加强横向联系。
4、建立协同把关机制,加强相关部门联系。
⑴针对无规划许可证导致施工许可证难以办理的问题,加强与规划部门联系,从规划源头把关;
⑵针对行政、企、事业建设单位不招标就发包、不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追究建设单位领导责任;
⑶针对开发商不招标就发包、未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问题,加强与房管部门联系,在预售、办理房产证等环节上协同把关。
5、实行综合执法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执法检查股会同
有关股室认真研究建设市场执法情况,抓住执法重点和关键环节,以行政执法办为主力,组织相关股室和职能单位,针对建设市场违法违规严重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统一行动,齐抓共管,聚成合力,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建设市场的规范、有序。
6、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有机结合。
⑴行政处罚与行政审批挂钩。根据建设部规定,对无证施工者行政处罚整改未到位的,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凡无证施工立案后,以书面方式告知相关个室,待处罚整改全部到位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⑵行政处罚与招投标挂钩。对被我局行政处罚的必须按规定扣减企业信誉分。执法检查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向招标办开出《行政处罚告知单》,招标办在招标时予以把关。
⑶行政处罚与企业资质挂钩。凡被我局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行政执法办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三个月。
⑷行政处罚与评选先进挂钩。建设市场主体,包括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预制构件生产、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和人员的评选先进,凡被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⑸行政处罚与从业资格挂钩。严格执行关于施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