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汇总12篇》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通用12篇)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绩〔20xx〕11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20xx年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科学、规范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昆明市财政局委托,于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对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及做好昆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重迎检任务准备,进一步加快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思路,全面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环境面貌和服务功能,将主城区集贸市场打造成服务民生的放心工程,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0月制订了《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xx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昆明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0xx年分配情况显示,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奖补办法》,根据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文明城市创建范围、集贸市场数量、整治目标任务工作量、属地管理现状、经营管理情况等,拟定了昆明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以奖代补”项目经费10,000.00万元的分配意见,具体如下:
(三)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要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仅指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仅指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仅指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统筹用于符合《主城区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市场建设管理工作。
据调查,各区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设施提升改造达标奖补。按照《县区集贸市场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度,对完成“四个一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集贸市场,验收达标后,按照审计认定市场主办单位总投入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补,并设定了奖补限额。
2.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考核奖补。对照《县区集贸市场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细则,对辖区集贸市场主办单位的市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市场的日常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周边环境等内容进行考核排名,然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补。
3.日常管理奖补及与集贸市场建设管理相关的支出。如:市场取缔关闭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场拆除后的维护、治理,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整治,路边街天集市改造,“创文”、“创卫”复审,集贸市场测评费、审计费,集贸市场临聘管理人员工资等。
4.其他。具体奖补标准、奖补程序按照各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确定了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如下:
(1)绩效目标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昆政办〔20xx〕129号)的要求,结合“四个一批”的总体思路,按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相应工作。根据改造进度,确定预拨付奖补金额并提报市政府进行审批。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后,各县(区)集贸市场布局更加合理,提高了市场管理标准,产品计量和质量安全有了保障,拉动了商户的就业和诚信经营,方便了周边居民生鲜生活用品的采购,增加了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绩效指标
年初预算共申报绩效指标8项,其中:数量指标1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项。详见附件:1-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以及与被评价单位有效沟通,对项目的功能进行了初步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的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需实现的目标,并将其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总结提炼出了最能反映总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绩效目标
20xx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思路,全面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环境面貌和服务功能,将主城区集贸市场打造成服务民生的放心工程。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并按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相应工作。
(2)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完成率、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完成率、取缔关闭集贸市场完成率、收购回购集贸市场完成率;
质量指标:市场投诉降低情况;
时效指标: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完成及时率;
社会效益指标: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
满意度指标:市场开办方满意度、市场摊贩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
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导主城区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通过定期梳理集贸市场整治提升及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各区县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辖区内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定资金管理及考核办法,统筹安排集贸市场资金;研究制定辖区集贸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集贸市场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步骤
集贸市场提升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采取“区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办事处(社区)具体实施,职能部门配合”的办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3.资金管理
市及区财政局负责下达奖补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市及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奖补资金的申报、日常考核、绩效评价,对奖补资金提出分配意见。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了解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化程度,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对象主要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集贸市场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评价范围为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果);9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满意度);22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效果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主要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分配科学性,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
“过程”主要围绕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产出”指标主要设置数量、质量、时效三类指标。产出数量设置“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完成率”、“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完成率”、“取缔关闭集贸市场完成率”、“收购回购集贸市场完成率”等指标考核项目实施具体完成情况;产出质量设置了“验收通过率”指标考核项目实施质量是否达到质量标准;产出时效设置了“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完成及时率”指标考核项目实施时效。
“效益”指标设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对集贸市场购物环境、市场规范管理的影响。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后是否带来长效影响。满意度指标设置“市场开办方满意度”、“市场摊贩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反映居民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价组评价(含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价)、专家组会审、征求被评价部门意见、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评价工作。主要采用资料审阅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评价方法。
(1)资料审阅法: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20xx年项目实施历史情况、昆明市不同县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通过对比项目绩效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果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果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同时对昆明市不同县区同类支出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对比各地区在实际产出与效益中的差异。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通过现场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益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实地勘察法:通过实地查看集贸市场新建、扩建、取缔关闭、收购回购等实际产出成果是否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了解集贸市场运营状况,以及存在问题,为后期资金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提供参考。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采用了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用于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计划标准是根据各区制定的《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作为评价标准,行业标准是按照《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作为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分板块按照一板块:官渡区、西山区、五华区、盘龙区、呈贡区、经开区、空港区、高新区、度假区,二板块:晋宁区,三板块:东川区进行分层抽样。其中:一板块抽取2个区县,二板块和三板块因均只有一个区县故均抽取,具体抽样点如下: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资料查阅收集与数据填报
通过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的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与数据分析,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
通过数据整理填报,收集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资料分析
规整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及数据,并进行分析、统计、记录。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查阅抽查单位及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
3.案卷研究
依据国家及省政府及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绩效评价项目是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绩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调查问卷,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4.实地勘察调研
通过对昆明市三个板块4个县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纳入20xx年提升整治集贸市场计划的市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照项目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选取足够样本量,查看集贸市场提升整治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5.问卷调查
根据项目特点,在项目抽样点中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市场开办方、居民、市场商户,其中:对市场开办方获取有效调查问卷44份,居民消费者获取有效调查问卷188份,市场商户获取有效调查问卷240份。根据调查结束后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整理和统计,进行相关性分析,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程度做出评价。
6.调研访谈
选取抽样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人员和集贸市场开办方等开展访谈工作,访谈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成效等,根据访谈记录进行整理与分析。
7.综合评价
结合查阅的资料、收集的数据、实地勘察的情况、调查访谈结果,根据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依据下达的项目资金,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8.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绩效管理处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75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逐步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但存在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2个绩效指标中,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2个指标完成,提升改造集贸市场、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市场开办方满意度等9个指标部分完成,收购回购集贸市场1个指标未完成。详见表2。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部分满分为1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为66.67%,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的政策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具体如下:
申报项目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及昆明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要求,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2.绩效目标
项目年初申报绩效目标过于粗糙,无明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目标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不匹配、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具体如下:
申报绩效目标未结合《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未对项目在20xx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xx年计划完成情况和效果,绩效指标中也无明确任务数或计划数。
申报预算完全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纪要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工作通报精神执行,安排不低于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而未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确定匹配的资金量。
3.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有待提高。
预算申报项目虽然事前进行了可行性论证,但因预算无明确的工作任务量,无法核实其是否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满分为2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6.35分,得分率为81.75%,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选取五华区、官渡区、晋宁区、东川区进行实地评价,资金的使用基本按照区县的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进行,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均经过单位内部决策程序,暂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也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的情况,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12月记账29号凭证,市管科20xx年集贸市场新建及提升验收评级误餐费2,247.00元,其中,382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6日中午,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697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7日,495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6日晚上,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7日。
2.组织实施
针对该项目市级层面成立了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区县层面按照市级要求也成立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等。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中提及奖补资金由各区县统筹用于符合《主城区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作出更明确的要求,不能很好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对资金进行监管。
(2)《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仅明确项目工作步骤、任务分工、管理机制等,没有对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要求,不能很好的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分满分为3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7.40分,得分率为58%,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其中:已完成62个集贸市场升级改造;1个集贸市场因验收结果不合格处于整改阶段;28个集贸市场正在实施或列入城市更新改造暂未实施。
各区县20xx年计划新建集贸市场28个,但因五华区20xx年原计划新建10个市场调整为新建2个,即20xx年各个区县调整后计划新建集贸市场20个。其中:已完成新建集贸市场10个,其余暂未动工或暂不计划实施。
各区县20xx年计划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其中:已完成6个集贸市场的取缔关闭,剩余未完成的8个市场因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故暂未关闭。
各区县20xx年计划回购集贸市场2个,实际完成回购集贸市场0个。
2.产出质量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完成提升整治的78个集贸市场中,75个集贸市场完成了相关验收或审批手续,3个市场正在资料归集等待验收中,验收通过率为96.15%。
3.产出时效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完成提升整治的78个集贸市场中,73个市场完成时间为20xx年,5个市场完成时间为20xx年3月前。75个集贸市场完成了相关验收或审批手续,3个市场正在资料归集等待验收中。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部分满分为3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33分,得分率为94.29%,具体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通过对抽样点的集贸市场进行实地查看,已改造的集贸市场内基本设置了信息公示栏,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内容全面(行业规范、服务承诺、投诉制度、投诉电话、市场平面图、农残检测公示、卫生保洁制度、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制度),每个出入口设置有“四项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市场平面图与市场实际布局一致)、健康教育宣传(每两月更新一次)及农药残留检测公示(检测样品不低于六组,包含抽检日期、摊位(点)号、样品名称、合格情况),
市场内有公平秤,符合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市场内环境卫生基本干净整洁,无乱扔(堆)杂物现象,通道无垃圾、无积水,无脏乱差现象。
2.可持续影响
通过对各市场提升整治及日常管理进行奖补,引导其规范化,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坚持稳固提升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扎实有序的开展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目前,各辖区属地政府责任清单已明确,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已明确、市场开办方职责已明确,但后续的经费保障还有待落实。
3.满意度
通过采用随机抽样对市场的管理者、在市场中经营的商户和前来购物的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72份,得出项目实施综合满意度为98.2%。其中:消费者综合满意度为98.46%,商户综合满意度为87.28%,市场管理者的满意度为95.91%。
96.26%的人认为近两年农贸市场变得越来越规范了,92.52%的人认为现在去集贸市场购物更方便、环境更舒服了,89.25%的人认为现在集贸市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堆)杂物现象,通道无垃圾、无积水,无脏乱差现象,94.16%的人认为改造后的市场有明确蔬菜、肉类、禽类等分区,能方便的找到想要的商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市场已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或因土地性质有问题,无法改造,或是正在实施,暂未达到提升改造验收要求。
(二)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更明确的要求,致使区县不能及时、有效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四)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项目预算申报表显示,所设绩效目标未对项目在20xx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xx年计划数和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六、建议
(一)严控项目进度,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调整
辖区人民政府应严控项目进度,应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末对项目存量与增量进行统计梳理,并提前对纳入下一年度提升整治计划的市场进行核实,若计划有变应按照程序提前变更,以确保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匹配。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集贸市场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成果资料提报、资金审批流程、资金报销单据资料、事后财政资金效益评估等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后方便项目单位按照制度执行,积极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辖区人民政府应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例如:年终时各个县区项目单位上报下一年年度新建、改建、取缔、关闭、回购计划,以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过程中要求按季度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项目及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终了时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特别针对进度滞后缓慢项目核实具体原因,方便及时一对一处理。
(四)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此外,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及时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预防问题产生,及时纠偏并整改,引导绩效目标的实现。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会议纪要(187期)和市委办公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工作通报(20xx年11月2日第24期)精神,自20xx年起,到20xx年,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但申报该项目时间为20xx年10月,已过20xx年预算申报时间,故资金安排时间顺延至20xx至20xx年。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要求,我社专门成立评价小组,并对五指山市北区中心基层供销社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开展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本项目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主要是盘活社有闲置资产,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综合性经营网络现状。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五指山市番阳镇(镇政府对面),总用地面积4037.70㎡,主要建筑一栋2层农贸市场建筑楼,总建筑面积20xx.12㎡,其中1层建筑面积1280.37㎡,布置商铺、摊位、办公室、检测室,2层建筑面积807.75㎡;一栋1层设备房,总建筑面积166.14㎡,设有宰杀间、活禽间,水泵房、消防池;一栋1层公共厕所,总建筑面积56.35㎡,设有男、女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公共洗手间、垃圾房等。总预算投资817.81万元,开工日期20xx年9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xx年1月。20xx年市财政预算资金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建设支出均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专人负责及时跟踪落实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100%。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安排,该项目年度资金预53万元,支出6.77万元,余额46.23万元,年度资金使用完成率12%。本项目绩效目标是监督管理该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主体建筑、装修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完成。
(三)自评结果
20xx年度本项目绩效自评良好。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确定自评项目,组织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制定评价方案,组织收集整理项目评价资料,做好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筹备工作。
(二)组织过程
财政部门负责指导资金使用单位有序开展绩效自评,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自评结果客观、真实、准确性,自评结果后形成报告提交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析评价
填写《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分析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到位资金53万,实际使用资金6.7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进度款、检测、竣工测量费,但目前还在办理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手续。作为实施主体,制定了本部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计划,财政部门批复资金预算安排。部门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确保项目实施建设,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该项目20xx年预算资金53万元,20xx年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度该项目建设资金53万元,截止20xx年12月,项目建设支出金额67682元,支出占年度预算的1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工程支出均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实施完成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对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每笔资金报账前,必须办理相关审核报批手续。项目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设置三个产出指标,完成数量如下: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实施专人负责,集体分工协作,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组织实施措施和策略,使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工程主体建筑、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产出指标都按时完成,指标值完成率100%。
(3)项目实施进度
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按20xx年工程计划进度,在年底前完成工程项目相关工作。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直接改变北区中心基层供销社(番阳社)经营网点破旧面貌,使社有资产得到很好的保值增值,新增8间铺面和64个经营摊位,可为基层社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解决职工当地居民就业问题,提高基层社服务三农和繁荣城乡货物流通能力,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和城镇面貌,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进一步改善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加快周边区域的建设和利用。同时,在户外配置活动场所、绿化等,为住户、营商者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对构建和谐、稳定、安康的社会氛围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当地基础设施、饮水、道路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难题,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甚微。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适应项目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互适性,可持续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绩效目标为≥95%。评价组随机抽选了25名受益对象,在项目实施缓解职工住房、就业等方面进行了满意度调查,24名受益对象均表示满意。综上所述,受益职工群众满意度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到位资金5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7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进度款、检测、竣工测量费支付。本项目现已建设完工,基本完成本年度预定绩效目标,但目前还在办理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部门将对预算单位项目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或组织现场核查,出具审核意见,并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历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拟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我社在项目资金支出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资金投入。同时,协调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工作,全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进度计划依时完成。
建议: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对所涉及的项目,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工程进度与资金使用同步,确保年底决算与年度预算一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要求,我社专门成立评价小组,并对五指山市北区中心基层供销社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开展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本项目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主要是盘活社有闲置资产,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综合性经营网络现状。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五指山市番阳镇(镇政府对面),总用地面积4037.70㎡,主要建筑一栋2层农贸市场建筑楼,总建筑面积20xx.12㎡,其中1层建筑面积1280.37㎡,布置商铺、摊位、办公室、检测室,2层建筑面积807.75㎡;一栋1层设备房,总建筑面积166.14㎡,设有宰杀间、活禽间,水泵房、消防池;一栋1层公共厕所,总建筑面积56.35㎡,设有男、女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公共洗手间、垃圾房等。总预算投资817.81万元,开工日期20xx年9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xx年1月。20xx年市财政预算资金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建设支出均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专人负责及时跟踪落实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100%。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安排,该项目年度资金预53万元,支出6.77万元,余额46.23万元,年度资金使用完成率12%。本项目绩效目标是监督管理该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主体建筑、装修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完成。
(三)自评结果
20xx年度本项目绩效自评良好。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确定自评项目,组织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制定评价方案,组织收集整理项目评价资料,做好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筹备工作。
(二)组织过程
财政部门负责指导资金使用单位有序开展绩效自评,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自评结果客观、真实、准确性,自评结果后形成报告提交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析评价
填写《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分析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到位资金53万,实际使用资金6.7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进度款、检测、竣工测量费,但目前还在办理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手续。作为实施主体,制定了本部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计划,财政部门批复资金预算安排。部门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确保项目实施建设,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该项目20xx年预算资金53万元,20xx年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度该项目建设资金53万元,截止20xx年12月,项目建设支出金额67682元,支出占年度预算的1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工程支出均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实施完成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对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每笔资金报账前,必须办理相关审核报批手续。项目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设置三个产出指标,完成数量如下: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实施专人负责,集体分工协作,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组织实施措施和策略,使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工程主体建筑、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产出指标都按时完成,指标值完成率100%。
(3)项目实施进度
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按20xx年工程计划进度,在年底前完成工程项目相关工作。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直接改变北区中心基层供销社(番阳社)经营网点破旧面貌,使社有资产得到很好的保值增值,新增8间铺面和64个经营摊位,可为基层社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解决职工当地居民就业问题,提高基层社服务三农和繁荣城乡货物流通能力,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和城镇面貌,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进一步改善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加快周边区域的建设和利用。同时,在户外配置活动场所、绿化等,为住户、营商者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对构建和谐、稳定、安康的社会氛围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当地基础设施、饮水、道路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难题,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甚微。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适应项目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互适性,可持续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绩效目标为≥95%。评价组随机抽选了25名受益对象,在项目实施缓解职工住房、就业等方面进行了满意度调查,24名受益对象均表示满意。综上所述,受益职工群众满意度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番阳镇农贸市场项目到位资金5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7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进度款、检测、竣工测量费支付。本项目现已建设完工,基本完成本年度预定绩效目标,但目前还在办理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部门将对预算单位项目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或组织现场核查,出具审核意见,并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历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拟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我社在项目资金支出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资金投入。同时,协调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工作,全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进度计划依时完成。
建议: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对所涉及的项目,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工程进度与资金使用同步,确保年底决算与年度预算一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略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政策背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水平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淄博市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提高农产品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20xx年9月30日淄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下达《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度淄博市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20xx年12月份市商务局组织了淄博市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申报项目评审,并向市政府申请对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等7个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补助,并得到批复。
(二)项目内容。淄博市20xx年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涉及7个项目,其中新建3个标准化农贸市场,提升改造4个农贸市场,计划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审批专项资金630万元。
(三)项目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淄博市20xx年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涉及的7个项目,其中包括新建沣水综合性农贸市场、新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4号交易综合体、新建孙家便民市场、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提升改造、九级金塔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提升改造,共审批专项资金630万元。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一)评价依据。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凭证、绩效实现情况进行的自查、自评资料、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
(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淄博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设置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了47个四级指标,评价满分100分。
三、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的方式,评价机构组织人员现场查看及综合运用专家评判,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及现场勘查等方式,对各项目的决策、管理、绩效3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赋分,累加得出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汇总形成总体绩效评价结论。
四、评价结论
本次调查涉及7个项目,截至调查日实际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市场共5个,完成了20xx年的计划任务,分别为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沣水综合农贸市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村金塔农贸市场、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未完工正在建设的市场共2个,分别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孙家便民市场。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分,确定绩效等级为“良好”。具体评价如下: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9分,得分15.9分,评价为“良好”。绩效目标符合《淄博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20xx-20__)》,项目立项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是经济社会发展必要安排。项目实施依据合理,项目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资金分配办法合理明确,其他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分配方案相符。
(二)项目管理方面:分值40分,得分26.6分,评价为“合格”。在已实施的项目中,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助资金到位70%;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孙家便民市场两个项目实施了招标采购;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其他项目无管理制度;完工项目均无结算审计。
(三)项目绩效方面:分值41分,得分33.5分,评价为“良好”。淄博市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完成5个,未完成任务的有2个,其中鲁中蔬菜批发市场新建项目完成约84%,孙家便民市场新建项目完成约75%。项目质量标准符合率86%,完成及时率为75%,社会公众满意度平均满意度74%。改善了农贸市场的卫生环境、交通拥堵等问题,初步建立起健全的综合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五、存在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在主城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中,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沣水综合性农贸市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金塔农贸市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孙家便民市场6个项目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二)过程管控待加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金塔农贸市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孙家便民市场、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5个项目无生产进度记录或生产进度记录不全,生产进度监控资料不足,且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沣水综合性农贸市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金塔农贸市场、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5个项目实施中均无质量监督、验收及工程结算,过程管控有待加强。
(三)普遍未设立绩效目标,无绩效自评。7个项目均未设立绩效目标,仅淄博智慧型城中农贸市场有社会效益自评和财务自评,其他项目均未对是否已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总结评价。
(四)工程完工未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沣水综合性农贸市场、石村祥瑞园便民市场、九级金塔农贸市场、博发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5个项目已完工,均无结算审计,项目建设资金未得到监督。
(五)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客流量较少。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由于停车场缺乏管理,停车场被占用,以至于出现停车难问题,导致客流量减少;九级金塔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门口流动摊位较多,农贸市场场内温度较高、流通性差,导致农贸市场客流量较少。
六、意见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项目的执行及资金收支均按照制度有效执行。
(二)加强项目实施,提高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质量。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日记录工程量,按月或按周报送项目实施单位及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检查和监督,促进农贸市场改造质量,并要求实施单位将记录资料完整入档。
(三)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毕后进行绩效自评。项目竣工后,各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进行自评,对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自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形成自评报告。
(四)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后应当进行结算审计。做好工程审计,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是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手段。
(五)农贸市场应加强管理。淄博城中智慧型农贸市场应加强停车场的管理,解决顾客停车难问题;九级金塔农贸市场应加强管理市场秩序,将流动摊位引入市场内,增强市场内空气流通性,为百姓提供一个安心舒适的购物环境。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6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全市相关县市区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场,项目单位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均无财会违规违纪行为。
2、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途是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开展油茶低产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
(二)专项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
(1)《生态郴州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郴发〔20xx〕8号);
(2)《郴州市油茶产业提质改造四年(20xx~20xx)行动计划》(郴政办函〔20xx〕128号);
(3)原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张北黄盖淖等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xx〕189号);
《中共郴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四届〔20xx〕第20次);
《郴州市20xx—20xx年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和《郴州市20xx年度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工作安排》(郴政办函〔20xx〕202号);
《郴州市封山育林(禁伐)工作总体实施方案》(郴办字〔20xx〕102号)。
(4)其他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2、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项目申报及审定情况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顺利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相应的财力保障。
项目按照《郴州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林业局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并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同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核批示。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生态提质、生态增效、生态修复、生态创建行动,加快生态郴州建设,实现生态惠民目标。通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增加林分树种结构多样性,构建稳定高效森林生态系统。通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辐射带动全市油茶低产林改造工作,促进油茶产业快速提质增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改善贫困户生活,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经过逐年的递增,到20xx年市级公益林面积达到20万亩。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
20xx年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县市区17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市财政补偿资金170万元已安排至两区,北湖区83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3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补偿到位,苏仙区87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7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年初已根据政策要求足额安排预算,目前已完成“一卡通”发放。
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全部拨付到了已立项的市属各项目单位及各县市区。
(三)资金使用情况
市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万亩,市财政按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补偿基金170万元。北湖、苏仙区财政对市级生态公益林差额补偿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差额补偿基金170万元。
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300万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140万元,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项目60万元,各县区森林植被恢复费10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林业局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大点的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的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承担单位为市本级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等,市、县两级林业局为行政主管监督方,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内设专业管理、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及验收。各项目实施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中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调队要求北湖、苏仙两区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管护责任,迅速将村、组林场补偿基金落实到村级账户,并对辖区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各村、组集体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必须经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及管理等方面支出,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应实施面积6550亩,现实际实施了6950亩,完成林地清理密度调整等5900亩,穴垦、垦复、开挖竹节沟等3500亩,完成施肥20xx余亩。因项目工程受长期下雨天气影响工程进度,预计到今年6月份可完成低改工程任务。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补助模式。项目还未完工验收,所以项目资金还未发放。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安排苏仙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200亩,北湖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600亩,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
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项目在宜章县石漠化区域新造构树饲料林400亩,在安仁县新造构树饲料林100亩,目前造林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20xx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6.63万亩,封山育林30.23万亩,退化林修复35.12万亩,森林抚育96.87万亩。全面完成长珠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27万亩,封山育林3.9万亩,油茶新造0.8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0.8万亩任务。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有力推进了我市国土绿化,提高了我市森林质量,有效提升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对加快推进生态郴州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以生态惠民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林业、财政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相关县市区林业局和国有林场压实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安全生产,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明确建设任务。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三是科学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认真组织施工,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地林业、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督。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建设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了示范建设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宣传,加强示范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造林绿化项目实施进度受季节因素影响较大,由于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变慢。个别项目单位信息资料不全,日常监控不到位。有些县市区林业局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对辖区内的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没有及时掌握资金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造成了日常监控的缺位。
七、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提早下达项目资金任务,方便项目实施单位抢抓造林季节,顺利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二是市、县两级应以生态郴州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稽查管理等制度体系。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xx〕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xx〕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进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投资促进活动接待、外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南财发〔20xx〕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xx〕20号)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xx-20xx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万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万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 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xx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五、评价结论
通过对20xx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七、20xx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逐步整改。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
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xx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根据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20xx年继续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直接补给主城区各县市区。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结余率为29.08%。
(三)项目进展情况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75分,评价等级为“中”。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逐步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但存在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市场已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或因土地性质有问题,无法改造,或是正在实施,暂未达到提升改造验收要求。
(二)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__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更明确的要求,致使区县不能及时、有效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四)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项目预算申报表显示,所设绩效目标未对项目在20xx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xx年计划数和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四、建议
(一)严控项目进度,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调整
辖区人民政府应严控项目进度,应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末对项目存量与增量进行统计梳理,并提前对纳入下一年度提升整治计划的市场进行核实,若计划有变应按照程序提前变更,以确保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匹配。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集贸市场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成果资料提报、资金审批流程、资金报销单据资料、事后财政资金效益评估等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后方便项目单位按照制度执行,积极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辖区人民政府应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例如:年终时各个县区项目单位上报下一年年度新建、改建、取缔、关闭、回购计划,以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过程中要求按季度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项目及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终了时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特别针对进度滞后缓慢项目核实具体原因,方便及时一对一处理。
(四)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此外,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及时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预防问题产生,及时纠偏并整改,引导绩效目标的实现。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xx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xx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xx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xx)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xx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xx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为了方便我镇群众的生活,改善温泉镇农贸市场环境,我镇负责组织实施的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20xx年7月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根据临川区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县镇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镇组织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于20xx年批复建设,20xx年与江西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农贸市场的用地由江西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用地手续齐全,20xx年12月开工建设,20xx年5月底主体已完工,建设单位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农贸市场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是根据20xx年度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计划而组织实施的,温泉镇是一个工业重镇,温泉工业园区的不断发展壮大,温泉镇的流动人口与之俱增,随着温泉镇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温泉工业园区的配套服务建设迫在眉睫,原有农贸市场规划不合理、服务设施差等,已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该项目主要根据市、区下发的文件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新建并装修,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约600平方米,年交易额达20xx万元,内设摊位40个,店面20间,自卖区30个按肉品、蔬菜、熟食、干货、活禽、鱼类分类分区设置并建有值班室、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可安排就业人员150余人。
二、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我镇向区商行办、区财政局申报了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立项,并于同年区商行办、区财政局下发了新建改造项目批复和资金使用文件。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室内装饰、台面、水电设施、路面硬化及铺装、通风设施、排水工程。
该项目主体工程实施建设工期:计划20xx年12月-20xx年5月,该项目装修工程实施建设工期:计划20xx年5月-20xx年7月。该项目申报的'资金申报的内容和具体实施的内容相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待工程验收合格和评审后给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不足资金由江西荣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赞助。
(二)资金使用方面我镇做到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符合规定,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核算规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组织构架,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重点办主任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实施流程。首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院专家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现场进行勘测,找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预算,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单位实施。
3、监管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努力化解工程风险、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并从思想观念、文明施工、设计文件、计量支付和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
(五)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任务量已全面完工,完成工程量的100%,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2、我镇已经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现申请上级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和评审
3、该项目于20xx年12月开工建设,20xx年7月全面竣工。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达到了以下目标:一是改变了温泉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落后的状态,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和物资流通;二是提高了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流通速度,为镇村振兴奠定基础。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温泉镇新城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评价结果为优。该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满足了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