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推荐4篇》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精选4篇)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篇1
一、绪言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四、评估价值类型和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原则
八、评估依据
九、评估方法
十、评估过程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十二、评估结论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四、资产评估人员和机构的承诺函
五、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项目参加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我们不会为当事人的决策承担责任,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被评估资产价值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五、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六、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七、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依据。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或公开;未经评估机构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和内部媒体上。
九、本评估报告的解释权为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别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限制为:
1、委托方(资产占有方);
2、州市章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县林业局、××县果业局。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条 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根据中评协230号第九条修改为:“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首席评估师或者其他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的评估报告,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 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 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第三章 评估报告的内容
第十二条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
(四)正文;
(五)附件。
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应当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第十五条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根据中评协230号第十五条第(十四)项修改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或者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 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七条 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惟一,表述应当明确、清晰。
第十八条 评估报告中应当载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并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第十九条 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二十条 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第二十一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
第二十三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
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
第二十六条 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权瑕疵;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四)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第二十七条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五)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八条 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九条 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
(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二)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三)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准则自年7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189号,年11月28日)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篇3
项目后评估是一门独立的、有别于项目评估的技术经济学科。在我国,项目后评估属新生事物,基本方法和指标体系尚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项目后评估的程序
1、设置项目后评估管理机构
在项目主管部门内组建后评价组织管理机构。组建后评价管理机构的目的是为企业决策层服务;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指导开展后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后评价工作程序;制定后评价实施计划;选择后评价项目,组织培训后评价工作人员或直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判断评定后评价质量;建立后评价数据库;审核、监督下属的或委派的后评价机构所做的后评价报告及工作,并向企业决策层提交审核报告及综合报告,供决策参考。
2、为了保证后评估工作质量,进行项目后评估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问题。即明确项目后评估的具体对象、评估的目的及具体要求。
(2)、筹划准备。主要任务是组建一个评价领导小组,并按评价要求制订周详的项目评价工作计划。
(3)、深入调查,收集资料。主要任务是根据评价工作计划制订详细的调查提纲,并开展实际调查工作,收集后评估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4)、分析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针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5)、编制评估报告。将分析研究的结果进行汇总、整理,编制出项目后评估报告。
二、项目后评估的内容
一般投资项目后评估的分析内容包括技术、经济、环境、社会和发展五个方面。建设项目后评估,要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结合项目投资主体的实际情况,兼顾项目所在地区、社会和国家利益,以项目目标、过程、效益、持续性评估为主。对有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的规模、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评价意见,以项目建设前后对环境影响的相关数据作为评估内容。
1、目标评估
目标评估就是通过项目实际产生的一些经济、技术指标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进行比较,检查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或达到目标的程度,从而判断项目是否成功。
(1)、与前期确定的立项条件、决策依据、决策程序比较是否发生偏差;
(2)、检查项目实际工艺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指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或达到目标的程度等。
(3)、投资使用情况评估。投资使用情况评估是指将项目原定的预算和资金投入计划同实际发生的投资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其影响。
2、过程评估
项目的过程评估是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回顾和检查,对项目的实施效率作出评价。过程评价包括:勘察设计评价、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和生产准备等项工作的评估。主要内容:
(1)、对施工准备、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监理评估;
(2)、各种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3)、对项目设计能力和实际能力的验证;
(4)、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
(5)、项目的生产管理和生产条件分析;
(6)、项目的经营效益分析;
(7)、对生产和销售情况、原材料、燃料供应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生产能力的利用情况等进行评估。
3、效益评估
效益是衡量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效益评价包括项目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下,从项目投资者的角度,根据后评价时点以前各年实际发生的投入产出数据以及这些数据重新预测得出的项目计算期内未来各年将要发生的数据,综合考察项目实际或更接近于实际的财务盈利能力状况,据以判断项目在财务意义上的成功与失败,并与项目前评估相比较,找出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费用和效益,采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参数对后评价时点以后项目计算期未来各年度预测的财务费用与财务效益进行调整,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据此判断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效益评价中选用的数据要求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投资报表、竣工决算表、竣工验收报告和生产单位提供的各年年终会计报表等。主要内容:项目的盈利能力分析和偿还能力分析;财务实际成果与预期目标的对比分析;财务状况的前景与措施分析;应考虑财务参数变化和物价上涨因素所带来的影响,分析财务效益实现程度,寻找产生差异的原因。
4、持续性评估
持续性评估就是对项目在未来运营中实现既定目标以及持续发挥效益的可能性进行预测性分析。即项目完成之后项目的既定目标是否还可以持续;项目是否可以顺利地持续实施,项目业主是否愿意并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持续实现既定的目标。
项目的持续性评估从政府政策、管理组织和社会群众的参与、财务、技术、社会文化、环境和生态,以及外部因素等各个方面来评估分析项目在物质、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持续性,并指出保持项目持续性的条件和要求。
持续性评估是对项目是否持续发挥投资效益、企业发展潜力和进行内涵性改造的前景等进行分析评估,做出判断,提出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需具备的内部、外部条件和需要采取的措施。
5、影响评估
影响评估是对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国家、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所进行的评估,据此判断项目决策宗旨是否实现,重点分析项目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影响评估的内容包括经济、技术、环境社会影响等方面。
(1)、项目经济影响评估主要分析和评估项目对地区、行业、部门和国家的宏观经济影响(如对国民经济结构的影响,对提高宏观经济效益以及对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影响),并对项目所用国内资源的价值进行测算,为在宏观上判断项目资源利用的合理程度提供依据;同时,分析项目对地区、行业、部门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和长远影响。
(2)、项目科技进步影响评估主要分析项目对国家、部门和地区的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以及项目所选技术本身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分析评估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或者引进的技术装备的先进性及其与国内外同类技术装备进行对比;并对本部门、本地区技术进步的作用和取得的潜在效益进行分析评估。
(3)、对地区环境质量的影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对生态平衡的影响等。
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主要是对照前评估时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审查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实际影响,审查项目环境管理的决策、规定、规范和参数的可靠性和实际效果。环境影响评估主要包括项目的污染源控制、区域的环境质量、自然资源的利用、区域的生态平衡和环境管理能力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4)、社会影响评估包括: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影响;对就业的影响;项目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未来发展的影响等。
6、管理水平评估
管理水平评估是指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各阶段管理者的工作水平做出评估。主要内容:
(1)、分析和评估他们是否能有效地管理项目的各项工作;
(2)、他们是否与政策机构和其他组织建立了必要的联系;
(3)、人才和资源是否使用得当;
(4)、他们是否有较强的责任感等。
三、项目后评价的方法
由于现阶段企业对建设项目尚没有规范、完整地开展后评估工作,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可采用对比法和成功度法;在选取评价指标上,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循序渐进,逐步探索、总结出适合建设项目后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
目前,国内外项目后评价实践中,总体上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此中研普华提出以下三种方法供您参考:对比分析法、逻辑框架分析法(简称LFA)和成功度分析法(即打分法)。
1、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是项目后评估的基本方法,它包括前后对比法与有无对比法。
(1)、前后对比法
将项目实施前与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情况加以对比,测定该项目的效益和影响。在项目后评估中是将项目前期阶段,即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前评估阶段所预测的建设成果、规划目标和投入产出、效果和影响,与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情况相比较,从中找出存在的差别及原因。
项目建成后对各指标以原预测指标数为基准,评定实际实现指标数值。变化和差距等于实际实现指标减去原预测指标。
(2)、有无对比法
有无对比法是指在项目地区内,将投资项目的建设及投产后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同如果没有这个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由于项目所在地区的影响不只是项目本身所带来的作用,而且还有项目以外的许多其它因素的作用。因此,这种对比的重点是要分清这些影响中项目的作用和项目以外的作用,评估项目的增量效益和社会机会成本。
项目的有无对比不是前后对比,也不是项目实际效果与预测效果之比,而是项目实际效果与若无此项目实际或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对比。
2、逻辑框架分析法(LFA法)
LFA法是将几个内容相关、必须同步考虑的动态因素组合起来,通过分析其间的关系,从设计策划到目的、目标等方来评估一项活动或工作。LFA为项目计划者和评估者提供一种分析框架,用以确定工作的范围和任务,并通过对项目目标和达到目标所需手段进行逻辑关系分析。
(1)、项目目标:体现为企业发展计划、规划、政策方针等对项目提出的目标要求,往往是企业投资决策的整体目标。这个层次的目标要求项目必须与国家发展目标、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等要求相联系。项目目标往往需要多个具体目标(单项工程)的贡献才能实现。
(2)、具体目标:是指“为什么”要实施这个项目,是项目达到的直接效果和作用,是项目后评估的重要依据,一般应考虑项目为企业和社会群体带来的效果。这个层次的目标由项目决策机构和独立的评价机构来评估确定,往往一个项目有多个具体目标。
(3)、项目产出:这里的“产出”是指项目“干了些什么”,即项目的建设内容或直接产出物。一般要提供可计量的直接结果,要直截了当地指出项目所完成的实际工程。各项成果是为实现项目目标必须达到的具体目标。它们从其效果来看应是合适的、必要的、足够的。
(4)、投入和活动:该层次是指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内容,包括人、财、物和时间等的投入。投入活动要详细到可以运作的程度,要做到可行性和可信度的结合。
3、成功度分析法
成功度分析法是对项目实现预期目标的成败程度给出一个定性的结论。成功度就是对成败程度的衡量标准。一般来说,成功度可分为五个等级,各个等级的标准如下:
(1)、完全成功的。用AA来表示,表明项目的各项目标都已全部实现或超过;相对成本而言,项目取得了很大的效益和影响。
(2)、成功的。用A来表示,表明项目的各项目标都已全部实现;相对成本而言,项目达到了预期的效益和影响。
(3)、部分成功的。用B来表示,表明项目实现了原定的部分目标;相对成本而言,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效益和影响。
(4)、不成功的。用C来表示,表明项目实现的目标非常有限;相对成本而言,项目几乎没有取得什么效益和影响。
(5)、失败的。用D来表示,表明项目的目标是不现实的,根本无法实现;相对成本而言,项目不得不终止。
在测定各项指标时,采用打分制,按评定等级标准A、B、C、D四个等级来表示。通过指标重要性分析和单项成功度结论的综合,可以得到整个项目成功度指标,也用A、B、C、D表示,填在表的最后一行。
四、主要结论
通过对已经完成项目(或规划)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检验项目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或规划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同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新项目的决策和提高投资决策管理水平提供参考,确保项目的成功和有效。
1、通过项目后评价反馈的信息,及时纠正项目决策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通过项目后评价,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有利于避免建设项目的损失浪费和决策失误,从而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3、为不断提高决策、设计、施工、管理水平,合理利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改进管理,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篇4
x有限公司:
我单位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单位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02月27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了解委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委估方委托评估的房屋。
委估房产位于,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其中:号,建筑面积为㎡;号,建筑面积为㎡;号,建筑面积为㎡;号,建筑面积为101.19㎡;号,建筑面积为㎡;号,建筑面积为㎡。委估资产的详细情况请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x日,系由委托方与本单位协商确定,本评估基准日与评估人员实际评估日期比较接近,评估人员能更好的把握委估资产的基准日状况,真实反映委估资产基准日的现时价值。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括: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公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1月1日施行);
4、《企业会计准则》;
5、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试行);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试行)。
(三)行为依据
x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依据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资产购置协议、合同发票等财务资料;
3、房产证证等;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
2、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单位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x单位估价表)(20xx年)、《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xx年)、《建筑装饰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
4、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5、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对及收集的有关资料和记录;
6、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申报材料及其他材料。
(六)参考资料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中国人民银行评估基准日公布的银行利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评估基准日公布的外汇汇率、国债利率等;
3、统计部门资料;
4、其他市场调查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选择
委估对象属新开发的营业性用房,该类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二)对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介绍市场比较法
是指在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房地产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市场比较法公式:
待估房地产价格=比较案例房地产价格×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