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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灾安全教育的建议书(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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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灾安全教育的建议书(精选2篇)

防火灾安全教育的建议书 篇1

校内广大师生:

借此20__寒假春节之际,师生员工探亲访友、留校及其他安排期间,人生财产等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回家,您都准备好了吗?

学校保卫处在此建议大家寒假期间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各单位假期前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广大师生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二、要做好人身防范安全。

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主动维护所处场所:宿舍、办公室等地的安全。

夜晚外出时(特别是女性)最好结伴而行,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联系保卫处或进行报警。

三、要管好贵重物品安全。

回家时要锁好橱柜;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或带离宿舍;离校前,一定要将门窗关好,切断水电,发现可疑人员提高警觉;乘车时贵重物品放于可视范围,防止扒窃。

四、不要给陌生账户汇款。

不要轻易相信不法分子的各类诈骗来电,切勿给陌生账户汇款。

谨防“刷信誉”、“冒充领导老师”、“网购信息出错”等各类诈骗。

一旦发现身份证、银行卡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挂失。

五、不要使用违章电器。

严禁宿舍使用各类大功率等违章电器。

注意做好实验室、办公室等与己相关场所的用电、用水安全。

最后离开的人员请仔细检查并关闭用电用水用气用火设备,做好消防安全。

六、不要违反交通规则。

外出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牢记靠右慢行等交通规则。

外出时尽量结伴出行,有此计划的一定要告知亲属、辅导员或同学自己的去向、联系人、旅游时间等相关信息。

为了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为了您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大家共同做好“三要”、“三不要”安全提示内容。

假期中,如在校园内遇到困难,请及时拨打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24小时):55273874、55276080。

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帮助您解决问题。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寒假!

保卫(部)处

20__年1月20日

防火灾安全教育的建议书 篇2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1为全旗的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现倡议如下:

一、请您在上坟祭祖、外出游玩、农事活动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坝、烧柴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祀时,严防森林林火灾发生:请您在祭祀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等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在林内游玩时,要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在山林内乱丢烟蒂,严禁在野外点荒火,严禁野外烧火做饭。在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管好您的小孩,如果家中有痴、呆、傻病人或家中有放牧人员的,请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野外用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河南街道防火值班电话3778186、旗森林火警值班电话3752246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二、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建设秀美生态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