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通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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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通用2篇)
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 篇1
新建县人民政府:
随着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原有基层组织已满足不了现阶段的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当地居民,理顺管理体制,搞好城镇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加强我县城乡社会居委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将乐化镇城镇居民划分为乐化街社区居委会和江桥街社区居委会,乐化街社区居委会管辖乐化街集镇和乐化村区域的城镇居民,人口约3000人。江桥街社区居委会管辖江桥、黄墩村、新石村、徐邓村、案塘村、金盘村、新庄村、莲塘村区域的城镇户口居民,人口约2500人。各社区居委会设5-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4名。乐化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设在乐化街乐新东路。江桥街社区居委会设江桥集贸市场。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以批复。
社区居委会成立请示 篇2
县委组织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人口急剧增多,原东升村(社区)辖区内新增了盛世嘉园、南方凤凰苑、清华园等一批居民小区,居住人口新增近万人,给社区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镇党委、政府决定拟将原东升村(社区)辖区内城市河以南、宝射河以北、邗沟河以东范围行政区域作适当调整,新组建安宜镇南园社区居委会,为切实加强服务管理力量,拟配5-7名工作人员,现特具报告,请求批准。
以上请示当否,盼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