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慰问信 > 对施工单位的慰问信【实用2篇】正文

《对施工单位的慰问信【实用2篇】》

时间:

对施工单位的慰问信(精选2篇)

对施工单位的慰问信 篇1

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

您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群众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力度,在此,我们提醒您在工作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的运输实行申报制度,一律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

二、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在运输沙石料等散装建筑材料时,应使用密闭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散装货物在运输工程中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运输规定。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并做好出入口的清扫保洁。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砖砌围墙,并作美化装饰;确实没有条件设置砖砌围墙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设置硬制临时围墙,并保持围墙外形的整洁美观。

四、建筑工地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确需临时占道的,应当征得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应采用湿法作业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我们都爱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衷心希望大家都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城市管理,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如果您在工作中需要我们帮助的时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xx年x月x日

对施工单位的慰问信 篇2

全市各建筑施工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努力提升古城西安良好的外在形象,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等七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希望全市各建筑施工单位积极配合,踊跃参与,同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努力,共同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市大环境,为将西安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市所有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实施封闭式作业,用文化墙进行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二、施工工地挖掘堆放的黄土和容易引起扬尘的建筑物料不得裸露,必须进行覆盖,以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三、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防止车辆轮胎带泥上路。

四、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配备和使用相应的冲洗设备,保证性能良好,对出入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冲洗台要有相应的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

五、施工工地出入口按规范设置3.25米的限高档杆。

六、施工工地出入口城市容貌监督员不少于2人,严格履行职责并坚守岗位,有完整的建筑渣土车辆拉运情况登记。

七、认真落实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专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渣土清运作业规范,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避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遗漏、抛洒,污染环境。

八、建设单位在聘用建筑渣土运输车队时,必须验明资质资格,严禁雇用没有资质或手续不全的车辆从事建筑渣土拉运工作。

九、严禁封闭不严及未经冲洗的车辆驶出工地。

十、严禁在建筑工地焚烧废弃物,防止有害烟尘和有害气体产生。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