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培训安全的责任书(汇总2篇)》
幼儿培训安全的责任书(精选2篇)
幼儿培训安全的责任书 篇1
贵家长:
您好!X年寒假已至。为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请您在寒假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请您对孩子进行自律、自护、自救方面的常识教育。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教给孩子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自护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安全用电、用气、防盗窃、防投毒、防抢劫、防爆炸、防火灾、防溺水、防坏人、防交通事故等),培养学生在各种环境中保护自己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2.请您教育孩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随意触摸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 3.请您注意培养孩子的食品安全意识,远离三无食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请您教育和管理孩子不上网,不随意约会网友。不吸烟、不喝酒,自觉抵制邪教或不良信息的诱惑,不看不健康书籍和不健康影视制品,不玩不健康游戏。
5.请您教育孩子不单独外出游玩、不在外留宿、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与陌生人交往。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拨打报警电话。禁止孩子到江、河、湖、海等危险区域玩耍。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追车,不爬车,不在公路上玩耍。
7.请您指导和监督孩子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玩耍,不参与各类非法集会、聚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不拉帮结伙,不打架斗殴。
8、不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放火烧荒、焚烧废纸杂物等,特别是文明祭祀时,防止火灾发生。
假期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负全责。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字: 年级学生:
X年XX月XX日
幼儿培训安全的责任书 篇2
(一)权利和义务
1、学生自愿参加暑假艺术培训提高班。
2、培训中心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培训中心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3、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培训中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培训秩序,或侵犯培训老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4、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爱护公共财物,如若出现有破坏公共财物的按原价10倍赔偿。
2、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负责。
3、学生在校期间(规定的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侵害。并承担一定责任。
4、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5、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6、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7、严禁玩火、玩电、玩炮、玩锐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9、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老师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0、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1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12、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时开始生效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或家长签名:
培训班责任人签名
20_年_____月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