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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汛目标责任书【汇编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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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汛目标责任书(通用2篇)

乡镇防汛目标责任书 篇1

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共中共《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与《保密法》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提高保密工作能力,促进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涉密人员对本单位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规定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并按规定作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

三、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守“密来密往”的原则,严密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四、涉密人员在对外经济合作中提供资料,应遵守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事先报其业务主管机关审批后报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五、涉密人员在公开的科学技术展览、新闻出版、讲学、进修、考察、合作研究等活动中,不得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六、涉密人员对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七、涉密人员应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存放在有保密性能的专用铁柜或保险柜内,并及时清退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八、涉密人员对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级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发生泄密事件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

九、责任追究:涉密人员因失职或管理不善发生泄密事件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乡镇防汛目标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汛责任制,达到防洪保安目标,推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县政府与你村签订20xx年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任务与要求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落实各种防汛责任制,制定防洪预案,落实防汛抢险民工,筹集防汛抢险物资,落实险工险段及在建工程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全乡生产圩堤、中小型水库度汛安全。具体目标如下:

(一)做好主要河流的防汛工作,制定防御大洪水预案,未制定设计洪水标准的生产圩堤堤防,洪水位低于现有堤顶0.5时不破堤。

(二)中小型水库在汛期要严格按照控制运用办法调度运用,遇设计洪水时要确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保住大坝。遭遇大洪水时要根据预报,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撤退。防洪标准不足或有隐患的水库,要降低汛限水位运行,并按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不破坝。

(三)遇现有设计除涝标准的降雨确保不涝。

(四)巩固河道清障成果,杜绝设新障。蓄洪区内违章建筑按省规定汛前铲低、铲除或清除。

(五)行蓄洪区要严格执行省防指调度令,按时做好区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撤离工作,保证及时行蓄洪。

(六)检查、督促、统一指挥辖区内的企业防汛抗洪工作。

(七)各村筹集好蛇皮袋、木桩、防浪草等防汛物资器材,保障防汛抢险的需要。

(八)按照《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上足三线民工,对口支援村要做好支援。

(九)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二、考核与奖惩

乡政府根据各村的防汛任务对照责任书目标执行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执行及完成责任目标不力的,视情节和危害程度,分别给予批评、通报直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