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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装修合同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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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装修合同(精选3篇)

酒楼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承包方:合同编号:工程地址:签订日期:

市建筑装饰协会编印年 月修订支持单位如下:郑州仲裁委员会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郑州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商都信息港家装频道河南亿博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使用说明及释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名称: 甲方现居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证编号: 资质专业等级: 委托代理人姓名: 办公处所: 联系电话: 设计负责人姓名: 办公处所: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姓名: 办公处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号楼室。

2.房屋结构: 结构 层 室 厅 厨 卫 阳台;

2.1、 室,建筑面积分别为: 平方米;

2.2、 厅,建筑面积分别为: 平方米;

2.3、 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 平方米;

2.4、 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 平方米;

2.5、 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 平方米;

2.6、其他,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工程内容及做法;

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4.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4.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4.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

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工程监理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 张,施工详图 张,分别由 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

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 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4-

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

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7-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执行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8680-186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

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 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工程款付款比例与时间表批次形象进度时间预期时间付款比例金额1对公司认可后

年 月 日定金2签订合同之日 年 月 日30%元3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年 月 日20%元4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前 年 月 日20%元5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当天 年 月 日30%元6增加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单时100%元备注:除合同尾款为银行划拨外,其余为现金支付。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 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 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附件

一:装饰施工内容表;附件

二:工程报价单;附件

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

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

五:工程项目变更单;附件

六:阶段验收通知单;附件

七: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

八:工程结算单;附件

九:工程保修单;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地址: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备案登记登记编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酒楼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 m2

3、承包方式:乙方全包(包工、包材料)

4. 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表单)。

5. 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二、工程价款

1、工程总价款¥ 大写 元。(具实结算)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金额的30 %工程款¥ 大写 元,天花吊顶工程完毕、下一步工程材料进场,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工程款¥ 大写 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35 %工程款¥ 大写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 5 %的尾款¥ 大写 元。

三、甲方工作

1、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2、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关系。

4、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若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付。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质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的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8、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维修,若乙方逾期不返修,甲方将另行委托他人承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五、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20xx元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六、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设计(施工)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八、工程质量及保养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 充合同。

3.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3、在竣工验收中确认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并承担工期逾期,违约责任。

4、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结算文件资料:

A、工程竣工图纸;

B、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及编制说明;

C、工程补充协议;

D、设计(施工)变更单、隐蔽工程验收单;

E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计价表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F、其他工程价款结算附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

十、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它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4、乙方工程报价单价格和数量如高于实际价格和数量则按实际价格和数量支付,报价单如低于实际金额则按报价单价格和数量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楼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将哈密市天山北路哈建大厦大型超市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哈密市天山北路哈建大厦太阳国际底商

2、装饰施工内容:地面基础工程、吊顶、墙面装饰、包柱、木质衣架、柜组合及装饰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价款结算:按照20xx年新疆哈密地区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应工程造价信息文件结算;变更的施工内容,经双方认可后,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二、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相应超市门店设计为准,且必须通过相应的验收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甲方及相应主管部门验收为准。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合同款总额为 3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元 。分三次结算。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60%给乙

方作为开工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0%。

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对结算书无异议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x%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7万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退还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邮 编: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