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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施工安全协议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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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施工安全协议(精选16篇)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力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内作业时由甲方负责签发作业票证,甲方对作业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票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8、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业规定》等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建隔离墙或隔离网与甲方生产区隔离开,并设置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五、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款中的2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和设备损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无证上岗的,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_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2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统筹,以施工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及管线施工单位为主体共同推进管线建设,统一签署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各管线建设相关单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查询和探测施工区域的既有管线情况,并根据查明的情况形成既有管线情况一览表,各参建单位共享。既有管线的产权单位以及相关勘测单位对查询和现场探测工作必须给予支持和配合,不提供或不配合现场探测工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在工程开工前,参建各方应制定管线保护措施方案,签定管线安全保护协议,明确各方的管线保护责任领导和现场责任人,编制处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在开挖施工前,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的管线保护责任人必须及时到现场进行管线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建设单位统筹、监督其所委托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管线保护方案和保护协议;管线权属单位必须安排现场责任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管线权属单位未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导致施工损坏管线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协 议 内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已探明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既有管线,为确保现状管线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线安全保护协议:

一、各方职责

(一)前期准备

1、管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向其取得各类既有管线的图纸等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在合理时间内配合完成资料提供,并委派专人进行现场既有管线情况交底。

2、管线施工单位必须在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的指导下制定管线安全保护措施方案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交道路建设单位备案。

(二)施工过程

1、在施工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线安全保护方案及本保护协议。

2、在施工前,各施工单位必须结合既有管线资料及交底内容进行人工探挖,确切掌握地下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埋设深度。当管线实际情况与资料内容不符时,暂停施工并立即向既有管线权属单位和建设单位反映。相应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现场责任人到场指导,管线施工单位需在现场责任人的监护、指导下继续施工。

3、在遇到既有管线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情况下,管线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既有管线权属单位和建设单位,请其安排现场责任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相应单位要给予配合支持。

4、既有管线监护人员须积极配合支持施工单位,负责指导其在既有管道附近开挖探 管及施工的监护工作,同时在既有管道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监护。对连续施工需要跟踪监护项目,须派人24小时做好监护工作。

5、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设置警示标志,积极配合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监护人员工作,严格按其指导施工,如有危及既有管道安全的行为,既有管线权属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强行施工。

(三)事故处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管线损坏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相应管线权属单位进行抢修并做好原始记录,严禁晚报、瞒报。管线权属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做好事故抢险和处理工作。在事故处理完成后,各方应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本安全保护协议的规定做好责任认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专项补充内容

本协议参建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施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各方确认的管线图作为本协议附件附后。

三、安全责任人

本协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领导及现场安全责任人如下:

单位名称

安全责任

领导联系电话现场安全

责任人联系电话

四、签章确认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线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线权属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3、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5、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6、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8、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0、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产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北京铁路局安全管理规定,就施工现场安全制定本施工安全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地点(范围):

施工日期:

二、对乙方的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设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双方联系等事宜;如有紧急情况或非正常情况要迅速处置,同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在铁路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__] 755 号文件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检查指导从业人员施工中的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本协议安全内容履行情况。

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噪音声扰民。如由此出现纠纷或投诉,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甲方设备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碰触、使用或者破坏甲方设备。否则,凡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全部损失。

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设置施工区域张贴警示标志。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如施工内容需要动火作业,乙方应办理动火证,明确消防负责人,做好动火区域的防火措施的落实方可动火作业。

10、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按要求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特种设备操作和特种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

12、乙方施工结束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工料具和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3、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4、乙方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甲方指出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5、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员工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毁损或灭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乙方施工安全必须保证,甲方有权予以监督。一旦甲方发现施工中的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暂停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导致甲方损失或责任的,乙方还应全部予以赔偿。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依据本协议就工程施工事宜向乙方提供工程安全监督服务的,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施工等责任,且甲方无需就监督服务的提供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施工完毕日终止。

2、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其它未尽事宜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__________露天煤矿采煤、剥离工程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为了创造更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本项目矿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续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成立五人以上并有乙方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机械操作规程等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条款。同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检查、评比等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经理和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疾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施工时,应及时撤离到驻地或安全地带。司机不得开车返回驻地。

5、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上岗后应到本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调配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须做到持证上岗,未经过专业机构培训、未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和驾驶证,不准上岗,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

6、乙方须加强火区及生产区道路的灭火工作,高度重视火区的灭火安全管理,对火灾事故负全部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应由专管人员妥善保管,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工人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品给予、易货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也不允许和容忍上述的行为在自己的眼皮下发生,一旦觉察及时阻止或举报。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应戴安全帽,夜班人员须穿夜光服并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严禁无证上岗、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超速和违章行驶、严禁违规和冒然作业。

10、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的责任人。

12、因乙方管理不善,不论矿内矿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设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积极主动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如果因乙方处理不当或推脱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露天煤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代

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在管内承建________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__]165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计划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

5.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____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7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一)

为了搞好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处罚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任何职责。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

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乙方:

职责人:职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外墙涂料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务必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乙方:

职责人:职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某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状况严重,责令停工。

2、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安全措施与职责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____省、市地方有关高空作业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相关职责落实到人。

3、乙方负责人同时即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5、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具备高空作业资格,且应身体健康,凡有饮酒、精神不振状况的,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乙方应对施工中使用的吊篮、电器、相关安全防护工具等务必做好安全检查、管理工作,按相关操作规程要求使用,并承担安全职责。

7、乙方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应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管理,施工时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靠近,如因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对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安全职责。

9、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职责,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日期: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楼室外墙涂料修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2、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7、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务必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职责人:

签订日期:

乙方:

职责人:

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安全优质的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施工,施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特殊状况(如遇不可抗力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二、施工地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职责和义务

在进场高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资料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防止误登,在禁止或不坚固的结构区域,甲方应在这种结构的适当地点挂上警告牌。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过程负有监督与检查的责应和义务。

2、乙方安全措施与职责

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职责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开工前务必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务必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在使用吊绳作业时,务必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务必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务必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于零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就应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需使用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务必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职责。

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职责,如果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职责和经济职责。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礼貌施工作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雇佣乙方(非全日制用工)完成工程期间,根据国家及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安全职责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之日终止。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遵守国家的劳动安全法规和规范,搞好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并对乙方遵守劳动安全规范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2、甲方对于检查当中发现安全隐患和乙方不贴合安全规范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纠正。

三、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作业期间务必服从甲方的管理,务必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施工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在作业前,应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戴安全帽、系安全绳等;

3、乙方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酒后上岗、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4、乙方不得在该项目工作时间里进行其它作业,不得随意进入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以外的其他施工区域,不得随意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

5、乙方应对自己使用的工具经常保养、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一岗双责,既是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四、其它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或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线路加固、吊轨束梁、开挖路基浇筑混凝土支墩、架设拆除D梁、工作坑土方开挖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涵预制,防护涵顶进工程。

3.地点和时间:

(1)汤林线 (汤旺河-乌伊岭站)间线路。

(2)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影响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电缆以及甲方的相关设备。

二、 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内汤林线 (汤旺河-乌伊岭站)间线路。

施工期限: 年 月 号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__)172号

2.《铁路行车组织细则》哈铁总(20__)473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处理条理》(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6.《哈尔滨铁路局普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文件。

7.《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哈铁安(20__)31号)。

8.《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20__】238号。

9.《铁路通信维护规则》铁总运【20__】295号。

10.《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 - 20__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供电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 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电务光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严禁使用镐、铁钎和大型机械动土。明确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在勘查探测地下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在施工《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薄》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要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撒白灰并插彩旗明示。《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薄》由施工单位建立。

2. 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渡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通信段施工配合签认单》。对于地面裸露的过度电缆,施工单位要采取槽钢或电缆槽盖等措施加以防护。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 ),乙方要甲方签订《施工过渡期间电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总公司、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对乙方作业给予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对施工予以及时有效地配合和监督,并对施工实施全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乙方处理。

2、施工配合时自行承担配合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3、施工过程中监督乙方执行《安规》、《行规》、《技规》等规则。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时,甲方向乙方下达《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在施工中严重违规影响行车时,甲方立即制止乙方施工,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乙方:

1、施工时必须按规定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安全员、防护员,并配齐防护备品,按标准设置防护;

2、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按计划项目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扩大作业范围;

3、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范围破坏乙方铁刺线防护网和安全保护区标志,因施工需要拆除防护网和护桩,必须签订防护网安全协议,按设计位置进行移设,甲方派专人监督,如需拆除防护网由乙方进行施工,并将拆下防护网和护桩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4、禁止乙方施工人员私自进入防护栅栏,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进入时,必须按规定穿着橘黄色防护服,并设专职防护员;

5、严格执行《哈尔滨铁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办法(试行)》,使用机械必须到甲方办理许可证,机械作业时应随车配备专职一人一机进行防护,距离既有线较近的作业,在列车到达施工现场10分钟前提前停止作业,并加强防护,列车经过后方可继续作业;

6、工具、材料、人员等不得侵入营业线安全限界,施工后料具在现场存放时,应派人24小时看护,不得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

7、甲方配合人员不到现场或影响施工的设备未处理前严禁作业;

8、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电务、供电、车务等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电务、供电及甲方配合人员不到场严禁作业。

9、机械操作人员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操作证、资质证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施工使用大型机械、施工便道必须设置隔离设施、否则严禁施工,隔离设施必须严格按哈铁建网电(20__)908号电报设置。

11、施工作业不得破坏原有设备、设施,如果破坏或移设工务设备,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强行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施工前,同信号、通信、电力部门联系,明确光缆具体位置,填记《光电缆走向签认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否则,擅自施工造成后果有乙方负全责。

13、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设备,禁止脏污道床,如施工损坏甲方设备、脏污道床施工结束后要负责恢复原样。

14、遇降雨做好防护,防坍塌;降大雨及连续降雨严禁开挖基坑。编织袋、水泵等防洪必须设备,保证应急人员充足。

15、施工地段、施工期限内因乙方违章违规施工或安全措施不当发生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6、施工负责地段需设置标志或警示标语,对施工责任地段的路外安全负责。

17、乙方施工人员不准擅自拆网、扒网、钻网,并承担擅自进入网内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不良事件。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拆网作业的,必须提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报备,并对拆网处所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同时安排专人看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8、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有《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专业架子工进行。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大雾及雨、雪天气和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每天安排专人对脚手架各连接杆件、结构稳定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架体结构的安全稳定,承担因脚手架结构失稳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19、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材料,必须列入到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在进行吊篮施工、桥面系施工、桥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时,要做好施工设备、设施工具、料具以及工程垃圾的管理,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防止桥上施工坠物影响人身和行车安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

(三)结合部分工

甲方:

接到乙方提出的配合作业申请后,指派安全质量监督员,并提前到达作业现场,按照《作业配合单》约定的配合时间在现场监控施工。

乙方:

1、作业中遇到有妨碍施工的甲方设备,要及时通知甲方配合人员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甲方设备;

2、需要甲方配合作业时,应提前3天将配合方式、项目、具体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签好《作业配合单》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设计发生变更、影响线路稳定、穿跨越线路本协议涉及具体分项工程时,必须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甲方:

1、按乙方提出的配合作业请求进行配合作业,承担配合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乙方:

1、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不听甲方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施工期间,由于施工而引起的既有线行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和危及行车安全、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及机械设备侵限等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施工基础开挖时,路基塌方侵限造成一切行车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线路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对塌方处所进行填埋、夯实达到《修规》规定,机械设备及时撤出限界,并承担全部责任;

3、承担日常拆卸防护栅栏、关闭不及时、管理不到位造成路外伤亡的责任,因乙方擅自拆除铁刺防护网,封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承担未与电务、供电、车务等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及配合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1.乙方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和施工安全红线问题,依据《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收缴违约金。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用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按总公司、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5份,返还甲方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业务处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室

公章:

年 月 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乙方在临近既有线段落内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作业人身安全和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期限

施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把确保工程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铁道部、滇南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约定。

2、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生产的需要,杜绝违章、盲目施工。

(二)、甲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在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需要的前提下,甲方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施工便利条件。

2、甲方安全负责人应积极受理乙方的施工请求,加强与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防护员的联系和沟通,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如因甲方施工原因不能满足乙方作业要求时,甲方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

3、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下设安全质量监察室。对施工生产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

4、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完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6、开展安全教育,上岗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核实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7、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由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由甲方安检工程师进行的日常检查。

8、甲方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9、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整改。

(三)、乙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乙方是施工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2、乙方在线路上使用小平车、单轨车等轨行设备,须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溜措施报公司安质部,施工现场应由施工负责人专人落实、监控。

3、乙方施工必须在施工前一天——前向甲方安全负责人提报次日施工计划,内容包括施工地点(具体里程及线路)、施工作业内容、计划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安全防护员。尤其是使用小平车等作业前必须重点说明使用地点和用途。

4、乙方一切人员需认真重点学习《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卡控措施等规章制度,作业人员不得在钢轨上、道心里、灰枕头坐卧休息,严禁在列车接近时抢越线路,施工材料、工具不得侵限,遇列车接近时必须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相关规定提前下道避车,确保人身安全和工程运输安全。

6、因乙方施工安全管理、防护不到位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以及机具侵限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因乙方原因损坏管理单位设备时,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7、对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否则甲方严惩不贷。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等施工。

9、乙方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严格按规范施工,遵守施工协议和施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的有关法令、法规及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严格服从甲方的安全组织管理,严禁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或提出整改问题限期内仍未整改的,视具体情况处以——元罚款。

10、乙方设专职安全员,生产班组设兼职群众安全员,协助甲方安检工程师进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指挥与调遣,做好工地的防洪防汛及文明施工工作,对于不听从指挥、违章作业以及野蛮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做出相应处罚。

1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处理费用和损失,甲方概不负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12、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自然环境、水源、植被造成污染和破坏。

13、开展安全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严格训练,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4、所有机械设备、机具定期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设放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及具备合理有效的安全装置。

15、加强劳动保护,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为施工生产人员发放劳保用品。施工生产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因劳保用品发放不全或未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6、乙方要保证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熟知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17、对一些机电设备、电力、电路、电线等设施,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之前严禁动用、使用时要加装保护套。

18、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和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在施工中,乙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要挂安全带,设安全网,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在一切需要防护的地段区域按规定设置好施工防护。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一定要按规定要求施工,以确保人身及施工安全。

19、乙方必须针对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编制相应的预防及应急措施,并储备一定规模的应急物资,预防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应急救援,并避免事故的扩大,尽最大能力确保人员、物资的安全。

2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人员名单(人员签名、年龄、性别),并附后,同时乙方必须与自身队伍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确保全员安全。

五、发生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

在施工期间发生责任行车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等影响正常运输、人身安全时,双方本真以事实为依据,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协议约定及现行有关规定为准绳的原则,进行定责、赔偿处理。

六、双方安全负责人及施工协调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电话:——

甲方现场负责人:—— 电话:——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全部结束乙方退出后自行废止。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发生施工条件改变,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11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批复》( 文号)(审查批复文件)审查批复,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地 点:

4.影响范围:(指施工作业对甲方设备的影响)

5.施工安全等级:

6.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至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 〕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 〕 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成铁运〔 〕 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 〕 号) 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 (联系电话)任组长,甲方 (联系电话)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5.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即:⑴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⑵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⑶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⑷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⑸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⑹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⑺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⑻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严禁在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杜绝不具备列车放行条件放行列车。临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做到“一机一人、车过机停”。

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

⑴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⑵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⑶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⑷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安全监督制度,对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设备相关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6.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按照临近营业线A类、B类、C类施工要求进行现场监管。

㈢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和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3.临近铁路营业线A类施工,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4.临近铁路营业线B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对营业线采取“防抛、防落、防撞、绝缘”等的保护措施,所设计的防护设施必须经铁路局主管审查批准;对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及受铁路营业线限界限制,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施工计划管理,并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5.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划分工程机械的安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标线,实行“一车一人”的专人防护,列车通过前停止作业;对路基填筑,基坑、孔桩开挖、电缆沟、水沟开挖及弃土堆放等施工,必须对铁路路基基础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专人进行监护;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必须对既有光缆、电缆等隐蔽设施进行探测,并须划定安全作业区,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下施工。必要时需对营业线运营设备进行迁改、过渡后方可进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组织正式施工72小时前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报施工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如甲方人员异地施工配合时需解决甲方人员的交通问题(解决方式由双方现场协商)。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违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设备 和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设备不满足规范要求或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予以及时恢复。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7.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设备和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对施工期间不能按期恢复正常状态的设备应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设备和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10.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开挖、爆破、封锁线路等影响甲方设备正常运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__〕481号)。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

1.乙方必须安排专职防护人员与甲方配合负责人对口联系,分别在车站进行行车防护,办理施工手续,做好施工登消记,及时传递作业命令,担任行车防护,时刻传递列车运行信息。

2.禁止进行带电作业,远离作业必须保持与带电部分足够的安全距离。

3.站区内施工,特别是跨道运输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轨道电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车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为移动侵限影响行车。

5.支柱基础开挖,开挖处所不得超过规定开挖数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6.如遇基础开挖中涉及爆破,必须按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办理,并由有爆破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飞石砸伤供电设施,并进行有效防护,在封锁点内进行。

7.施工中涉及供电设备改变或施工范围内可能因施工发生变化的设备,每日作业结束前,必须采取响应的措施进行测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列车放行条件和设备运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须认真开展工前调查,制定详实的施工方案,并做好应急处理方案,根据实际天窗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任务。杜绝延点影响行车。

9.各点开工前,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工区,并组织车间、工区人员踏勘现场。乙方向甲方车间、工区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讲明对既有设备的影响,最后形成书面资料提交工区。

六、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开挖、支柱组立、支持结构安装等接供电线工程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作业推进进度,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加强施工监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监理,做好施工配合记录。

2.甲方配合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有权停止乙方的违章作业。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两日报日停电施工作业计划。包括:申请停电时间,作业内容及作业具体地点(含所涉及的支柱杆号)。

4.由甲方派专人配合申请停送电命令,乙方指派专人任驻站防护员,传递停送电命令。

5.由甲方派专人监护验电接地,乙方派专人验电接地。

6.停电作业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撤出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及机具并确认,然后乙方驻站防护人员通知甲方配合人员消除停电命令。

由乙方人员负责检查所有机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员和乙方技术人员对施工后的接触网参数进行检查,检调至标准。

7.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 类施工纳入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管理,按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__〕379号)的要求:基建项目施工单位归口各建设指挥部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其他项目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响既有线设备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所属工区配合施工(如实指明配合时间、区间、里程、作业内容等)。甲方所属工区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施工配合,按营业线施工规定进行登记等。(甲方调度传真电话:)

9.甲方配合及监管人员到达现场的交通问题由乙方解决。若因交通问题配合人员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施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甲方配合人员确需住宿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解决。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__]113号)执行。

八、违约责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㈢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据本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所、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协议原件返还甲方后方可开展施工配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监室(办事处安监分室)(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1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____市 区 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由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电网、设备等事故,甲方有责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于检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的,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以下规程与规范:

(1)《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等压力容器生产、安装规程;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3)甲方关于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技术交底后,制订《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备案。

5.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量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或第三方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或第三方的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设备严重损坏;

(3)发生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当面通知或工作联系单、电话等形式联系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甲方通知后未按时整改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500元至20__元罚款,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及当地安监部门的处罚。

6.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协议执行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遵守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九条 协议有效期限

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签字认可之日止。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协议份额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_______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石材幕墙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及防火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7.甲方负责协调各班组间的配合作业。

8.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电,宿舍,水源。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见附件一)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_______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乙方自带的施工器械必须有当地安全部门出示的安全检测证明。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生活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他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防火工作;进场后先向甲方提供防火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8.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动用明火,若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做好防火措施。若违章作业,引发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10.乙方必须保证保证宿舍的卫生,防火,用电安全。(见附表二)

四、协议书效益、有效期:

1.乙方违反此协议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勒令停工等管理措施。

2.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1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行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安全,根据铁道部和兰州铁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兰州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听从铁路局安全监管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一防护”的规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无甲方防护人员乙方人员或机具不得进入既有线隔离栅内。

10、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机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线机车车辆限界,不得影响正常的行车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否则发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2、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造车行车中断、铁路设备损坏;

(2)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发生火灾、触电和交通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应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酒后、疲劳等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第五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

锅炉施工安全协议 篇16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批复》( 文号)(审查批复文件)审查批复,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线 站 工程

2.作业内容:

3.地 点: 线 站(区间)

4.影响范围:(指施工作业对甲方设备的影响) 区站 设备

5.施工安全等级: 级

6.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 类

二、施工地段: 线 区站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__〕51 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__〕379号) 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 (联系电话)任组长,甲方 (联系电话)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5.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即:⑴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⑵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⑶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⑷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⑸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⑹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⑺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⑻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严禁在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杜绝不具备列车放行条件放行列车。临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做到“一机一人、车过机停”。

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

⑴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⑵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⑶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⑷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安全监督制度,对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设备相关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6.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按照临近营业线A类、B类、C类施工要求进行现场监管。

㈢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和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3.临近铁路营业线A类施工,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4.临近铁路营业线B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对营业线采取“防抛、防落、防撞、绝缘”等的保护措施,所设计的防护设施必须经铁路局主管审查批准;对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及受铁路营业线限界限制,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施工计划管理,并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5.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划分工程机械的安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标线,实行“一车一人”的专人防护,列车通过前停止作业;对路基填筑,基坑、孔桩开挖、电缆沟、水沟开挖及弃土堆放等施工,必须对铁路路基基础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专人进行监护;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必须对既有光缆、电缆等隐蔽设施进行探测,并须划定安全作业区,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下施工。必要时需对营业线运营设备进行迁改、过渡后方可进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组织正式施工72小时前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报施工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如甲方人员异地施工配合时需解决甲方人员的交通问题(解决方式由双方现场协商)。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违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设备 和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设备不满足规范要求或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予以及时恢复。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7.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设备和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对施工期间不能按期恢复正常状态的设备应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设备和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10.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开挖、爆破、封锁线路等影响甲方设备正常运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__〕481号)。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

1.乙方必须安排专职防护人员与甲方配合负责人对口联系,分别在车站进行行车防护,办理施工手续,做好施工登消记,及时传递作业命令,担任行车防护,时刻传递列车运行信息。

2.禁止进行带电作业,远离作业必须保持与带电部分足够的安全距离。

3.站区内施工,特别是跨道运输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轨道电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车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为移动侵限影响行车。

5.支柱基础开挖,开挖处所不得超过规定开挖数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6.如遇基础开挖中涉及爆破,必须按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办理,并由有爆破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飞石砸伤供电设施,并进行有效防护,在封锁点内进行。

7.施工中涉及供电设备改变或施工范围内可能因施工发生变化的设备,每日作业结束前,必须采取响应的措施进行测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列车放行条件和设备运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须认真开展工前调查,制定详实的施工方案,并做好应急处理方案,根据实际天窗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任务。杜绝延点影响行车。

9.各点开工前,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工区,并组织车间、工区人员踏勘现场。乙方向甲方车间、工区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讲明对既有设备的影响,最后形成书面资料提交工区。

六、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开挖、支柱组立、支持结构安装等接供电线工程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作业推进进度,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加强施工监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监理,做好施工配合记录。

2.甲方配合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有权停止乙方的违章作业。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两日报日停电施工作业计划。包括:申请停电时间,作业内容及作业具体地点(含所涉及的支柱杆号)。

4.由甲方派专人配合申请停送电命令,乙方指派专人任驻站防护员,传递停送电命令。

5.由甲方派专人监护验电接地,乙方派专人验电接地。

6.停电作业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撤出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及机具并确认,然后乙方驻站防护人员通知甲方配合人员消除停电命令。

由乙方人员负责检查所有机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员和乙方技术人员对施工后的接触网参数进行检查,检调至标准。

7.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 类施工纳入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管理,按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__〕379号)的要求:基建项目施工单位归口各建设指挥部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其他项目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响既有线设备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所属工区配合施工(如实指明配合时间、区间、里程、作业内容等)。甲方所属工区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施工配合,按营业线施工规定进行登记等。(甲方调度传真电话:)

9.甲方配合及监管人员到达现场的交通问题由乙方解决。若因交通问题配合人员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施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甲方配合人员确需住宿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解决。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__]113号)执行。

八、违约责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㈢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据本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所、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协议原件返还甲方后方可开展施工配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监室(办事处安监分室)(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