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21篇】》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精选21篇)
6.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鉴于:
甲方合法享有 的项目(下称“项目”),乙方知悉该项目情况并自愿受让,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项目整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第二条 项目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项目的转让价格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选择现金、转账、支票结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乙方选择转帐或支票结算的,应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账户信息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确认收款后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项目转让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之日起,项目转让生效,除经甲方单方书面同意,该项目转让程序不得逆转。
2、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转让项目。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转让价款,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2、自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协议所述项目的相关权利,享有该项目自转让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即与该项目有关全部风险均由乙方一概承担,甲方无需为因项目开发、运营等而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转让后,因该项目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价款的,乙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转项目转让程序的,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转让价款作为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按时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义务,或把本协议下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万元的违约金。
4、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附件: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之项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日
8.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 ‰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施工责任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日
19.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云南省火电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工程名称:500kV思通线新建工程Ⅱ-4铁塔组立工程
二、甲方承诺:
1.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18.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品牌: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机号:__________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将货款付至甲方账户。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3.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10.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6
转让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11.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6.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品牌:____型号:____机号:____。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将货款付至甲方账户。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1.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鉴于:
1、20_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_与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_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_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_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_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_)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21.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原承包方):
丙方(拟承包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订立承包协议书,约定由乙方承建社区建设项目,乙方指派、两人具体负责主体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现工程进度已达,乙方按约定已向实际施工人、拨付工程款元。现实际施工人、作为丙方代表愿承建该项目,为此甲、乙、丙三方就社区项目建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丙方承建社区建设项目工程,甲乙方解除原承包合同,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解除双方协议;甲、丙方签订承包合同,由丙方承担项目建设责任和作为承包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2、甲乙双方合同履行期间,丙方代表、即为工程实际施工人,工程购进材料、雇佣工人等具体事宜均由该二人负责,故甲乙丙三方均认可,甲丙方承包合同签订后,凡涉及该项目工程的工程质量、债权债务、维修管理、施工建设等均由丙方承担责任,项目建设期间(包括甲丙方合同签订前)发生的债务均由丙方承担;
3、该协议签订后,乙方与、的原承包协议书终止,作为丙方公司代表、实际施工人继续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关职责,向甲方负责;
4、关于项目建设特殊债务的处理:由乙方公司代表以个人名义设定担保的,、的债务(即该项目建设中的钢筋款项)元,由丙方负责偿还,甲方负有监督履行的义务;如因此给乙方或乙方代表造成不利后果,甲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5、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负有妥善处理工程交接及相关义务,如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执行;
6、本协议为甲乙丙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约束,不得反悔;
7、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2
转让方:(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13.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外环道路施工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项目转让施工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因施工时间紧张现将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工工作转让给乙方承担: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四万元整(人民币:40000元整)。在施工开始时,第一车石材进场不付款,从第二车石材进场开始每次进场石材后均须付款;
2.该项目运行中监理由乙方负责,项目部由甲方负责。
3.变更款项双方对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扣款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误工损失(两天以上时间)由甲方补偿。
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此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9.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4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向开发商购买“××市××区 苑 座102房产(以下简称102号房产)”;甲乙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该102号房产已由乙方实际占有;双方已委托开发商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但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现甲方拟将其依《合同》所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多次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愿将其依《合同》以及该合同附件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移房屋所有权请求权、要求开发商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请求权、违约责任请求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受让该合同权利。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确定本次合同权利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付清该转让价款给甲方。乙方将转让价款存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视为已经支付: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三、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其依本协议转让的合同权利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甲方对该合同权利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合同权利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开发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到 公证处,在乙方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所必需的、需要甲方签署的有关文件上签字,并配合乙方申请公证。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2号房产所产生的孳息由乙方享有,其全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甲方履行本协议本条第2、3项规定的义务后,《合同》中约定的原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由乙方享有并行使,全部合同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或者依《合同》主张权利的全部税款或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协议终止:
1、双方按本协议之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另行达成书面条款;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均应恪守,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争议解决及其他
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在送达合同权利转让通知时附送本协议给开发商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由乙方付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转让价款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市 区。
20.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5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
甲乙双方多次协商一致,本着诚实、公平、信用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合作条款。合同依法生效后,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本合同规定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一、甲方将所属物机壹台(编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成交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二、本合同签定后,本机械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与甲方无关。
三、本机证件包括:
四、本机械转让以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等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机械转让以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机械故障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机械故障、价额过高、未看清楚等要求甲方退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如引发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并支付违约罚金贰万元给对方。
七、乙方先预付甲方定金,并在天之内提车,待甲方配合乙方将设备装上拖车后,乙方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6
转让方: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__(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__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__与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__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__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__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__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__)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
签订地点:____
4.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7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喀什市农三师20xx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工程。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喀什市麦盖提县46团境内(公路段全长25公里)等外级公路,包工包料;包费用项目”。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路段”。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甲方转让路段总价格为人民币7659409.62元。
二、支付:见借款合同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义务。甲方于借款合同到期之日无法归还乙方借款时,将在建工程农三师20xx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17.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云南省火电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工程名称:500kV思通线新建工程Ⅱ-4铁塔组立工程
二、甲方承诺:
1.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14.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19
甲方:枣阳市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_____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_____元由内方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_____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枣阳市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后附:
1、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是(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2.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2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建设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转让项目名称、位置转让项目: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
二、转让项目的土地面积及基本状况
(一)、该小区建设总土地面积41、6亩(扣除本协议第二项第五条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状况
1、已由甲方与宽店村委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并建设一阶段;
2、甲方向村委交纳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旧村住户搬迁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属物补偿款,现基本清理。尚有个别住户已支付补偿款待搬迁。
4、甲方向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交纳土地罚款16万元,占地约16亩。
5、前期已由甲方开工建设住宅楼一栋,面积4200平方米,建设别墅楼2排12套,计20xx平方米,合计6144平方米,占地约5亩左右,所建工程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均未竣工(注:该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转让项目之内)。
三、前期事宜约定
1、甲方现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继续建设完成,不在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范围之内。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宽店村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签订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叁佰万元人民币。
五、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宽店村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15.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篇21
甲方:
乙方:
鉴于:
1、20_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_与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_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_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_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_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_)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