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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汇编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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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通用12篇)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拟就文字作品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基于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决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若本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就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

第三条 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与乙方另行签署书面的《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相关事项以该合同为准。

第四条 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____元。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并与乙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此款项自动转为甲方使用文字作品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若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除因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外,甲方亦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款项,且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第五条 若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或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作出决定之日或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其可能获得的乙方授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相关的制作或筹备活动;但这些活动不应当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的实质行使,也不得损害乙方的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意向书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 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意向书,且其履行本意向书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3.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会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意向书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若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意向书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

1.乙方违反其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3.乙方未按本意向书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本意向书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文字作品;

3.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仍未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的除外;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在本意向书第十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意向书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意向书;

2.甲方或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终止本意向书;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除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八条 甲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其依据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第十九条 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款项的,乙方无须向甲方归还此款项,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

的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意向书进行更改。

第二十二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意向书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三条 在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五条 本意向书文本由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六条 本意向书附件(若有)为本意向书的组成部分;本意向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意向书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意向书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意向书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拟就文字作品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基于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决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若本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就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

第三条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与乙方另行签署书面的《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相关事项以该合同为准。

第四条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____元。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并与乙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此款项自动转为甲方使用文字作品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若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除因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外,甲方亦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款项,且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乙方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第五条若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或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作出决定之日或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其可能获得的乙方授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相关的制作或筹备活动;但这些活动不应当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的实质行使,也不得损害乙方的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意向书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意向书,且其履行本意向书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3.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会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意向书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二条若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意向书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

1.乙方违反其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3.乙方未按本意向书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本意向书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文字作品;

3.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仍未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的除外;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在本意向书第十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第十六条本意向书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意向书;

2.甲方或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终止本意向书;

第十七条除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八条甲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其依据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第十九条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款项的,乙方无须向甲方归还此款项,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

的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意向书进行更改。

第二十二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意向书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三条在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五条本意向书文本由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六条本意向书附件(若有)为本意向书的组成部分;本意向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意向书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意向书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意向书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乙方欲出售其公司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王湾铜多金属矿区矿产,甲方有收购意向,经双方多次协商,

现就收购事宜达成意向如下:

一、 甲方收购乙方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调查队郑州安泰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王湾铜多金属矿区矿产探矿权证号为:41120xx08020xx222的矿产,该矿产探明主要为含钼、铜、铁等矿石,探矿面积8.74平方公里,现已探0.25平方公里,预测储量效益为1千300多亿元人民币。

矿产收购价格为10亿元,采矿厂投资10亿元,预计总投入20亿元人民币。

采矿成本每金属顿约20元,选矿成本每金属吨约40元。

二、收购的尽职调查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其律师对所涉收购资产状况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当如实向律师提供转让资产的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乙方已经确认其对该资产收购项目所涉事项的尽职调查完成后,方可签订《收购协议》。本《意向书》的签订不表明双方必须在此基础上签订《收购协议》。

三、排他期的约定

从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除乙方之外,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就本意向书中所涉转让事宜达成协议或进行转让协商。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意向书》的内容及双方各自提供的资料保密,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得泄露获得对方的相关资料和谈判信息。

五、其他事项

(手写)或直接填写(无)

六、成本与费用

双方各自承担执行本《意向书》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包括相关方的顾问费)。

七、《意向书》终止

本《意向书》在双方正式签订《资产收购合同》或在《意向书》签订后60个工作日后终止,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八、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4

甲方(贷款人):

乙方(申请人):

包头市土地储备中心于 年 月 日向我行申请项目贷款万元,期限为 土地收购,土地位于 ,面积: ㎡,收购价值为 万元,项目名称是 。

根据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具备我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就包头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 项目贷款给与信贷支持,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有贷款需求的情况下,保证项目真实存在,手续齐全、合法方可给与支持,如申请人手续不符合贷款人要求,贷款人有权不予信贷支持。

2、贷款人在申请人手续齐全后,对申请人所提供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如调查真实,手续合法,符合贷款要求方可进行信贷支持。

3、本贷款意向书仅用于申请人向国家有关部门说明该项目贷款的落实意向,该项目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建设后,我行将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及我行有关贷款、评估办法,对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并视评估结果及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最终决定承诺贷款与否。

以上事项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或盖章生效,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5

甲方(出让方):

张三,身份证号:

李四,身份证号:

王五,身份证号:

赵六,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一、目标公司:有限公司。

二、目标股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收购方式:现金收购目标公司现有全部股权。

四、收购价款:万人民币,分期支付,由甲方股东开立共管账户专用于本次并收购事宜,交易完成后预留万作为甲方的承诺保证金,一年期满后乙方支付甲方。

五、因收购行为产生的税费问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六、时间进度安排

(1)本意向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安排律师、会计师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及相关业务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两周内完成。

(2)尽职调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问题事项谈判。

(3)事项谈判不超过三次,三次谈判后仍不能成功的,取消本息交易。谈判达成一致意见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协议)。

(4)最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申请。

(5)最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所有文件、印章等材料的交接手续。

七、排他协商

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日(“排他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之外的潜在它方接触、谈判或签订关于对公司股权进行处分的任何备忘录、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文件,均应先征得乙方同意。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排他期限。如双方同意,排他期限可延期。

八、保密

对于双方的本次交易行为及本意向书签订事宜,各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九、法律约束力

上述条款中税费负担、排他协商、保密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定金

为表示乙方收购意诚意,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万元。甲方违反本意向书达成的事项,则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违反本意向书达成的事项,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在双方正式签约后,定金作为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认定。

十一、其他事项双方再议。

甲方:(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6

潜在资产出让合同意向书

潜在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潜在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意向书不具有约束力,所包含之条款有待上述潜在卖方与买方就可能发生之交易(本处应指“资产出让”)进行磋商。本意向书不应被视为任何合同、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而应视作仅为磋商之目的而订立的有关本意向书项下可能达成之合同的条款概述。签署本意向书之目的是为了能够便于潜在买方就购买价格筹措资金。双方应对本意向书之内容保密,且除了本意向书项下双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潜在买方之潜在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次磋商之交易条款随附其后,但是除非且直到潜在的买卖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这些条款(及潜在卖方自身)将不具有约束力。随附条款中“应该”一词仅为合同阅读之惯例,并不意味随附之条款具有或将要具有法律约束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7

甲方:

乙方:双方就 项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同意就 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开发,合作意向书范本。

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 

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年月日签订正式合同,秘书工作《合作意向书范本》。

文书要点:意向书是合作双方就合作意向所达成的书面文件。

双方签署意向书,表明双方愿意进一步商谈合作意向。

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名称、合作项目名称及其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等。

特别提示:制作该文书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写明双方拟合作的内容,并对进一步谈判以确定合作关系提出具体的安排。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

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连山区“锦都水岸”小区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都水岸”小区

2、工程地址:葫芦岛连山区铁北路,东临连山河

3、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4、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5、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确定数额为准。

6、合同工期:以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确定

7、工程质量:合格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暖通、电照等,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 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界限:

2、桩基另行分包。

3、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4、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主体工程,如违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建筑面积:包工包料,约20万平方米。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承诺意向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缴纳诚信保证金壹仟万元。甲方承诺乙方施工至正负零后退还。

2、乙方垫资施工至 (住宅)、(商业)等单体地上每局部完成六层后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累计完成建安工程量满捌仟万元后,甲方支付己完工程量的 60 %,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参照乙方上报工程量计算为依据拨付。

3、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日内结算完,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95 %工程款。

4、剩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按国家规定合同保修范围内期满年限后,分别在十五日内支付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

5、甲乙双方竣工计算期限,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内审计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6、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四、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辽宁省 20xx年定额,工程取费按费用定额相应类别计取费用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xx年《辽宁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辽宁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地方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市场价格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按相关文件调整执行。

3、采购价格认定:采用市场价格为双方认定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认定方法:工程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认定方法:工程逾期因乙方原因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材料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工程逾期因甲方原因材料价格下降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材料上涨时,按同期材料价格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l、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

六、工程管理:

l、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设备、料场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2、工程竣工后(以质检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3份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馆、甲、乙方)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应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

3、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施工合同为准。

九、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诚信保证金打进甲方指定帐户之日内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影视单位):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文字作品著作权人):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证件号码: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影视剧,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意向书,以兹共同遵守。

名词定义:本意向书所称“期权”,系指被许可方以支付一定对价所取得的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决定是否采用约定文字作品的选择权。在该期间内,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本人不得行使本意向书第七条项下的权利,更不得将上述权利授予任何第三人。

第一条 首个期权

1.1.乙方特此授予甲方一个不可撤销的、为期_________个月的期权(自本意向书签署时起算)。

1.2.甲方同意为此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

1.3.假如期权得以行使,为首个期权支付的款额可从付给乙方的购买价格中予以扣减。

第二条 续展权

2.1.甲方享有先后两次通过下列方式,每次按_____个月期限(即“续展期间”)的延长期权的权利。

2.2.作为行使首次续展的对价,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续展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

2.3.作为行使第二次续展的对价,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续展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

2.4.甲方应于当期期权期间届满5日前,把续展期权的意思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通知到达乙方时,期权的续展即发生效力。

第三条 独家许可

在上述期限内,甲方享有使用作品的排他的、独家的选择权。在上述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而且乙方本人也不得行使。

第四条 期权续展费的独立性

如果期权得以行使,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续展期权的全部费用(即“续展费”)不得从应付给乙方的许可使用费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许可使用费的预先约定

5.1如果甲方行使期权,双方同意作品的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元。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其他条款由拟签署的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另行约定。

5.2.本意向书第一条、第二条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前,甲方未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表示采用该作品的,甲方的选择权终止,其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不予退还。

5.3.甲方未向乙方按期支付约定金额的,本意向书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与第三人接洽的权利

6.1.在期权的有效期间和续展期内(如果办理了续展的话),甲方享有与第三人进行接洽、就项目进行磋商并针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作品的开发订立意向书的权利。在甲方行使期权并支付期权对价的前提下,乙方特此授予甲方下列全球范围的排他的权利:

6.1.1通过媒介和设备进行开发、制作、利用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院线发行、非院线发行、互联网发行、电视(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的、付费的、有线的以及卫星传输)、音像带和DVD、以及基于任何一切目前所知或者日后开发的媒介和技术所进行的复制或传播。

6.1.2将作者姓名、肖像、声音和生平用于影音制作和其他项目以及立足于作品的其他材料,将其用于广告、宣传和推广。在行使这些权利过程中,甲方就作品的修改、编辑、剪切、重新编排或者更改作品方面享有不受限制的自决权。

第七条 拟使用作品权利的范围

7.1.在本意向书第一条确定的期限内,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受让乙方对文字作品享有的下列权利:

7.1.1根据文字作品(当作品的形式表现为影视剧剧本时)拍摄影视剧;

7.1.2.将作品改编成影视剧剧本(当作品的形式表现为小说、报告文学等其他形式时),根据改编而成的剧本拍摄影视剧;

7.2.以上权利应一并行使。在甲、乙双方最终订立的《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中,甲方仅要求部分受让上述权利并经乙方同意的,合同成立。但甲方收取的、许可合同中未包含的那部分权利所涉及的金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

第八条 甲方的缔约义务

本意向书期限内,一旦甲方决定采用作品用于本议定书第七条所定用途,甲方即负有于_____日内与乙方订立《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的义务。

第九条 原始稿件的返还及复制件的删除、销毁

9.1若乙方提交的是原始手稿,甲方应妥善保管。本意向书期限届满,甲方未行使优先缔结作品许可使用合同权利的,或者甲方在期满前明确表示放弃该项权利的,应将上述稿件在_____日内返还给乙方。

9.2.若乙方提交的是复制件(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誊写本、摘录本、微缩照片、文稿诵读录音、文稿电子版等)、网络邮件等等,在符合前款所列情形时,甲方应将上述材料予以返还,无法返还的应当加以全部删除或销毁。

第十条 义务转让的限制

除本意向书约定情形外,非经对方书面同意,当事人不得将基于本意向书所负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一方擅自将其所负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

第十一条 权利担保

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作品的权属情况,乙方作出如下担保:

11.1.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时,乙方对作品享有完全的、合法的著作权。

11.2.对于本意向书第三条所约定之权利,乙方从未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人行使,乙方本人亦未行使。而且,在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实施上述行为;

11.3.乙方从未就作品著作权(无论全部或一部)设定质押,且迄今为止作品之上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而且,在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实施上述行为。

11.4.作品不存在任何著作权的纷争,作品的内容亦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

11.5.在本意向书的期限内,若因作品引发来自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从而给甲方带来任何不便或损失,乙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11.6在本意向书的期限内,若发生继承或者合并、分立等事由,依法由变更后的当事人享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收回

如果甲方已经行使期权但在行使期权之后的五年内并未开始影音制作的主要拍摄工作,则(原授予给甲方的)权利由作品著作权人收回。

第十三条 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材料的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本意向书的签订不得使甲方或甲方权利义务的受让人就使用公有领域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中所包含的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材料)的权利方面处于比本意向书签署前更为不利的地位。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意向书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4.2.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依法予以赔偿。

14.3.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及其他违约责任。甲方与第三人的接洽,包括签署合约(如租用外景地、聘用演员等)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4. 乙方将未经公开发表的作品透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聘用或委托的其他人员的原因致使该作品被不合理地散布、传播、复制或者被第三人剽窃的,甲方可以选择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乙方单独承担或与其他侵权行为人一道承担侵权责任。

14.5.对乙方提交的原始稿件,甲方未予妥善保管,导致该稿件全部或部分遗失、玷污、损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15.1.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意向书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意向书,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16.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意向书以及与本意向书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意向书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16.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意向书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6.3.在本意向书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意向书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意向书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16.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如果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意向书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意向书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意向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意向书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意向书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意向书或暂时延迟本意向书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4.本意向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意向书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意向书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18.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意向书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8.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9.1. 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9.2.凡因本意向书引起的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9.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___(地点)的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意向书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意向书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21.1.本意向书文本由□乙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1.2. 本意向书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意向书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意向书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22.1. 本意向书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2.2. 本意向书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意向书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2.3.如果本意向书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意向书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22.4.本意向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5.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意向书生效日期。本意向书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6.本意向书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23.1.本意向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意向书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2.本意向书及本意向书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本意向书附件如下: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本意向书签订地点: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

2、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注册资本和启动资金两部分,其中:

1、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元

(1)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

(2)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 ;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2、启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启动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 该启动资金在公司设立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分三年度无息偿还股东的启动资金。

3、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指派一名人员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共同管理公司财务。

3、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4、甲方按月领取工资,工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四、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 % ,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增资:

(1)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2)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11

《东南亚交流合作意向书》

中国广西柳州师范学校创建于1940年,曾被中国教育部命名为“中国中等师范学校名校”(1999年)。多年以来,我校一直致力于推动华语(汉语)教育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文化。我校于20__年起启动“对外汉语”研究项目,20__年起开始建立海外教学实践基地。为进一步推动华*教育,我校愿与东南亚各国华语教学机构或有志于华*教育的各界人士开展合作。

一、合作各方

甲方:柳州师范学校(Liuzhou Normal School),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鹧鸪江路8号(Zhegujiang road 8,Liuzhou ,Guangxi,China.);邮政编码 545002;校长:陈-耘(Ch*nYun)。

乙方:_____

二、合作项目

1、选派华语教师。甲方遵照乙方提出之条件选派合格的华语教师,到乙方指定的地点、机构,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从事华*教育。

2、培训华语教师。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华语教师培训基地,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培训已有一定教学经验的华语教师。

3、培养华语教师。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华语教师培养基地,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为乙方培养合格的华语教师。

4、HSK考试辅导。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中国汉语(华语)水平考试(HSK)辅导站,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对乙方学员进行考前辅导,帮助其通过考试、获取证书。

5、 华语强化训练。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中国汉语(华语)教学站,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对乙方学员(年龄、华语基础不限)进行汉语口语强化训练,使其能说标准、流利的汉语。

6、 华*教育研究。甲方根据乙方提出之需求,组织研究人员,以合作研究或委托研究的方式,为乙方研制开发华语(或双语、三语)教材(含课外读物、练习册、课件、录音带等)、网站。

7、 中华文化体验。甲方根据乙方提出之需求,在中国境内组织“中华文化体验”活动,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期限,安排乙方学生(年龄、华语基础不限)观摩中国汉语教育,体验民族风情,并对其进行中华书画、武术、针灸短期训练。

三、步骤与程序

1、 合作方将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及基本设想书面表述成意向性文件,以传真或邮递方式送达甲方。同时,用Email与甲方联系,索取相关资料,并约定进一步商谈的地点或形式。

联系人:刘-芳(办公电话:86 772 209 0053),

王-钱(办公电话:86 772 209 0001);    

传真:86 772 275 2729;

邮寄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鹧鸪江路8号(邮政编码 545002);

Email:

2、 签定《合作意向书》。甲乙双方根据会谈的初步成果签定《合作意向书》或《合作会谈备忘录》,书面约定双方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合作起止的时间、双方的责任及权益等事项。

3、 启动合作项目。甲乙双方根据《合作意向书》(或《合作会谈备忘录》)所达成的初步协议开展项目调研、设计,形成合作方案,并草拟合作协议

4、 签定《合作协议》。甲乙双方交流各自的调研结果,交换各自草拟的合作协议文本,通过谈判,形成一致意见,在双方律师的指导下,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5、 正式展开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正式展开合作。

文字作品使用意向书 篇12

(投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甲方收到乙方在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后,经过公司初审分析,认为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经双方友好协商和洽谈,初步达成投资合作意向。签订本协议是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拟定如下投资条款供双方遵守履约:

一、甲方利用自有资金或专项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入乙方项目的建设,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固定资产;并按甲、乙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贷款银行代为发放,进行项目运作。

二、甲乙双方约定用款期限最长为3年,乙方每半年支付甲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同期挂牌贷款利率执行。同时按资金到帐数额的12%(含第一次上半年贷款利息)一次性收取投资固定收益。平台公司或中介公司的费用由乙方另行承诺。

三、乙方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公司名下现有固定资产、土地所有权、无形资产、项目所有权、经营权作为抵押借款保证。作为项目抵押的固定资产、土地所有权、无形资产、项目所有权、经营权须经过甲方或专业评估公司认可。甲方不参加经营和管理,但甲方和受托银行有权监督、监管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和计划用款。

四、乙方向甲方申报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报表、账务数据,不得隐瞒、虚报、造假,应保证公开、真实、完整、有效、合法。投资项目必须是乙方自行、自主开发建设的项目(参照政府相关批复文件为确认);乙方保证与受托贷款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甲方资金。乙方向委托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所需贷前相关手续自行完备。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贷款银行的正式邀请后,将委派前期操作人员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到乙方所在地进行实地操作。在委托贷款银行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责任和权利及义务。在三方达成共识后,按照银行正常工作程序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甲方开立委托贷款专用帐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并在乙方所在地对乙方企业财务报表、公司账务进行审计工作后,立即办理固定资产抵押的公证手续。按照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账户,同时按银行委托贷款规定办理正式签合同手续。并由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六、乙方责任: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行的调查和审查。并针对甲方提出的受托银行履行的委托事项应协商确认。

2.乙方在贷款到期前如发生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通知甲方和受托行。

3.乙方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有偿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它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受托行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受托行,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其它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乙方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乙方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它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受托行。

6.此项业务的委托代理手续费用,约定由乙方按照委托贷款银行的规定及时向中国 银行 支行支付,不得拖欠。

7.为了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乙方自愿先期支付甲方必要的综合服务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费、洽谈咨询费、差旅费、差旅补助等基础服务费用)。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资金存入受托银行的甲方专用委托贷款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提款金额。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损失及风险由甲方承担,受托银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八、甲方委托乙方贷款银行履行的委托事项内容如下:

1.负责协助收回贷款本息,如借款人逾期不还,受托银行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通告借款人其他开户银行扣款清偿。

2.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按计划用款,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协助监督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不出现破产、解散、分立、兼并、租赁、转让、承包等恶意抽逃贷款资金的行为;

3.负责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4.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

5.负责监督、监管乙方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由受托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完成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6.负责代扣、代缴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应缴税款。

九、所有与本协议有关内容的文件需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合同公证或律师见证。

十、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项目说明和财务报表数据有虚报、隐瞒、造假的情况或在甲方到达后,不能按照约定的银行工作流程办理业务属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此次融资中的经济损失;甲方如不按用款计划进款属甲方违约,甲方自愿承担此次融资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商定的委托事项内容由受托银行留存壹份备案。如有不到之处双方再协商补充条款,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