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文作文 > 作文体裁 > 读后感 > 名著读后感 > 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10篇)正文

《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10篇)》

时间:

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精选10篇)

8.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1

有的书,值得细细品味,《朝花夕拾》就是其中一本,《朝花夕拾》共有十篇散文,创作于鲁迅生活最为动荡不安的1926年。当时中国社会外侵内乱,思想激荡交锋,鲁迅也受到了当局的迫害,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也正是这个时期,在他心情最为迷茫的时候,他只能借回忆旧时的往事,寻一点闲静,觅一丝安慰。

翻开书页,一股墨香扑鼻而来。鲁迅用独特的闲话式的风格,对我叙说着他童年时代的回忆。我静静地听他娓娓道来,眼前浮现出幼年鲁迅在庭院中,在田野间,在书斋里追逐跑闹的身影。

童趣!孩子的天性就是贪玩,我看到百草园里,“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有鸣蝉在树上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突然从草丛间直窜云霄”。这里就是他妙趣横生的游乐园。即使是枯燥乏味的三味书斋,他也能在后院爬过围墙,寻到一处令人愉悦的世外桃源:轻折腊梅花,草丛寻蝉蜕,挑枝喂蚂蚁。。。。。。直到寿镜吾老先生吹胡子瞪眼睛,气急败坏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喊了回来。

成长!在他十三岁那年,父亲长期患病,终被庸医治死,家境迅速败落,他远赴日本,希望学到先进的西方医学,在那他遇到了正直的藤野先生,这位不拘小节的学者,“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他对中国留学生没有任何偏见,这在当时日本是难人可贵的。正是求学期间,鲁迅看清了中国人被奴役几千年的愚与不争,他决定放下手术刀,拿起笔杆子,医人当先立人。

鲁迅曾说作文的秘诀是:“是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时下很多人写文章,辞藻华丽却满纸空文,而鲁迅的文章就像素描,远山如黛,近水含烟,不需要怎么修饰,就已经如此深邃,每多读一遍,就能多体会到一分作者的心意,越往深处,越会沉醉。

掩上书卷,再闭目回味,宛如轻舟泛湖,手提质朴的煤油灯,在迷雾弥漫的历史长河中流连忘返。

9.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2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读《朝花夕拾》有感1000字

6.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3

文/赵志博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是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恋之情。作者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地但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优美的散文珍品。作者撷趣那些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断加以生动的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写人物的性格,使作品充满浓厚的生活气息,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给人以深刻地印象!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他讲述了鲁迅家后面的园子,也就是百草原,是鲁迅小时候的乐园,里面有植物,像菜畦﹑桑椹﹑皂荚树等等。还有肥胖的黄蜂,爱放屁的斑蝥……鲁迅还因为听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于是,他就找了起来,到最后,不但没找到,而且还因此弄坏了泥墙。相传还有一个叫“美女蛇”的故事,这是长妈妈讲给他听的。美女蛇是个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命,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结果,一名男子答应了,接着遇见了一个和尚,他告诉男子了真相,然后又告诉他怎么做会免遭一死,理所当然,死的不是那名男子,而是美女蛇!

后来,家人们把他送进了书塾里,读书的这段时光更是发生了一些精彩故事!

他曾因问先生“怪哉”一虫是怎么回事,结果惹得先生不高兴了,脸上还有了怒色。这之后,他才知道做学生的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

整篇文章让人读起来津津有味,回味无穷,也许,这就是一位成功的作家写作的神奇之处吧!

2.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4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4.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5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逢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10.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6

《明朝那些事儿》记述了明朝两百多年的历史,将暗淡的历史焕发精彩。当年明月用他那幽默的笔风,从客观的角度,剖析人物的心理,带着读者去品明朝。

一个王朝的兴起,在于前一个王朝的腐败,一个王朝的灭亡,在于这个王朝的无能。每一个王朝都是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们打打杀杀,从叔侄大战到闯王李自成,从蒙古部落到后金部,大人物被打倒,小人物赶上去。一个王朝灭亡,另一个王朝诞生,这像是在轮回,但其实是在进步。

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弱的迟早会被强的征服。只有这样推陈出新,社会才能发展,人类才能进步。一个经济繁荣,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富有就不会造反,军事国防强大就不会有别国侵略。

一个国家是不能没有钱的。明朝亡于无银。国富则民强,国贫则民受欺。中国原来是世界上罕见的帝国,西汉时有丝绸之路,明朝时有七下西洋,各国的友好使臣,商人留学生不断的涌来,那时何等的强大。后来贫穷下去了,经济不能再使人温饱,不能够足以保卫领土,八国联军就来趁火打劫。

为人处事要讲气节,但有时候气节等于死心眼,我们要有气节,但不能死心眼。暂时的忍让是为了以后的长治久安。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否则就是欠扁,很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就是欠扁的。

在很多时候心态和信念是可以决定成败的。一支抱着必死决心的是一支无敌的。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相信自己能行,仗就打赢了一半,相信自己不行,那么仗就别打了,早点认输投降或者干脆自杀算了。所以说士气很重要,坚定信念调整心态,有决心才有动力。自信很重要,但过于自信就成了骄傲,一个骄傲的将军会让手下的千万士卒丧命。一个好将军就是一个高素质的兵。一次次血腥的战役磨练了他们的意志,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从战友的尸体中获得总结。面对强劲的敌人,不断的战败,败久了就会产生恐惧,但不管有多么恐惧,下次依然要与他再战,因为国家需要。终有一朝打垮敌人所向披靡!那么一块好钢就这么炼成了。

什么物件都有气数,气数就相当于保质期。一个王朝在世界上存在多久,这段时间就是他的保质期。气数的保质期就相当于国力,国力有增无减时气数殆尽。国力如果永远强盛气数就永远不尽。所以我认为气数是可以左右的。

断断续续用了一年的时间终于看完了整套的《明朝那些事儿》。刚刚读完在此趁热打铁写上一笔。

3.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7

我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画面,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心急,总是捕不到很多,在三味书屋,当寿先生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头上玩游戏,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天性。

如今,田野上已建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将来努力着,老师和家长为了安全考虑而管束着我们,因此我们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爱着大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里生活。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

7.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8

翻开《朝花夕拾》,呼吸着浓郁的墨香,品味着字里行间的年少轻狂,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个属于我的快活日子,神仙般地自在和逍遥。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脍炙人口的著作之一,虽然回忆的是儿时的往事,却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所写下的。是啊,老了、累了,再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里还是会有当时的滋味,想必也带着些许的感动吧。清晨的花朵带着露珠采下,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傍晚才去采摘,虽失去了怒放时的绚丽与芳菲,却在夕阳映衬下,别有一番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在空气中弥漫着,使人浮想联翩。

鲁迅先生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但他的童年生活仍然无比美好与快活。当然快活了,他整日在百草园嬉戏,采摘紫红的桑葚、覆盆子,品尝着野果的酸甜,与小虫为伴,聆听油蛉的歌唱、蟋蟀的琴声,在这首大自然的圆舞曲中悄然成长。在这里,我看到了儿童的天真浪漫和无尽的活力,以及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

到了三味书屋,枯燥乏味似乎成了生活的代名词。但即使这样,有一个古怪的先生和许多难懂的功课,也挡不住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乐趣,压抑不了孩子童年游戏的天性。还有《五猖会》、《无常》,描述了鲁迅幼时对看戏的渴望与兴奋,以及它所带来的满足于乐趣。

在这本书里,作者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用孩子的语气讲故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清新,引起我心中的共鸣,让人感到无比的亲切、温馨。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鲁迅或者说所有作家的作品,经常会将我们带回那个快乐的世界。在此,我也十分敬佩鲁迅先生,他用那朴实无华的语句,写出了他炙热的心灵,他渴望拥抱自然、拥抱生命、拥抱爱与阳光。

不经意间,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只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于是读读《朝花夕拾》,走入鲁迅的童年,体会那幸福的味道。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嗬,可真是让人留恋啊!

5.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9

文/阿幻

对于看书,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记得看过《地狱的第十九层》应该可以算是一本惊悚恐怖的小说,看的一半,几乎已经快要忘记还有结尾没看,才懒懒散散把它看完,居然看了3个月。

前些天,幸得有人推荐,看了一部亦舒的《朝花夕拾》。该书主人热情不凡,看过一段,他便会津津有味的和我探讨其中的缘由,分析故事情节,鼓励我赶快看完。

不知不觉,我竟奇迹般用了不到一周看完整部作品,感觉荡气回肠。

据说作者是倪匡的舍妹,所以书中带了点科幻色彩,并不时出现卫斯理、原振侠的原型,只是没有提及姓名。

已经不可避免的迷上了书中的男主角方中信,一个有魅力,懂得爱的男人。

一九八五年,那个年代感觉是很落后和封闭的,人们的感情思想都处于一个禁锢的时期。

男主人公在一次意外中遇到了来自二○三五年的女主人公陆宜,如所有言情小说的情节一样,他爱上了这个因走错了时间来到了一九八五年,虽然和他只交往了短短45天的女人。

两人的情感经历并没有遭遇太大的波折,只是在一个不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女人还是要回去遥远的未来,相夫教子,即使对眼前的男人有多少的不舍。因为这一切都是宿命,他们不能违背的自然规律。

一直以为感性的男人不理智,理智的男人不感性。方中信何尝不是一个例外呢?为了爱人不受煎熬,他宁愿独自流落在一九八五年,承受失去爱人的痛苦。而他也在爱人离去三年后悄然逝去,而在墓碑上最后留的那六个字,更是令人肝肠寸断,冲击着每个人的心灵。

有这样一个男人,这样的爱自己,已经足矣。

或许作者是残酷的,她不该把陆宜还给未来。可以给他们45天,就应该给他们一生。

也许他们本就不该相遇,一切在50年前就已经成为了注定。

人生何尝又不是如此呢?现实中看过太多的离合。不该遇到的偏偏遇到,如果相遇是一种错误,也宁愿只要片刻的温存。所谓此情只待成追忆,有回忆的人总是幸福的。

1.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篇10

在这放暑假快一个月的时候,我把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给读完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一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写的,内容都是鲁迅晚年回忆幼年时发生的事。童年的欢乐、悲惨更显得回味无穷。作者回忆往事只是对现实的安慰。这本书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

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