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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调研报告【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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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调研报告(通用2篇)

企业税收调研报告 篇1

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调研报告

**镇妇联

**镇36867万口人,属城郊型乡镇。近年来,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初步统计,全镇留守妇女1100余人,留守儿童1400余人。为进一步了解留守妇女儿童的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目前的生存、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更准确地把握当前我镇留守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需求,近日镇妇联对全镇的留守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及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做了一次全方位的调研。

一、关于留守妇女的调研情况

(一)留守妇女现状及存在问题

据调查统计,有近七成的留守妇女在家照顾未成年子女和公婆,她们挑起了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家庭重担。多重角色的扮演加重了这个特殊人群的生产生活和生理心理的负担,劳动强度大、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

1、劳动强度增大,精神负担加重。一方面,男人外出打工,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繁重的劳动,使许多留守妇女体力透支健康受损。另一方面,男人外出了,赡养老人,养育孩子,洗衣做饭等繁琐的家务事也全靠她们去料理。由于丈夫长年不在身边,感到孤独、空虚、焦虑、压抑和无助。生活中缺少关爱,感情上出现空缺。

2、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维权意识差。处于弱势地位的“留守妇女”,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难以维权。大多数留守妇女对“权益侵害”不能很好地保护,村级组织以及其他社会

1力量还未能形成留守妇女有力的社会支持网络。

3、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

(二)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这一社会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政策制度上看。以户籍管理制度为标志的城乡分割制度的阻隔。农民工工作环境艰苦,生活条件极差,大多数人不可能携带家属去城市里生活;另外,在社会权利方面,这些农民工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待遇,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之外,客观条件使得他们的妻子只能留守在农村。

其次从思想观念上看。受“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影响。女性定位于以家庭为重心的、处于辅佐和服从地位的角色。结婚以后很少注重自身的进步和发展,经济上和精神上都依附于男方,没有经济地位,靠丈夫给钱过日子。

第三从现实情况看。一方面是城市就业市场对男性劳动力的需求大于女性,使留守妇女很难在城市就业市场中寻找到合适的岗位,面对劳动力市场对工人技术的要求,留守妇女更多时候处在就业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是农村现实生活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老人、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这使得她们处于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一是建议成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农村留守妇女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加快经济发展,在农民工输出地,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民工输入地,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发展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家进城发展,如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农民与城镇居民平等待

遇等。

2、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留守妇女素质。建议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坚守在农村的劳动力特别是留守妇女的培训力度,将此类培训纳入各部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培养一批“留守妇女带头人”,为留守妇女领路。

3、实施“留守妇女阳光关爱工程”,解决留守妇女实际困难。按照“党政领导、妇联协调、妇女参与、乡村联动”的原则,统一配备供留守妇女学习、交流的硬件设施,开通绿色渠道,使留守妇女有一个学习培训的阵地、互帮互助的组织、情感交流的平台、诉求表达的渠道、化解矛盾的机构、文化活动的场所。

一、关于留守儿童的调研情况

(一)留守儿童现状及存在问题

1、留守儿童的家庭类型情况。父母全都在外务工的家庭,有50%的以上的孩子留在农村和爷爷奶奶生活(其余50%跟随父母一起在外),上学、放学回家也大多由爷爷奶奶接送,少部分由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代管。

2、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在被调查的对象中,在外打工的父母对子女的关心并未减弱,绝大部分成年人外出务工时都会对子女的生活做比较放心的安排,外出后,他们在经济上给予充分的支持,留守儿童的生活水平还可以。调查发现所有留守儿童都有充足的零花钱,但由于缺少父母的管教,缺乏监管,存有乱买零食,花钱没节制等现象。个别留守儿童有经常上网玩游戏的现象。

3、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在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学习有困难的占75%。在双休日或节假日的学习基本上处于无人督促的状态。在学校也很少有成绩拔尖的学生。留守儿童大多是由爷爷奶奶及亲戚代理抚养,由于爷爷奶奶及代养亲戚的文化水平较低,无法在学习上得到帮助和指导。绝大多数父母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好,让孩子能有条

件上好学,接受学校好的教育,日后有出息,不再走自己的路。但事与愿违,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大多数。

4、留守儿童的心理情况。有超过90%的还是希望和父母住在一起。有95%的孩子都说“想念爸爸妈妈。”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陷,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而其他监护人替代不了父母应该要履行的完整的监护职责。所以留守孩子在遇到成功、失败、进步、忧郁、悲愤、孤寂等不同的情形时,没有自己信赖的长辈可以倾诉和指导,往往只能是“自我消化”。尤其当他们遭遇挫折时,大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

5、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留守儿童虽然有一定的监护人,但所委托的监护人由于年龄、经济、生活等等各方面的原因,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而且他们往往认为只要让孩子吃饱穿暖就算尽到了监护责任了,至于其他的事情则是孩子学校的事情。因此在课余和节假日等老师无法监管的情况下,留守孩子则成了绝对自由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因此经常出现初冬就在为完全封冻的河里滑冰,夏天在水库、河道游泳发生险情的孩子。

(二)对策与建议

1、完善各项政策制度,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根本问题。一是发展农村经济,作好“原生态”经济文章,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镇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还可以增强农村儿童受教育质量。二是加快城乡配套机制建设,解决留守儿童根本问题。由于城乡制度的脱节,农村孩子进城之后,在户籍、教育、医疗等方面与城市孩子存在一定差别,使农村孩子进城受到相当局限,没办法,更多的家庭只好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只有使进城务工人员享有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他们的子女也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受教育权,才会在最大程度上遏制“留守儿童”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

2、建立流动留守儿童档案制度。通过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从学前教育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总数是一个动态数据,会随着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所以,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务必建立一个定期更新、长期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数据库。详细记录他们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详细地址、留守原因、家长联系电话、留守后谁负责监督、临时监护人身体状况、孩子主要表现等情况的档案。以便我们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3、建立留守儿童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切实肩负起各学校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责任,解决这一特殊群体心理缺乏关爱、感情缺乏寄托、学习缺乏帮助、生活缺乏支持、管理缺乏家教的现实问题,为留守孩子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的环境,推动留守孩子家园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留守儿童服务中心”要按照统一的标准,每一所留守儿童服务中心都将设置“快乐活动室”、“亲情工作室”、“爱心阅览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园地、交流平台、娱乐场所和健身阵地。借鉴希望工程模式建立的“关爱留守儿童”专项资金,广泛挖掘社会资源,并常年接受社会的资助,又从机制上解决了留守儿童问题的经费来源,通过聘任专门的志愿辅导员,常年开展留守儿童喜闻乐见的集体活动,弥补留守儿童在情感和精神上的缺憾,调动了他们生活、学习的积极性。

4、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关爱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缺失家庭温暖、缺少父母关爱的特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一是加强各企业、各单位、各学校与各村的联系,领导、干部、老师与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的联系。二是开展城乡学生手牵手结对帮扶,让城里孩子与农村留守儿童成为“知心姐妹”、“知心兄弟”,相互交流心得体会,交流社会见识,相互鼓励学习,为留守儿童创造多边、多向互动的氛围,也形成一个对城市孩子的教育模式。三是向热心妇女发出倡议,招募“爱心妈妈”。启动“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募“爱心妈妈”活动的意义、目的,招募“爱心妈妈”。“爱心妈妈”采取“一帮一”,或者“一帮二”的方式,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蓝天,达到“帮教一个孩子、稳定一个家庭、安宁一个地方、造福一个社会”的目的。

总之,解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为之共同努力,消除城乡差别,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制度形式保障弱势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才能真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才能真正全面实现社会的和谐。

企业税收调研报告 篇2

一、xx市涉外房地产企业税收基本情况:

(一)登记情况:

20xx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有4户。至20xx年,由于项目开发和销售完结,有两家企业停止经营,另外又有新注册的企业两家。故20xx年登记户数仍为4户。注册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

(二)经济税源及入库税收收入:

20xx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721万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574万元。

20xx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35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344.87万元(营业税340万元、个人所得税2.41万元、印花税1.62万元、土地增值税0.84万元)。

20xx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180.1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169.90万元(营业税156.30万元、个人所得税3.02万元、印花税8.44万元、土地增值税2.14万元)。

二、xx市涉外房地产企业趋势分析:

从调查分析的情况来看,我市房地产行业,尤其是涉外房地产行业发展呈以下几个趋势:

(一)在新一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尤其是金融紧缩政策出台后,首先减弱了住宅金融支持度。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对银行金融支持依赖度过高,金融紧缩之后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产生“急刹车”效应。

(二)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房地产行业投资的速度明显过快。然而在缺乏决策层有效控管和指导的情况下,房地产投资的高速增长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相当严重。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房地产的投资增长远远大于销售增长,只是商品房空置率上升,更深层次的后果则是造成房地产投资结构不合理,吸收了大量银行贷款的房地产业成为泡沫,税收自然呈萎缩状态。

(三)私有制股份制房地产公司成为该行业的主流。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性质以私有、股份、有限公司居多,约占全市房地产企业的80%左右。涉外房地产企业中更是100%的为私有性质,且销售和财务人员多为家族成员,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纳税意识较低,主观偷税和非故意偷税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四)市区内房地产开发的重心转移。随着城市改造的深入,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相关政策的不断规范,我是原有易开发资源逐渐萎缩。新项目开发地由西向东,逐渐由市中心转移向市区边缘城郊结合部,或地价相对便宜、房地产业尚在起步阶段的`的县级区域,而且时间和项目都比较集中。在这个因素下对涉外分局的税收管理的冲击是最明显的。

三、涉外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根据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安排,我局对所辖房地产企业20xx年度和20xx年度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因房地产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发展受阻。在涉外分局征管的四家房地产企业中,真正形成一定规模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只有华嵩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几家为“项目”公司,规模小,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差,做完单一项目就陷入半关停状态。新增房产项目不多,部分在建房产项目还因受挫而停工。如招商国际房产公司就已处于停产状态而无税可交。

(二)纳税主观方面的因素:不少企业存在主观意识上的偷欠税收。部分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不做销售处理,通过推迟“预收账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地延缓销售收入的视线,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造成营业税、所得税申报纳税滞后。另外还有企业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采取以物易物手段隐匿收入、假“代建”真开发等手段增加税务人员核算难度,达到少缴或不缴相关税款的目的。

(三)纳税客观方面的因素:企业帐务混乱。该行业大部分是私营经济性质,帐务设置不规范,没有专门的税收会计。虽然设置了帐务,但科目不齐全、核算不准确,基本上只将销售(预售)收入费用等进行了登记,而没有系统地核算和调整。另外,财务凭据以白条居多,甚至仅凭经理的一张便条就予以开支。帐务处理上的极不规范,使得税务检查有一定难度。

四、关于房地产税收征管方面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的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对可售面积的单位预算造价的计算,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参与和认可,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这样做有利于掌握企业结转成本的方法,使成本结转的随意性得到控制。

(二)加强票据管理,健全票据领、用、存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实情况,特别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的对外收据,如预收房款收据、代收各种集资款收据应视同发票进行规范管理,实行统一印制、发放和缴销,并健全领、用、存制度。

(三)完善对预收款监管的手段,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通过现场实地的调查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特别对售楼部加强适时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多角度对预收款进行监控,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四)争取多方配合,争取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与房管局、土地局、建委、招标、规划、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联系,对部分涉税地数据资料做到及时沟通,摸清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底数和规模,提高征管和稽查工作地针对性。

(五)完善规范二手房转让的登记、申报制度。针对二手房的买卖活动零散,交易方式灵活,单位交易额较小,交易双方多为个人的特点。首先通过与房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掌握二手房转让的纳税人及交易额的情况,规范卖房人的纳税申报制度,为下一步的税款征收提供依据;其次加大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二手房的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六)重点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对以地换房、旧城改造、开发规模较大,资金投入较多的项目,实行定期向税务主管部门报告制度,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开发情况,结合具体情况适时地调整征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