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调研报告(推荐8篇)》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精选8篇)
4.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篇1
土地流转是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示范点,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台账等资料,听取了相关方面的汇报,召开了座谈会,走访了部分经营户和农户,听取了部分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不断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做强做大优势产业,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今年10月,全市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325.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9.96%;累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86.2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9.24%。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全市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农工办。市委分管领导每月20日定期听取适度规模经营及土地流转的工作汇报。同时,严格督查考核,每两个月对各县区新增的土地规模经营示范点进行观摩评比,汇总面上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观摩评比结果与年终工作考核挂钩。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农业适度规模-xx年工作计划》,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制定了《宿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全面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二)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我市严格坚持该项原则,通过入股、互换、出租、转包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户开展土地流转。不断规范土地流转形式、程序、经营模式和保障机制,推广使用土地信息化管理软件,实行流转管理的合同制和备案制,完善流转登记和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市所有县区、乡镇和90%以上的村都已建立适度规模经营台帐。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建设,为农民和各规模经营主体及时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政策咨询、土地托管、流转委托、中介介绍、流转登记等服务,全市102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890个村(居)建立了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占总村数64%。土地流转价格坚持“政府指导、自主协商”原则,根据不同片区、不同产业制定土地流转指导价,并建立价格自然增长机制,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累计开展50余宗土地纠纷仲裁工作,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三)注重典型示范带动,做大特色主导产业。突出重点区域流转,以点带面,做好“窗口”地带的特色产业,抓好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市县干道沿线两侧的土地规模经营示范点和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同时,结合区域产业优势,突出经营示范点建设,要求每个乡镇都有1个1000亩以上的土地规模经营示范点,每个县(区)都有1个1万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园区,以点促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引导有资本、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采取“大园区、多业主”形式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等经营模式,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一大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示范基地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逐步建成。如沭阳县在耿圩镇、泗阳县在王集镇建立了万亩花卉基地;泗洪县在青城线建立了10万亩有机稻米基地;宿豫区在黄墩镇建立了省级万亩生产示范园;宿城区在成子河周边乡镇发展万亩良种繁育。
(四)发展规模经营主体,增强龙头企业带动力度。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不是简单的土地整合,而是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带动了一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今年以来,新增单体100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达95宗,同比增长30%,累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852个,入社农户24.43万户,入股面积52.91万亩。坚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中粮集团、蒙牛集团、汇源集团、雨润集团、五得利集团、益客食品、绿港、瑞克斯旺等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大项目相继落户宿迁。重点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394.2亿元,同比增长21.2%;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37:1。
(五)加强政策扶持,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国家规定的各项惠农补贴均归农户所有,同时,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财政一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泗阳县、泗洪县对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1000亩和3000亩以上的,每亩分别给予100元、200元的资金奖励。xx年全市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860万元、县(区)财政资金20xx多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指导、流转信息平台搭建、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培训和仲裁机构建设等。积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在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机补贴等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推进适度规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一些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担心土地流转引发矛盾,采取谨慎态度。少部分农民土地情节比较深,担心土地流转后,万一失业,今后生活得不到保障,对相关政策也心存疑虑,流转意愿不强。
(二)规模流转难度较大。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有一户或者几户不能达成协议,导致地块分散,机械化程度高的高效农业产业项目难以落户,制约规模经营的发展。另外,农业生产是“露天工厂”,自然风险较高,农业生产旺季的时候,用工困难,市场风险较高,都阻碍着规模经营的发展。大规模经营用地对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的水利设施难以满足需求,而重新建设的基础设施需要时间和财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规模经营的发展。
(三)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合同化程度不高、合同条款不全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甚至在极个别地方还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的现象。由于合同条款简单,容易造成违约责任和赔偿规定不明确,引发矛盾和纠纷,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土地经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少数乡镇、村尚未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缺乏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管理、引导和服务。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目前,除省里设立了土地流转补助资金外,市、县(区)财政对土地流转投入较少,导致基层流转积极性不高。省财政仅对流转500亩以上规模流转进行补贴,并且只是一次性补助每亩100元,对流出方的吸引力不大。而且在实际操作中,省财政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土地流转项目尚未全部补助到位,有的农户拿到补助,有的拿不到,产生矛盾。另外,目前的财政资金仅对流出方进行补贴,对流入方没有补贴,也没有对规模粮食生产设定专项补贴项目,而土地流入方前期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经营,加之粮食生产的收益甚微,导致困难较大。为了取得更多的收益,部分土地流转改变土地用途,缩减了粮食种植面积,改种经济作物。
三、今后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要对乡村干部及农民代表进行流转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要求,让农民切实意识到土地流转有利于增收,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要通过典型示范,让农民切实看到土地流转的实际收益,增强土地流转的信心,从而转变思想,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二)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和服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用地要符合《宿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相关规定,按规划用地,力争做到农民有效益,土地有效率。同时要加强土地流转市场运作规范操作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推行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内容,规范土地流转形式、程序、经营模式和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解决制度,为依法搞好土地纠纷仲裁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在完善提高县、乡土地流转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加快行政村(居)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力争达到全覆盖,为流转双方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三)加强扶持保障工作。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土地规模流转的补贴,而且要对双方都进行补贴。要出台对粮食规模经营的扶持政策,加快粮食集约化生产。要协调好金融机构对土地规模经营的信贷政策扶持。市、县(区)政府要积极跑省进厅,争取省加大土地流转补助资金的扶持,也要设立土地流转专项补助资金,并建立资金投入增长机制,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完善土地流转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要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并优先安排在就业创业园或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就业,要为一些缺少技术、不想外出打工的妇女和老年劳动力提供就近就地打工机会,切实保障土地流出农户的利益。
1.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篇2
近年来,全县各地在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引进业主,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有效地促进和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为深入了解全县土地流转和经营状况,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形式
3、借用。承包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农业税仍由原承包人承担。涉及农户500余户,1500余人,土地面积100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6%。
4、入股。承包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双河镇铜锣、佛头、大佛、笔架、犁头、杨柳等8个村社,通过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场,经营收入在扣除应交税费和成本后,按股分红,农户还可应聘进企业务工,获得劳动报酬。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机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地方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份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份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份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劝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群众对此不满意,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业主开发难成规模。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成功,从而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四)融资困难,业主开发资金匮乏,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贷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份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突出表现为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份业主承包土地时不管是何种土地,一律与村社直接签订协议,致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协议中签定的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了第二轮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是部份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的协议无法生效和履行,加之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影响,使作为农民最后生活底线的土地,必然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
四、对策建议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矗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二)加强引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的问题。
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通过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简单化的操作处置。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对运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立项开发的,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服务帮。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三)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
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地方乡村两级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统一规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建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使之形成规模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四)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
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
(五)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契约不规范的问题。
当前,农民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的承包关系都是用契约来维系,而且大部分契约又具有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引导承包方和农民遵守合同协议,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合同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3.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篇3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曾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矛盾与问题,近年来显得尤为突出。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快速推进,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是整合农业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选择,将有力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一、我县土地流转基本概况。
我县有农业人口31.87万人,劳动力16.73万个,耕地总资源58.45万亩,二轮延包时,全县农户共承包土地48.66万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xx月12月底,全县登记流转土地面积4180亩,涉及农户1452户。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如下特点:
(一)流转方式多样化。
从全县土地流转情况来看,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并存。
一是转包(含代耕满一年的),大部分外出务工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转入户,转包条件和利益关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也不经过发包方,只是一年一定一结算。具体数据暂时无法统计。这种流转期限的不固定性,容易造成转入方的短期行为,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
二是租赁,采取这种流转方式全县共登记1983亩。如李家河乡青龙嘴村、干坝村,高罗乡九间店村、埃山村470户农民将73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楚天林木公司建立贡水白柚基地;晓关乡茶叶加工大户龙维民等人在中村坝村租用土地,建立优质茶叶基地200亩。农户每年可从中获得350——500元/亩的租金收入。采用这种流转方式,让转出方收入比较稳定,但未考虑到价格因素给收益所带来的影响。
三是入股,登记面积1919亩。如李家河乡酉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吸收青龙嘴村100户农户400多亩土地入股,建立蔬菜基地,仅种植大头菜一项,农户每亩可获得800元纯利。这种流转方式,将农民与企业(合作社)联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受益较大,但其收益受企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大,农民对此持观望态度。
四是转让,登记面积274亩。如万寨乡移民通过转让从当地农户手中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当地农户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已经有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又得到了经济补偿用于扩大二三产业。通过转让,解决部分土地二轮延包后移民搬迁无土地耕种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经营模式多元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总体虽然较小,但蕴育出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一些农业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全县共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54个,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49个。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精品柑桔白柚专业合作社,流转500多亩土地用于规模经营。
二是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楚林白柚公司流转土地736亩建立白柚基地,科星有限公司流转270亩发展苗圃基地。
三是专业大户经营模式。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50多户,流转面积达4000多亩(流转面积末完全登记)。如李家河乡燕子溪村农民朱道,流转土地80亩,用于种植柑桔。
(三)发展效果明显化。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几十、几百亩集中成片流转呈上升趋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业主把土地主要用于发展果园、蔬菜、药材和农产品深加工原材料生产基地,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村民谭绍荣,20xx租赁土地340亩建立白柚基地,今春遭受冰冻灾害后仍然采摘白柚两万多个,进入丰产期后,年均可采摘白柚20万个,收入可达30多万元;种植大户黄禹福,在椿木营乡租赁土地120亩种植蔬菜,除去租地费用人工工资等成本,每亩获纯利1500元,带动周边农户200多户,发展蔬菜2800多亩。目前,在大户示范、基地带动下,全县已发展烟叶72990亩,茶叶78390亩、水果95130亩,药材53280亩,农业产业化已初显规模。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亟待转变。
一方面,部分干部存在怕麻烦的思想,不愿意引导农民进行土地合理流转,对土地合理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担心因流转而失去承包权和收益,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轻易流转。
2、流转机制不完善,流转信息不畅通。
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和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种植大户和产业业主难以集中成片流转。
3、盲目注重当前利益,随意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
有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基本农田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有的流转耕地未能落实相应的复耕措施,掠夺式经营方式仍然存在。
4、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土地流转需求动力不足。
农业生产投资量大,农作物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当前农业规模经营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难以调动生产大户进行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
5、转移劳动力就业不稳定,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目前,土地对农民兼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当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低时,种地仍然是农民谋生的首选之计。即使进行流转,期限也比较短,导致有的转入方采取短期经营行为,耕作、施肥、投入等不合理,难以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
三、鼓励土地合理流转,发展我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一)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__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烟、茶、畜、果、药、菜”六大产业的发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破除基层干部“怕找麻烦”的顾虑;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自给自足”的生产理念,树立“规模经营、共同发展”的思想;加强土地流转典型事例的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服务体系,规范流转行为。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应建立“政府搭建平台,业主选准项目,中介搞好服务,农民共同发展”的土地流转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坚持以产业为依托,以业主为主体,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供求登记、土地评估等服务工作,为土地流转提供全程服务。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一方面,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社会资本到我县投资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本地懂技术、有管理经营能力的种植能手承包经营。如对连片成块进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农用地,建议将其优先列入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中去,对经营业主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等,提高其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从而推行土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首先要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不形成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在现有流转合同的基础上,建议将土地流转费用以实物为参照物进行折价,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导致流转双方利益受损的现象出现;明确土地流转后到期还地于民时,归还的方式、面积等,解决土地流转整理后原有土地四至界限被打乱而无法复原的问题。其次加强土地流转后用途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对流转后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保护耕地资源。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实。
4、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
流转主体、方式、期限的多样性,决定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纠纷的性质具有多元性、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仲裁人员,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纠纷仲裁机制,以期为化解全县农地流转纠纷提供新的路径。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没有土地,农民就缺失安全感,而要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的基础就是社会保障。对自愿进城的要在就业方面提供扶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对迁居城镇,并放弃了承包地、宅基地的农民,低收入家庭应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户籍制度上应消除城乡差别,让农民进城后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至少能保证农民进城的基本生活。
(三)发展合作组织,促进规模经营。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一是催生新型市场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规模经营。
二是农民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参与分红得到收益,并让转出土地的农民成为新生产业主体的农业工人,获得土地收益与工资双重收入。
三是可解决其外出务工时家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
(四)推进城镇建设,促进劳力转移。
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使已转移劳力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全县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通过“阳光工程”等项目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人走在先,流转在后”的目标。
8.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篇4
位于,总户数有1417户,5661人,每年村财收入约25万元。该村共有耕地20xx亩,家庭承包地2612亩,村集体土地830亩,浅海滩涂近3000亩,有2150座农村住宅。20__年,全村年产值达到3845.6万元,农民人均6893元。近年来,该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由于种种原因急剧下降,导致大量农田处于抛荒状态。当地政府和村两委针对实际,整合土地资源,大力推动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土地流转是xx市农村产权流转的突出代表,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产权登记与确认
(1)在酒店村2150座居住房中,只有850座房屋办理了房产证,都没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其不办理登记的原因有三点:①上级每年只有审批2户的指标,村里有个300座居住房的小区,也只分配了20户的办证指标,这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建房需要。②办证手续烦琐。要经过的程序有:村委——土地局——镇政府——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局③要上交的费用有:土地保偿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房产税。
(2)在酒店村有2612亩家庭承包地,1417多户农民全部都有办理承包地使用权证,其中转包2450亩,其余162亩土地由30户农户自己使用。转包的土地已全部签定了合同,确立了债权关系。
二、农村房产与宅基地流转
当前的农村房产、宅基地都是以转让为主,其市场需求量巨大,就酒店村而言,其市场需求约为200亩土地。虽然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规定,宅基地、房产不可私下买卖,在买卖时要交纳20的契税。但实际上,农民全在私下买卖,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在买卖时,一般就是由双方协议后,签定契约,没有到政府备案。针对这种情况,我办对盘活、变现农村房产和宅基地,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出三点建议:①政府要对土地统一规划。②政府要出台政策,允许买卖房产、宅基地,并适当收费,在审批时,不受指标限制。③简化办证手续。
三、土地承包经营全流转
(1)酒店村的家庭承包地流转形式主要以由镇政府主导,转包为主,2612亩的家庭承包地中,2450亩土地由村里统一整理并以每亩每年300元的价格(以当年500斤谷子的市场价格折算),27年的期限(以农户签定转包协议时的时间延算到第二轮土地承包30年期限到期为止)转包给以大拇指集团公司、融景花木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企业,用以建设江镜农业园区。在此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①大拇指集团公司在以每亩300元的价格承包下土地后,又以每亩700元的价格反包了一部分土地出去,群众对此意见极大。②融景花木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的是苗木产业,当树木成长到一定时期后,要把整树卖出,在把树木从地里挖出时,土地的耕作层受到严重的破坏。③签定合同时,是由镇政府与企业签定,期限为27年。然而只有30的农户同意转包期限为27年,大部分农户对此长时间的转包并不同意。
(2)各地推动土地使用权流转和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政策就是农业产业化的有关政策。主要措施有:①政府统一整理土地后,进行统一流转。②国家投入1600多万元,村财投入100多万元用于建设农业园区。③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尊重农户的意见,农户自愿,才能进行统一整理。
四、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入市的实践探索
酒店村的农村集体非农用地中的43.8亩,由镇政府以每亩1.64万元共72万元的价格统一征用,建成拥有52栋房屋的小区,再以每栋14万元的价格卖出。还有一部分830亩的土地,村委以每年每亩300元的价格,把其中陆地部分502亩的村集体土地承包出去,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把其中的320亩的水面面积承包出去,还有8亩土地无偿提供用于建设革命纪念馆。由于酒店村靠海,因此村里还有一块3000余亩的浅海滩涂。村委把这部分土地以每年8万元的价格,全部承包给农户。
五、农村产权市场建设
目前,酒店村还没有产权的评估机构和担保机构,只有一少部分的兼职中介人。其产权市场还不完善,缺少一批配套机构,银行也不允许农民进行抵押贷款。
酒店村是福清市国家级的固定观察点,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对我们制定农村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工作具有重要的模版作用。下面就这次酒店村调研,我办提出一些建议。
1、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应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拍卖,价格应由镇、村、村民协商制定,要适当的提高村集体、农户的分成比例。
2、农村集体非农用地的入市方式要以公开投标的形式,拍卖程序要有几个规范的基本程序,如农民自愿等。
3、在土地审批环节,手续烦琐、收费过高。应适当的简化手续,减少收费。
4、农民建房应严格按照镇、村的统一规划的要求进行。
5、每个镇应设立一个专职或兼职的评估机构、中介机构、交易机构,对农民买卖房屋、土地进行操作、指导和监督。
课题组组长:
成员:
执笔:
时间:20xx.x.x
2.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篇5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解决农业效益低下的必然选择。近几年来,如东县各地在引导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流转规模不大,进展减缓,效益不高,与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引导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顺应形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特点从如东县情况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以下特点: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呈减缓趋势。据统计,至20xx年5月底止,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为5.65万亩,占总承包面积4.6,仅比去年底增加0.92万亩,上升0.8个百分点。50亩以上连片流转50块,4560亩,仅比去年增加6块,增加面积为1742亩。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呈趋多样性,但仍以互换、转包、转让为主。其中转包1.71万亩,占总流转面积30.3,互换2.06万亩,占总流转面积36.5,转让1.25万亩,占总流转面积22.1,而租赁、入股等形式的流转仅占17.1。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明显的区域性。不同地区土地流转的规模、用途不同。镇郊周围村土地流转快于内地村,劳动力转移比重大的村土地流转快于纯农劳力较多的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快的地区快于以稻麦种植业为主的地区。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不均衡性。互换、转包、转让绝大部分属于无偿流转。而租赁、入股等流转形式中,由于地区性、行业性和流转用途的差异,流转收益存在很大的不均衡性。租金标准高的多达1000元/亩,低的不足200元/亩,形成了利益分配的不合理、不规范。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因从以解决劳地矛盾为主开始转向项目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但部分仍处于自发自流状态,流转随意性较大,从而带来了流转程序的不完善和流转效益的低下,也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二、影响土地经营权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
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制约着土地流转。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片面理解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全对立开来,认为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障碍,只有彻底打破家庭经营才能解决农村土地市场的建立,才能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两种倾向,一是无所作为,放任自流,把土地流转中所必须遵循的农户自愿原则完全看成农民的自主自发行为,疏于管理和服务,对土地流转情况胸中无数,底数不清,又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不够,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办法不多,缺乏必要的推动措施,从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处于无序状态。二是行政包办代替,违背农民意愿,无偿或低价强行推动流转,热衷圈地搞政绩,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中介服务滞后,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限制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虽然各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大部分有名无实,只在农经部门挂挂牌子,由农经站抓抓数字统计,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运作要求,充当流转服务媒介、履行服务职能,发挥中介效能的还不多。流转信息畅通、发布功能齐全、中介服务完善、管理规范严密的土地流转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3、农民的小农经济意识阻碍着土地经营权流转。绝大多数农民还是把承包地作为自己主要的生产资料和最终的生活保障。尽管目前农产品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农业效益比较低下,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有所下降,有部分劳力已开始转向农外产业并获得一定的收入,但由于劳动力转移的流转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农户宁愿粗耕粗放,赔本经营,也寸土必争,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流转存有戒心,把土地看成了“保命田”、“退路田”。农民浓厚的恋土情结、保守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进程。
三、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措施
土地经营权流转快慢和规模大小,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一个地区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正确分析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引导推动,有助于加快土地流转进程。
1、加深政策理解,认清土地流转的必然趋势,引导、保护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与鼓励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矛盾。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它不仅不会动摇双层经营体制,反而会有助于这一制度的长期稳定。一方面,要切实防止不顾条件、违背农民意愿、包办代替、强制命令、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坚持政策疏导,转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民素质,千方百计调动和激发农民主动积极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热情。对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农外产业,有稳定的劳动岗位和收入来源,农户已缺乏种田积极性的地区,要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程度。凡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土地流转形式都应提倡和鼓励。对目前暂不具备条件、不适宜大规模流转的地区,要尽力为农户间自愿、合理流转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加强指导。
2、切实转换职能,改变工作作风,发挥村级组织的管理协调作用。农户是市场经营主体,承包土地是否流转,以何种形式和什么样的补偿形式流转,最终由农户自己决定。但这不等于村级组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无所作为。村级组织对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管理负有重要的责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既不能强制推行,统包统揽,又不能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从目前情况看,村级组织的具体作用表现为:一是提供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区农民的流转要求和思想动态,提供流转项目,为流转双方牵线搭桥。二是服务协调。对土地流转中的个案问题及时进行协调疏导,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对土地流转后农业就业及选择新的增长渠道提供信息,因势利导,不断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实行规模流转时,对个别农户可采取以流转促流转的办法。三是监测管理。对土地流转过程及流转后土地利用情况、经营效益进行严密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3、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农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缺乏市场对土地供需情况及发展趋势的了解,缺乏应付市场不确定风险的能力和手段,必须依托于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因此,要努力形成自下而上、网络状、多功能、紧密型的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以农经部门为依托,农林、土管、城管、综治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紧密型组合、市场性运作、科学化管理,为土地流转创造更为广阔的服务空间。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的职能可包括:制订土地流转规划,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系统,收集发布土地供需信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统一办理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流转收益评估,研究制订并发布土地流转的指导性价格,协调各方利益;进行项目推介等。
4、总结经验,典型引导。不断发现、总结、推广土地流转的成功典型经验,利用各种方式,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土地流转的成功典型及其效果。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调查研究,积累经验,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充分发挥种田大户、投资开发者和流转收益户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召开土地流转研讨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不断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把农民群众的创造和实践上升到理性认识,用典型引导、项目牵动,促进承包土地合理、规范、有序流转。
6.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篇6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将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是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对解决农村土地闲置、耕地抛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有积极贡献。
一、**县土地流转现状
(一)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xx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参与农户不断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转总面积12。88万亩,比上年增加2。61万亩、增长25。4%, 比20xx年增加6。40万亩,增长98。8%;流转总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8。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9。2个百分点;参与流转的农户1。51万户,比年年增长24。8%,比20xx年增长91。3%;参与流转的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比重为14。8%,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二)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1、以流转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流转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其中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农户之间的流转面积为10。81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3。9%;流入合作社的面积0。96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7。5%,流入企业、大户或其他的面积1。11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6%;
2、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分为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动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三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0%;
3、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转。20xx年我县转包流转面积5。37万亩,比上年增加1。47万亩,增长38。0%;转让流转面积1。19万亩,比上年减少0。04万亩,下降3。6%;互换流转面积1。69万亩,比上年减少0。41万亩,下降19。4%;出租流转面积4。21万亩,比上年增加2。07万亩,增长96。7%;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转面积0。42万亩,比上年减少0。25万亩,下降37。3%。其中以转包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41。7%。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此外,还有农户将土地转包给种植、养殖大户以及集体向农户反租转包等形式;
4、以流转规模为标准:一是流转规模过千亩的,现有3个,分别是三岔河领办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转面积0。24万亩,主要种植各类蔬菜;安障乡领办的裕民粮食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7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安宏乡刘少华领办的华泰水稻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0万亩,主要种植水稻。二是流转规模在200—1000亩之间的,现有14户,流转面积0。80万亩,主要集中在安丰、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乡镇,以水稻、蔬菜、葡萄种植为主。三是流转规模在100—200亩之间的,现有41户,流转面积0。76万亩,全县每个乡镇都有,其中较多的有官垱、安丰、安昌和安宏等乡镇。四是其他流转属于小规模流转,户数多,基数大,达10万亩。
(三)大户发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领作用。流转大户具有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生产产品质高量、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从而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长,对土地流转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镇罗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162。32万元,注册社员160名,流转面积2350亩,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赁三岔河镇的罗洲、三多、春美、长明、合家垸、天保6个村的土地1239。5亩,涉及农户135户。土地租赁期限1—3年,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200—300元。135个出租户签订合同的有75户,60个出租户属于口头约定,时间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产无公害蔬菜,另外种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88万元,净利润55万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辐射带动三岔河镇20xx户农户种植蔬菜1。08万亩,每亩产值达0。45万元。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目前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比如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邻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20xx年,我县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为5。10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39。6%,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占60。4%,其中,既无书面协议又无口头约定的约占10%;而经过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证及公证机关公证后流转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导致农地转让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二) 土地流转期限过短。目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两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签订几年以上的流转协议,协议上规定了流转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转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农户看到流转大户效益好,就随时终止流转协议,有的大户由于管理或技术或市场原因当年出现亏损付不出土地流转金,农户随即就终止了流转协议,因此土地流转不稳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转后农业的长远规模发展。
(三)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转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与评估的市场。无论是当局推动还是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对承租方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更没有让承租方交纳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土地流转后,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风险由农民和当局承担。二是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是一定不变,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四)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及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土地供需失衡,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转区域范围,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目前针对土地流转尚未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制约了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有序进行。
(五)土地流转管理不健全。目前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部门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土地流转主管部门虽然制定有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土地流转合同文书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体系,缺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纠纷隐患较多。乡镇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分析
(一)当局角色定位不明晰。当局的指导是帮助集体土地健康、有序流转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层当局和部门角色定位不准,认识错位,普遍把经营权流转当成流转主体的经济行为,对不利的流转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终止,同时没有科学制定流转后农民出路的规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做好应急处理预案,提供服务,化解矛盾。因此当局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搞好规划、提高服务,在集体土地流转中做好服务员、裁判员的角色。
(二)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分析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存在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失地农民缺乏生存保障。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了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其次,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土地流转的速度应该与工业、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增加的速度与城市基础设施容纳的程度相适应”,当前,城镇化速度慢与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不足导致农民转移就业不畅,不愿放弃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转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提高了农民对土地价值的预期,致使流转意愿不强烈。
(三)土地流转后资金与技术支持不足。土地流转后,要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必须进行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经营者开发资金匮乏,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一些经营者大面积承包土地后从事高效农业开发,后续发展中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四)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效益,而第二轮土地延包实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仅土地分户经营,而且农户在这种严重分散的土地上还要种植从粮食到饲料、蔬菜等几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这就进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细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实现土地成片集中流转。而且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没有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产,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进行的对策思考
(一)建立土地流转机构,加强服务机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因地制宜,切实把握“适度”两个字。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能盲目跟风推进,以行政手段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对于当局和村级组织来说,只能是进行政策导向,创造发展环境,加强服务管理。其次,要把握规模的“适度”。因此乡镇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切实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社及农民群众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积极培育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土地流转,就要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建立严格、规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农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服务;二是建立农地流转信息网络,使广大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切实解决农地流转信息不畅、配置不佳的问题;三是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根据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土地受让方的投资变化,在研究受让方承受能力的情况下,适时进行流转价格的调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动态价值变化”,从而建立健全农民流转收益增长机制,保障农民收益能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三)深入强化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一是要处理好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与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处理好土地开发与保护群众权益的关系。把各种流转方式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二是要切实做好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农户在农地转让中的主体地位,禁止村级组织代替农户或超越农户对外签订流转合同,依法保障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三是要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提供规范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实行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四是要加强宣传和监督,杜绝土地流转过程中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现象。
(四)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转,关键是要创新能促进农村生产力解放和提高的规模经营主体。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规模经营主体,努力形成“规模化家庭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其次,加快构建服务“三农”的金融平台,积极探索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度降低支农信贷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配套保障机制。土地流转的健康进行有赖于农村配套保障机制的完善。农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不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响,还要受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
5.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篇7
8月下旬,地区政协工委主任、地区专家顾问团主任魏天哲带队,以专家顾问为主体,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项调研组,对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一次较深入的专题调研。调研中采取实地察看、与乡村干部及农民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两县一市5个乡镇,掌握了较为全面的情况,调研组在深入分析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建议意见。
一、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xx地区的土地流转主要起自20xx年,当时已流转1.17万亩,现已呈进程加快、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等特点。截止xx年6月底,流转8.82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6.73%。
xx地区的土地流转大体经历三个阶段。20xx年至xx年底主要是探索试点;xx年主要抓了规范发展;xx年开始稳妥推进。
xx年地区出台《关于加快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意见》,选择4个乡镇开展试点,当年流转7.46万亩,涉及农户3858户,占农户总数的8.4%。xx年,针对试点中集中反映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地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要求县市建立流转收益的递增机制;实行土地流转最低指导价;规范流转手续,统一使用自治区制定的合同文本。当年土地流转8.9万亩。xx年,根据自治区8号文件精神,主要是强化管理和服务,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规范程序。现规范流转合同占97%。
土地流转的基本类型,从需求上可分为:
——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型。通过土地流转逐步向规模化经营发展。全地区通过土地流转经营土地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到65户,面积3.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近40%。大泉湾、陶家宫、二堡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转包、承租等形式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建设连栋大棚,发展设施农业;巴里坤县通过向种植大户流转土地,在大河、花园、石人子等乡镇集中种植马铃薯、饲料玉米、大陆喜凉蔬菜等高效特色作物;伊吾县淖毛湖镇通过转包、承租等形式流转土地,连片种植瓜。
——新型工业发展需求型。以伊吾县淖毛湖镇为代表。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产业工人数量;通过集中规模经营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置换出水资源保证新型工业化建设。淖毛湖镇流转3469亩,是全县流转总面积的70%。
——城镇化发展需求型。以伊吾县吐葫芦乡为代表。将城镇周边农户的土地流转出来,修建县城生态观光园、亩圃基地,发展城镇绿化和高效农业。
按流转主体可分为:
——农户与农户流转型。占93%。全地区65个种植专业大户通过流转经营土地面积3.5万多亩,户均达到470亩左右。
——农户与合作组织流转型。今年大泉湾乡“金疙瘩”、“富泉”、“康泉”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合同流转土地2545亩,建立3个设施农业建设基地,建设日光温室1100座。大河镇农圣大蒜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20亩,集中连片种植大蒜、刀豆等大陆喜凉蔬菜。农户向专业合作社集中流转成为今年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新亮点。
——农户委托村组织流转型。即农户委托村组织与种植大户、经营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间接流转的一种新型模式,可有效解决土地集中连片流转难、农户对其他经营主体缺乏信任和了解等问题。今年吐葫芦乡、苇子峡乡通过委托村组织流转土地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xx市陶家宫乡农户委托村组织向种植大户流转土地2900多亩,其中1400亩用于发展设施农业,有效带动了周边设施农业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有如下六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仍然存在乡镇领导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问题
土地流转工作上更能体现“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甚至群众的自觉自愿也以干部的首先觉醒为前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出路所在;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战略方向;以及自身已经面临的发展机遇,因而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理解不深,对政策意图和方向把握不准,定位不当。在政策执行上引导不力、服务不到位,既有支持不够的“缺位”现象,也有干预过多的“越位”现象,政府与受让方、受让方与农民、农民与政府之间矛盾时有发生。近年一些违背承包法有关规定处置耕地、违规签订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引起的上访问题,大多与此有关。
(二)政策引导不够,转包远远多于转让
地区一开始就重在鼓励农民离开土地走向小城镇或城市,政策导向也是倾向于转让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近三年的现时情况是转包比例始终高达90%以上,而转让仅占1%,政策目标难以实现。目前除一些近郊和人均耕地多、农民人均收入较高和劳动力转移力度较大的乡镇土地流转率较高外,大部分农村土地依然处于无流动状态。从分布特点看,平原乡好于山区乡;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好于较低的;人均耕地多的好于少的。经过三年的发展,全地区土地流转面积仍仅占家庭承包面积的15.5%,整体市场活跃度并不高。
其原因一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全的制约,二是政策对农民的引导力不强。既然认准了土地流转对发展的现实意义,就应该认真分析具体的制约因素,制定一些相关的实用而灵活的导向性政策,如户籍政策等,要有利于农民放心地离开土地。
(三)资金制约流转规模
资金缺乏仍是制约土地流转的瓶颈问题。这对有转入土地、扩大经营规模愿望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而言,资金限制了转入土地的规模,同时还限制了延伸其产业链,影响到规模经营效益。如陶家宫、大泉湾、大河等乡镇连片流转土地发展设施农业中,因无力解决资金而无法一次性流转更多土地,更对加工销售、贮藏保鲜、品牌注册等捆住了手脚。从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一方看,收益难以及时实现,既影响其积极性,又会在逐年兑付中变数加大,埋下纠纷隐患。地区内各地流转价格不同,最高的淖毛湖镇每亩1200-1300元,最低的奎苏镇为20元,xx市平均为600元,价位悬殊。xx市和巴里坤县今年实行补助1年流转费用的优惠政策;而以后费用能否落实,农民是否仍能接受当初约定的付费水平,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管理服务机构亟待加强
农经部门承担着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国家对其职能作用又作了新的增加规定,如土地承包管理的职能,明确规定为土地承包物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并重;对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作为更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方面也都有新的内容扩展。这些都表明农经部门是当前经济转型中需要重点加强的部门。
从地区情况看,担负起这些职能,每个乡镇农经站至少需要8-10人,40个乡镇共需320-400名农经人员。而实际现只有203人,县乡两级共有300人。各县市农经局均为副科级参公单位,37个乡镇农经站属纯事业性质,没有行政执法职能和手段。65%的乡农经站缺办公经费,人员流失严重,实际无力承担起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鉴证等相关工作。全地区只有37.5%的15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往往出现农户找不到合适业主,业主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土地流转信息不灵,流转渠道不畅,流转空间狭窄的问题。各县市虽均成立有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和工作经费,无法有效地提供土地纠纷仲裁服务。
(五)社会保障水平低,制约了农民离开土地
要真正让农民放心地离开土地进到城里,社会保障尤其重要。目前看,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以及农村社会救助和最低社会保障等制度已基本建立,但保障水平偏低,不足以解除离开土地的担忧。更重要的是大部分企业招纳工人的条件限制较多,使大多数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由于年龄、专业技术等条件不符合企业门槛规定而无法进入企业就业。在没有较稳定的出路和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农民就不肯放弃土地经营权,将土地真正流转出去。
(六)合作社有较好的引领作用,但发展不平衡
目前已有155个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在推进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但也存在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亟待健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较弱等问题,自xx年至今,获得自治区及地区级示范合作社称号的仅有19个,占12.25%。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不强,不具备提供多种服务的能力,如产前的信息服务、产中的新技术推广应用、产后的贮藏、加工及融资等一系列服务,带动土地流转的作用不大。
从现实情况看,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往往比一般企业付出更多,风险也大,还要承担为农民服务的社会责任。作为促进农业转型的主要推动力量,目前得到的政府扶持是不够的。税收、金融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在用电用地等政策倾斜方面还显得不足。
三、建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生产力得到不断解放和发展的必然。推动其顺利开展既要积极,更要稳妥。当前,应着力解决好几个重要问题。
(一)抓住解放思想这个关键,解决好县乡两级的认识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目前看认识是关键。要让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适时地推动农村土地的加快流转,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是率先实现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需要。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和态度,比较集中地反映着当前解放思想的程度。为什么说是一种迫切需要,有哪些内在需要,我们不干就会失去些什么,哪些事还没到位,哪些事可以突破,如此等等许多问题,都只有解放了思想才可能弄清楚,也才能有办法破解掉。
建议地区在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安排部署明年工作中,专门就此开展一些学习、培训、考察活动,以县乡两级领导为主,走出去学,比较中学,静下来想,以实实在在的学习促进思想的解放,以解放了的思想回头再看自己。只要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处在关键点的县乡两级就会打下较好的'思想基础。
(二)因地制宜,重视分类指导
各乡镇情况不同,不能一刀切。要认准目标,多路探索,不拘形式地往前推进。建议:城郊乡镇应发挥地缘优势,集中土地后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的乡镇,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户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加入合作社,实现“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为依托,引导农户采取土地经营权入股、委托村组织流转等形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以大枣为主的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等高效农业。
(三)加大各个层面的宣传培训力度
建议把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宣传提到重要日程。具体讲,就是要将其纳入“法治进乡村”,要进干部培训计划,进党校课堂。
可由干部培训部门负责,制定乡村干部农村土地政策法规培训计划,以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的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减少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发生。针对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制定劳动力中长期培训规划,按照企业所需有针对性地对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加大地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产业技术人员或技术骨干;同时加大物流、餐饮、家政护理等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为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使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够真正实现“转得出、稳得住、效益高”的目标,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稳妥推进。
(四)建立财政金融支撑体系,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推进
从现实情况看,支持了农村的合作组织就是支持了土地流转,因此支持的重点应放在支持农村合作组织方面。建议地区协调解决5000万元信贷资金,作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费用,重点是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完成一次性流转,财政贴息三年。
建议建立土地流转周转基金。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周转金,凡集中连片规模流转1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5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均可以申请周转使用,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滚动使用一年,以缓解规模经营主体在搭建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开展农副产品贮藏保鲜、加工销售等方面资金短缺的困难。
建议金融部门逐步建立健全农民个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估机制,选择1-2个经济实力强、农民信用度高、信贷环境好的乡镇进行土地经营权、宅基地等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允许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如果农户不能按时归还贷款,金融部门可收回农户土地经营权,通过村委会重新进行发包流转,用流转收益抵顶贷款,以确保土地流转后规模经营所需资金。
(五)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应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当前重点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而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时,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应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积极与入驻企业协调,放宽企业招工年龄界限,使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能够及时进入企业工作;要从产业发展战略上考虑加快当地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当降低高中入学率,加快双语教育规划的实施,让农村青年能更多更快地走出土地,投身并享受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允许进城务工农民或自愿放弃农村户籍农民转为城市户籍。
(六)盯紧并扶持合作社发展,提高其引领能力
要营造鼓励支持合作社的社会氛围。建议地区把农村合作社的带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另眼高看,特别厚待,应为其优秀分子披红戴花,壮胆扬名,提高其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给予事业发展上的切实支持。
农民经济合作社在农村是新生事物,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顽强而鲜活的生命力。支持合作社,就是支持了土地流转。我们要立足实情,发展农户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在“统一经营”的发展方向上下功夫,鼓励农民采取入股、互换等形式积极参与合作社发展,把农民作为规模经营的主体,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
应组织合作社管理人员到发展较好的省市及疆内其他地区学习观摩,以提高他们的引领和示范能力。要围绕地区主导产业,按照规范化、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尊重农民意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要求,加强扶持引导,使他们在营销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引导其开展跨乡、跨县、跨区域联合,不断增强其经营活力和赢利能力,使合作社在外销中逐步发展成为专业化营销队伍,构建“营销网络+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新模式,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同时,要紧紧依托xx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如肉制品的分割、包装,果蔬保鲜加工等,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提升农副产品竞争力,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
应加强对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银监会和农业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五项金融措施,尽快建立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允许合作社以社员土地经营权、宅基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缺乏资金的困难。
(七)应重视加强服务机构建设
建议地区重视和加强农经管理机构建设,将县乡两级农经机构的人员经费、培训经费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改变其队伍不稳定、无力办事的境况。应依托地县乡农经部门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四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一方面能够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有关法律宣传、流转信息、流转咨询、价格评估等系列服务,把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指导合同签订同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信息发布、流转价格评估等多项服务结合起来,引导流转双方依法、自主协商建立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另一方面能够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为土地流转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和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保证流转双方的权益。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筹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大厅等服务平台,采用电子屏幕和电视网络向社会公开发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向农民提供各项方便、快捷的服务。
(八)应尽快出台鼓励引导农民土地流转的具体政策
从xx科学跨越和后发赶超的现实需要看,土地流转无疑应加快步伐。建议行署尽快出台相应政策,积极引导其健康顺利推进。有些政策完全可以根据实际,突破现有的已经明显制约和束缚这项工作推进的政策规定,如户籍制度、政策补贴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中的一些具体规定,可以从实际出发进行一些政策调整。
几点具体政策建议:
1.对已经在企业就业或已在市区有固定收入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应通过政策引导,将其转为城市户口,让其享受农村安居富民政策后退出宅基地。其所承包土地均纳入应流转范围。
2.在山南从事水土开发的山北两县农牧民,有固定居住场所和拥有一定土地资源者,建议将其户口转入所在或邻近的xx市乡镇,如在西戈壁的转入西戈壁开发管委会,雅吾龙一带的可直接转入陶家宫乡。这些农牧民在山北的原承包土地和宅基地设定一定年限全部退出。
3.对山区乡的少数民族农民,特别沿山区口子村这样的牧区,可下决心将其土地和水资源收回政府,牧民搬迁到平原乡镇进行安置。安置所需土地,可由政府出面将非农企业的土地进行收购予以解决。搬迁到平原后仍可享受兴牧定居政策。
4.对郊区农民,可有计划地实行用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并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置换出来的宅基地既可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用地。
5.对农村80后、90后新一代青年农民、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由政府组织对其进行技能培训,转变为产业工人,户籍直接转为城市户口,政府提供适当面积的安置房。这部分人的土地可以进行一次性流转。
7.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篇8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时,很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土地流转应运而生。特别是xx年,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总体部署,依托龙头企业、产业化合作社及种粮大户,采取公司租赁、合作社承包、农户自发流转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强化引导,示范带动,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根据县领导指示,农业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流转情况做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简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或土地流转。xx年3月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xx年3月 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二、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县共有 6个乡镇3 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50.2万人,耕地面积46.7万亩。人均0.9亩。目前全县已实现农村土地流转57747亩,土地流转率达 2%。其中,转包27 4 亩,占47%;出租 9634亩,占34%;转让3465亩,占6%;互换23 0亩,占4%;入股xx55亩,占2%;其它流转形式4042
亩,占7%。流转入企业面积 5974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3449亩,流转入农户面积38 95亩,流转入其它组织面积 29亩;500亩以上的地块 24宗合计2927 亩。xx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 05亩,其中500亩以上的地块 9宗合计 9 90亩。
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以出租、转包为主,占流转土地总量的8 %,以转让、入股、互换及其它形式为辅,占流转土地总量的 9%。二是从流转地域看,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车村、田湖等二三产业发展较好的乡镇,或者像黄庄、九店及大坪等地处偏远、土地贫瘠、土地资源丰富的乡镇。三是从承包对象看,除跨村跨乡流转土地的情况外,出现了河南绿色阳光林业有限公司、嵩县金鸿牡丹种植有限公司、洛阳春艳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县外企业来我县承租土地的现象;四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向农户与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目前全县流入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的土地面积 9423亩,占流转面积的34%。五是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我县及 6个乡镇均成
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土地流转正从农民自发流转向有组织规模化流转转变。
三、土地流转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组织,建立服务网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流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印制全县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构建完整的流转信息网络,收集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台账,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各乡镇依托现有的农业服务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转办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具体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台优惠政策。为推进土地流转速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根据(洛发【xx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县里列出专项资金,重点对集中流转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给以扶持,每亩一次性给予补贴 00元。对及时成 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并顺利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乡镇,年底给予一定奖励。”
三是多种形式,加快流转速度。在流转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负责从群众手中统一租来土地,然后通过拍卖的方式,承包给有实力的企业经营;有的是采取农民自发流转、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将土地资源有效整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四是规范程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农户和业主签订流转合同,监督土地流转的履行,调解土地流转纠纷;县成立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乡村难以调解的土地流转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推动了土地的适度经营规模,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xx年我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呈现“政府引导、集中连片、程序规范”等特点。今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 05亩,其中连片500亩以上的 9 90亩。主要地块有河南绿色阳光林业有限公司 与车村镇天桥沟村、下庙村、铜河村三个村签订流转面积2324亩,用于种植玫瑰、薰衣草;洛阳春艳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车村镇车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个村签订流转面积2800亩,用于发展牡丹、花卉苗木等产业;嵩县金鸿牡丹种植有限公司与车村镇孙店村签订流转面积 040亩,用于发展牡丹产业;嵩县金农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与车村孙店村签订流转面积650亩,用于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嵩县源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与车村等村签订流转面积736亩,用于发展原生柴胡等中药材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