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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申请书【最新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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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本页是可爱的小编帮家人们收集整理的工程索赔申请书【最新11篇】。

工程索赔申请书 篇1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本企业各公司固定资产安全,对于各项固定资产的危险转移、损失请求等保险事务处理有所遵循起见,特依“固定资产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 范围 (一)本准则所称保险系指火灾保险,但如有必要时,得增附加保险。 (二)本准则所称应保险的固定资产系指易引起灾害致于发生重大损失的固定资产,如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设备等。 第三条 投保要件 (一)各公司对于第二条所列固定资产包括现有、增设或承受,于取得后有尚未投保而具有危险者,应办理火灾保险及(或)附加保险,其不易发生损失危险者,得于呈准后不予投保。 (二)已办理保险但受益人更变时,须办理变更手续。 (三)固定资产充为抵押品,虽认定不易发生损失危险未投保者,但质权人要求投保,仍应予投保。 第四条 投保办理部门 (一)申请部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投保申请。 (二)审核部门:由安全工程师负责投保的申请的审核,并会会计部门。 (三)经办部门:由总管理处财务部负责办理投保的手续。 投 保 第五条 投保申请 (一)正式投保: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于取得固定资产时,对于应投保者,须即填写“投保申请书”一式三份,经经理核准送安全工程师审核后会“会计部门”签注意见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一份送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份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对未投保的固定资产会安全工程师后,认为有必要投保时,得函请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投保申请。 (二)预约投保:1.各公司认为有必要者,得附有关资料,委托总管理处财务部办理预约保险,并应于每月三日前具体报保险标的物异动情形,由总管理处财务部凭以向保险公司冲抵预约保险,但外购机器有本准则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得先向保险公司投保预约火险后,通知所属公司。 2.机器进厂后,资材管理部门应在每月三日前填送“外购机器进厂置放明细表”三份,依置放厂地暨贷款银行别分别编列,呈厂处长核章后,一份留存,二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其中一份汇送承保保险公司,一份自存。 3.机器安装试车后,资产管理部门应按同条第一款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并注明原投保预约保单号码。 第六条 投保手续 总管理处财务部接到“投保申请书”经审查后,填具“要保书”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但有特殊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应将投保权利要点函请申请公司认可。 总管理处财务部于订立保险契约后,保单正本由总管理处财务部自存,保单副本二份连同收据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后,保单副本一份留存,一份连同收据送会计部门凭以整理付款。如投保的固定资产因提供抵押而必须办理受益人移转时,则保单正本交债权人收执。第七条 增投、减损、移转及撤除处理 投保的固定资产因增设、减损、移转及撤除等原因而发生变动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具“投保物变动(续保)通知单一式三份,经经理核准会安全工程师送会计部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审查后向保险公司办理另订契约、变更契约或解约等手续,但有特殊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应将投保权利要点函请申请公司认可,一份送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份送会计部门。 第八条 续保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于投保物保险期届满时,如须续保,应填具“投保物变动(续保)通知单”一式三份,经经理核准会安全工程师送会计部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于投保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一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审查后,向保险公司办理续保,一份送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份会计部门存。 第九条 灾害报告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于投保物遭受灾害时,应即通知总管理处财务部以照会保险公司,并会同总务、会计部门、安全工程师进行现场调查,将受灾害的原因、时间、状况及损害概算等填入“固定资产灾害报告书”一式四份,经经理核章会安全工程师送会计部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于三日内将二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以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自存,一份送会计部门。 第十条 公证勘查报告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如认有必要,得委请公证机构会同安全工程会、会计、总务部门至现场勘查,凭公证机构的“损失报告”以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第十一条 索赔手续 总管理处财务部于接到“固定资产灾害报告”及公证机构的“损失报告”后,即填具保险公司规定的“火灾赔偿申请书”及“损失清单”,于损失发生后六日内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并将其副本送投保公司,受损固定资产如已提供质押,应将送保险公司的“火灾赔偿申请书”副本送质权人。 第十二条 赔偿金入帐 总管理处财务部于领到保险公司损失赔偿金后,应立即连同有关文件汇送会计部门复核办理入帐手续,并将处理经过及结果通知投保公司。 第十三条 索赔驳诉 投保物损失赔偿的请求,如有异议,总管理处财务部应于接获通知一个月内并附有关资料,汇送总管理处法律事务室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保险权益。 第十四条 投保金额及费用统计总管理处财务部于每月十日前应根据“投保申请书”、“投保物变动(续保)通知单”、“固定资产灾害报告书”、“保单正本”编制上月份“投保公司别固定资产保费月报表”一式数份,呈科长复核,经理核章后,一份财务部自存,其余分送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计部门,并同时编制上月份“保险公司别保险保费月报表”一式一份呈科长复核,经理核章后,由经办人留存备查。 附 则 第十五条 各公司所有外购资材、外购产品、原物料、成品保险等保险事宜除另有规定者外,依本准则处理,但车辆保险则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自行办理。 第十六条 本准则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工程索赔申请书 篇2

关键词:工程索赔管理程序

一、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 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二、工程索赔原则:

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 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4、 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 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四、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2.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五、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补偿申请书 篇3

致: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部。

xx中安监理公司。

我单位在机修车间工程施工中预到地方老乡因不明原因生事而发生停工一事和不明原因大网高压停电停工所引起的工程费用一事提出索赔报告。

1:我方从20xx年5月13日开工以来积极组织施工队伍不分昼夜的紧张施工,5月19日验收基层合格,5月20日刚进入基层沙砾石回填工作,在5月21日由于不明地方老乡因与矿上发生的不明原因的冲突而致我单位的工程无法正常进行而停工至5月28日中午10点才重新施工,其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健费用如下:

至共计7天时间,每天工作12小时:

早晨5点至8点,中午9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20点。

1}:人工费:管理人员:五人*7=35日*工日。

施工人员:21人*7=147日*.工日。 2:}机键费:压路机7*一小时400元*12=33600元

装栽机7*一小时200元*12=16800元 2:在我方二次施工中的基础垫层混凝土刚刚完成进入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时,有因大网高压停电而发生的停工费用:

中午10:00左右停电至21日中午11:30来电

共计:停工工时小时。

1:管理人员:5人*工日。

2:钢筋工:8人*工日。

3:木工班:17*工日。

4:施工班:22人*工日。

5:其他工人:12*工日。

以上是我方发生的实际费用,敬请你们给予解决答复为盼最终费用按决算走。

xx中原建司十四项目部

工程补偿申请书 篇4

建筑工程索赔申请书

1、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2、工程索赔的依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1)工期延长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工程中断索赔;

(4)工期终止索赔;

(5)工程加速索赔;

(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①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②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③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④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6、索赔计算: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元××918=35960元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48000元×54÷30×2=172800元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元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0×54=558427元

(4)利息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1150000元×54÷30×元

(5)措施费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元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0×54=171652元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7、工程变更的索赔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3,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3,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8选定,暂定价格为元/m3,原单价为元/m3,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211490×()=1275479元索赔金额合计:1227559+1275479=2503038元六、索赔说明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由____投资,由______代理的______工程于__年__月__日地网上公开招标,我公司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并中标。

从招标之日起,我公司按程序已缴了保证金28万元。中标公示后,按中标30日内,我公司多次催贵方签订施工合同,超过中标通知书规定时效内,贵方未履行与本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也未在时效内提出合理理由和及时返还我方保证金,因此贵方违返了大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应规定,因此对我公司造成以下损失:

1、购买招标文件500元;

2、按程序做投标文件及费用30000元;

4、投标保证金28万元利息;

5、做工程预备金300万的利息;

6、班子成员费用(因工期为300天,班内所有管理人员均为年工资)。

项目经理:15万元

技术负责人:12万元

施工员:12万元

带工:10万

放线员:8万

安全员:6万元

质检员:6万元

档案员:5万元

材料员:万元

(1)机械设备费用(包括塔吊、卷杨机、搅拌机、围弯机、切断机等)已签定购买合同,交付定金20万元,违约扣除50%。

(2)钢材已签定购买合同,交付定金40万元,违约扣除50%

(3)脚手架已签定购买合同,交付定金10万元,违约扣除50%。

(4)模板已签定购买合同,交付定金30万元,违约扣除50%。

总计:____元

以上情况属实,请贵方审核。

集于以上原因,我公司经过认真考虑审请贵方将______工程继续由我公司承包施工,若贵方不能将此工程交由我分司承包施工,请贵方对我公司就该工程前期准备所花费的费用给于补尝。

赔偿请求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____________(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第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予以批准。

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

索赔金额的计算:

附:证明材料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工程索赔相关知识:

工程索赔的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日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日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部、陕西中安监理公司:

我单位在机修车间工程施工中预到地方老乡因不明原因生事而发生停工一事和不明原因大网高压停电停工所引起的工程费用一事提出索赔报告。

1:我方从20xx年5月13日开工以来积极组织施工队伍不分昼夜的紧张施工,5月19日验收基层合格,5月20日刚进入基层沙砾石回填工作,在5月21日由于不明地方老乡因与矿上发生的不明原因的冲突而致我单位的工程无法正常进行而停工至5月28日中午10点才重新施工,其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健费用如下:

至共计7天时间,每天工作12小时:早晨5点至8点,中午9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20点。

1):人工费:管理人员:五人x7=35日工日。施工人员:21人x7=147日工日。

2):机键费:压路机7x一小时400元x12=33600元装栽机7x一小时200元x12=16800元;在我方二次施工中的基础垫层混凝土刚刚完成进入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时,有因大网高压停电而发生的停工费用:中午10:00左右停电至21日中午11:30来电共计:停工工时小时。

1):管理人员:5人工日。

2):钢筋工:8人工日。

3):木工班:工日。

4):施工班:22人工日。

5):其他工人:工日。

以上是我方发生的实际费用,敬请你们给予解决答复为盼最终费用按决算走。

赔偿请求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我是客服部的***,非常荣幸参加这次的客服储备组长竞聘。非常感谢可以给这次机会,不管竞聘的结果如何,我觉的能参加到这次竞聘,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一次历练,一次挑战。

再过两个月,我到客服部就满两年了。这段时间里,我学习到了很多东西。较为熟练的掌握客服工作中所需用的知识跟技巧。可以独立且较好的处理客户问题,跟需要协助处理问题的其他相关部门沟通都很好。

对于客服工作的开展,我认为自己有以下几点优点。

1、对客户反馈的。问题,一直都是耐心处理,有较好的服务客户的意识。忍耐与宽容是优秀客服人员的一种美德,很多的时候,可能我们会觉得客户错怪我们了,但这个时候,我认为我们应该更耐心的引导客户处理相关问题。我们有很多客户可能对互联网的了解不是那么多,我们应该用更宽容的态度去跟客户沟通跟交流。

2、对于客服所需应用的专业知识的掌握较好。熟练的专业知识,是开展工作的必备基础。只有我们自己掌握了,才能更好的解答客户的问题。

3、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我们公司是个推陈出新的公司,经常会有新的产品。技术不断发展,知识不断更新。学习新的产品知识,对客服工作的开展非常重要。

对于提升小组的满意度,我个人认为,我们可以多讨论下跟客户沟通的时候的话术。如果我们说的话术显得很专业,客户就会更加信任我们。还有就是,无论什么情况下,只要客户的电话接通了,我们都要以热情耐心的态度,处理客户的问题。相信我们认真执行了,对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将会有帮助。

我们的部门,我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我喜欢我们的客服团队,我们的团队对工作很细致也很团结。

以上是我的竞聘申请报告。谢谢大家!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

(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 3倍,占用期二年为5倍)

(十六)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万元的,按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_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房地产土地补偿合同

房地产土地补偿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征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被征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___亩,水塘_________亩,菜地_________亩,坡地_________亩,宅基地_________亩,林木___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___株。

2、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_,北起_____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

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 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

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

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_______人;

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 补偿费用计算

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第四条 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

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_《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第六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

实际减免量,以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七条 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

(1)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

(3)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

(1)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

(2)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

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青苗的种植和收获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第九条 征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

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第十条 逾期支付补偿的责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

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

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xx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与乙方承建的xx隧道斜井施工共同占用xx区xx乡xx村用地,为了节约用地及项目建设资金。根据《_土地管理法》、《xx省实施办法》、《_合同法》、xx省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出具的相关占地图纸以及xx号文件规定,甲方对xx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涉及的死角地、边角地、运营通行便道占地以及维修的相关补偿项目委托乙方负责完成。因此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一、占地补偿内容:

①对xx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涉及的死角地、边角地共亩进行补偿。

②对xx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永久性通行便道占地亩进行补偿。

③对xx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通行便道施工、维修所涉工程量进行补偿。

以上补偿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同意。

二、补偿金额:

以上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xx元整(小写: xx 元)。

其中:1、xx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涉及的死角地、边

角地补偿为大写 xx 元整(小写:xx 元),(该部分土地只补不征)。

2、xx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通行便道永久性占地补偿大写 xx 元整(小写:xx  元),(该部分土地只补不征)。

3、xx隧道通风斜井配套设施及房建项目通行便道施工、维修补偿大写 xx 元整(小写: xx 元)。

三、费用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将以上费用汇入乙方指定专户

四、合同时限:

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月内完成xx村占地补偿,确保甲方施工单位正常施工。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省内相关规定进行占地及施工补偿。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乙方补偿款。

3、督促检查乙方占地补偿及施工开展情况。

4、甲方配合帮助乙方处理补偿相关事宜及问题。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尽快完成相关占地补偿工作,保证高速公路施工顺利进行。

2、若因乙方执行不力,未做好补偿工作而造成误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同占地范围内涉及任何地面附着物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4、保证甲方运营期间对本协议所涉占地可永久性使用。

六、其 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完成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

1、《斜井洞口处用地示意图》

2、《斜井通风机房维修养护便道用地示意图》

3、《其他工程数量表(斜井维修便道)》

4、《xx隧道斜井占地补偿及便道及维修费用汇总表》

5、《工程量清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有我院住院患者李全三,男,45岁。因右小腿砸伤,当时诊断:右胫骨下1/3粉碎性骨折。于20xx年11月6日在我院做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后一年拆除内固定钢板,患者行走后出现右小腿骨折处疼痛、肿胀,经X线检查发现右胫骨发生二次骨折。于20xx年12月7日再次住院行右小腿夹板外固定,右小腿免负重,应用促进骨折愈合药物及改善局部血液循环类药物等治疗,于20xx年5月31骨折愈合出院。用人单位凌源钢达集团公司认为二次骨折与内固定钢板拆除过早有关,属医院方医疗失误。要求负担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5月31日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元)。凌源钢城中心医院已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特此申请索赔,索赔金额壹万伍仟壹百玖拾肆元贰角贰分整。¥:元。

申请人:凌源钢城中心医院

20xx年6月10日

精选申请书-申请书

底保申请书

我叫唐济民,家中三口人。现住唐山市路北区钓鱼台南楼#楼#门#室。房屋是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王秀芝,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儿子,唐明军,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唐明凤,1977年生。现已出嫁。住河北小区#楼#门#室。在唐山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请求政府根据《唐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大学优秀班级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机电工程系机电一体化4班正式申请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学年度先进班级荣誉称号。在大一的半年中,我们机电4班在团支部、班委会的领导下,在全班55名同学的积极努力下,在班级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班风学风建设、集体。

先进团支部申请书

敬爱的领导:一年一度的评优活动开始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班级团支部在上级领导、老师和广大同学的支持下取得了令人喜悦的成绩,我们渴望能加入先进团支部的行列!恳请上级领导能够批准我们关于“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的申请。

实习员工转正申请书

尊敬的黄总:您好!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中让出宝贵的时间审阅我的申请书,并且也很感谢您给我到泉安医药公司实习工作的机会!对此,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和激动!

文明宿舍申请书

尊敬的院领导:您好!我们是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焊接技术及自动化08级的4位学生,在大学的一年时间里,我们这个温馨的小家庭表现非常突出,特此我们集体申请“文明宿舍”的光荣称号。

创办书法协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们:你们好!为了提高同学们的书法技艺,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激发书法艺术的热爱,我在这里斗胆地向领导们拟在校里设定一个书法协会! 成立是一件好事,是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学校同好的精神家园,在我们成长的途径中!

“红十字医院参观实习”活动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时光飞逝,岁月无情,当新年的新春再一次吹拂美丽的商丘的时候,那些曾经的美好,曾经的欢乐都化作此刻对往事的记忆。时光匆匆流过,留下他浅浅的足迹。我们都曾经走过,也都曾经拥有。

优秀团支部申请表

尊敬的学院领导:国际贸易j0804班团支部,一个激情飞扬、活力四射的集体,一个团结友爱、自强自信的集体!在学院分团委的领导下,我们挥洒汗水,一步一个脚印,共同努力,共同成长,共同进步,无论是思想政治修养,还是班风学风建设。

1、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2、工程索赔的依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1)工期延长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工程中断索赔;

(4)工期终止索赔;

(5)工程加速索赔;

(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①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②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③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④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6、索赔计算: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元××918=35960元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2)施工机械费: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0场租赁价24000元/月,压路机20t2台24000元/月。48000元×54÷30×2=172800元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费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管理费为元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0×54=558427元

(4)利息履约保证金115万元,按照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1150000元×54÷30×元

(5)措施费合同工期120天,现延期54天,投标措施费为元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费用:÷120×54=171652元工程延期索赔合计:1227559元

7、工程变更的索赔原设计a区挖方211490m3,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土石比例为,由于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或失实,现场开挖实际图示比例为,增加石方开挖数量为28551m3,单价采用发包人组价对坚石和次坚石的组价,坚石次坚石比例按照2:8选定,暂定价格为元/m3,原单价为元/m3,工程变更索赔金额为:()×211490×()=1275479元索赔金额合计:1227559+1275479=***元六、索赔说明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包括因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来临对施工的影响,中期计价支付延期产生的费用,施工期间由于图纸延期造成的误工,工程量增加产生的利润和管理费的索赔,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一、建筑工程索赔费用

1、人工费,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费用。

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讯、交通费等。

6、利息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经常包括利息。

二、工程索赔的申请书怎么写

致: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部。

xx中安监理公司。

我单位在机修车间工程施工中预到地方老乡因不明原因生事而发生停工一事和不明原因大网高压停电停工所引起的工程费用一事提出索赔报告。

1:我方从20xx年5月13日开工以来积极组织施工队伍不分昼夜的紧张施工,5月19日验收基层合格,5月20日刚进入基层沙砾石回填工作,在5月21日由于不明地方老乡因与矿上发生的不明原因的冲突而致我单位的工程无法正常进行而停工至5月28日中午10点才重新施工,其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健费用如下:

至共计7天时间,每天工作12小时:

早晨5点至8点,中午9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20点。

1:人工费:管理人员:五人x7=35日工日。

施工人员:21人x7=147日。工日。 2:}机键费:压路机7x一小时400元x12=33600元

装栽机7x一小时200元x12=16800元

2:在我方二次施工中的基础垫层混凝土刚刚完成进入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时,有因大网高压停电而发生的停工费用:

中午10:00左右停电至21日中午11:30来电

共计:停工工时小时。

1:管理人员:5人工日。

2:钢筋工:8人工日。

3:木工班:工日。

4:施工班:22人工日。

5:其他工人:工日。

以上是我方发生的实际费用,敬请你们给予解决答复为盼最终费用按决算走。

xx中原建司十四项目部

致: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部。

xx中安监理公司。

我单位在机修车间工程施工中预到地方老乡因不明原因生事而发生停工一事和不明原因大网高压停电停工所引起的工程费用一事提出索赔报告。

1:我方从20xx年5月13日开工以来积极组织施工队伍不分昼夜的紧张施工,5月19日验收基层合格,5月20日刚进入基层沙砾石回填工作,在5月21日由于不明地方老乡因与矿上发生的不明原因的冲突而致我单位的工程无法正常进行而停工至5月28日中午10点才重新施工,其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健费用如下:

至共计7天时间,每天工作12小时:

早晨5点至8点,中午9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20点。

1}:人工费:管理人员:五人*7=35日*工日。

施工人员:21人*7=147日*.工日。 2:}机键费:压路机7*一小时400元*12=33600元

装栽机7*一小时200元*12=16800元 2:在我方二次施工中的基础垫层混凝土刚刚完成进入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时,有因大网高压停电而发生的停工费用:

中午10:00左右停电至21日中午11:30来电

共计:停工工时小时。

1:管理人员:5人*工日。

2:钢筋工:8人*工日。

3:木工班:17*工日。

4:施工班:22人*工日。

5:其他工人:12*工日。

以上是我方发生的实际费用,敬请你们给予解决答复为盼最终费用按决算走。

xx中原建司十四项目部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_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D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D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D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D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D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D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D平均每亩补偿1D36000元;

14D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D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D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D30000元;

21D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D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D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D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D31000元;

21D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D62000元;

41D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D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D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D250000元;

21D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D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D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D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D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

(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DD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 3倍,占用期二年为5倍)

(十六)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万元的,按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_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我志愿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

同每一名中学生一样,有着理想和抱负,向往着美好的未来,而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指路的标灯,团组织就是青年人前进道路上的航标,所以我迫切要求加入共青团组织。共青团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后备军,是党培养新一代革命人才的队伍,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品质的大集体。要培养自己成为一个健康的新世纪青年。我认为我自己已经达到了入团的要求,共青团对我起到了约束力,能使青年团结一致,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的效果。正因如此,我十分渴望加入青年团。我上课遵守纪律,不搞小动作,上学从来没有迟到过,没有缺席准时到校,年年被评为全勤生。在校尊敬老师,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成绩在班上属于中上水平,平时虚心学习,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老师,师生之间相处融洽,在父母的眼里是个好孩子,经常帮助家里减轻负担,帮家里做家务。

团支部如果能够让我加入共青团这个美好的大家庭,我会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完成团交给的任务,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并且要做一个有纪律性,组织性,决心维护团组织,为团组织争光,为校争光,为国争光的中国共青团员。在成绩上,我会加把劲,提高自己的成绩。做一个模范的共青团员。

如果团组织能让我进入共青团,让我参加进这个大家庭,我一定会为我们的团贡献出自己的一点点光和热;如果未能录取,我也不会灰心,我会在实际行动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不断进步,再接再厉!

此致,敬礼

申请人

日 期

试论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设计的成本效益分析

闫凤翥

我国现行土地补偿采用不完全补偿原则,与公平补偿相距甚远。这其实是剥夺了失地农民分享工业化和城镇化成果的机会,严重威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刺激了政府过度征地,导致农地资源严重浪费,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因此,为了统筹国家、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三者利益,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国应尽快确立公平补偿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它国经验,渐进地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征收土地公平补偿制度。

一、现行征收土地补偿制度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进行确定,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从法律的规定和征地实践来看,这种以产值标准确定补偿的制度,实际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补偿,而对与被征收土地因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土地收益毫无关系。

二、现行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设计成本大于效率

现行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设计属于不完全补偿制度设计,与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不能匹配,以耕地产值确定补偿标准不能反映现实农村土地实际收益。在86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生产,是以单一种植为主,而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体制是以土地为主的多种经营,完全参与了市场竞争;耕地年产值已经不能完全的反映农民土地的实际收益价值,耕地年产值只是农作物产量与价格的函数,其高低与被征土地地区的建设用地土地供求关系、城市等级、土地利用、被征土地位置、当地经济状况、土地供应市场价格等众多因素无关;农产品的市场供求价格与建设用地供求市场价格没有必然的联系,且是不稳定的指标,两个价格的市场溢价也没有必然联系。耕地年产量受自然界因素影响较大,如果前三年连续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年产量必将为零或下降,从而直接影响产值,如果此时被征收补偿岂不是为零吗?实践中按年产值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根本不能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从理论上讲,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与被征地所处的区位、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等紧密相关,而与土地年产值的关联性并不明显。概括的说,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游离于土地市场价格之外,已产生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农民权益。建立市场补偿制度,不仅要补偿所征收土地本身的通常价值,还必须补偿其“特别价值”(1794年《普鲁士一般邦法》)以减轻日益加重的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成本。

年产值是农作物产量与价格的函数,其高低受所处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与被征地的区位等地价因素无关。农产品价格是不稳定的指标,农业生产受自然界因素影响较大,前三年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年产量下降直接影响产值。实践中按年产值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根本不能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从理论上讲,土地补偿费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与被征地所处的区位、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等紧密相关,而与土地年产值的`关联性并不明显。概括的说,现行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游离于土地市场价格之外,严重损害了农民权益。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征收土地补偿制度设计滞后,许多地方掀起了以兴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为名义的轰轰烈烈的“圈地运动”,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于非农建设,农民集体土地加剧流失,大量失地农民生存状况急剧恶化。据统计,每年我国因征收土地征用约近30余万农民失去土地,农民土地权益损失近20000亿元。在众多的上访案件中,近三分之二的案件是由征收土地征用而引发的。由于征地补偿制度设计不合理,政府以十分低廉的补偿费就买断了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从而倒手出让给开发商换取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农民丧失土地就意味着丧失了生存的基础。对于很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就业技能及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来说,在当下严峻的劳动就业形势下明显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谋求新的职业。而且许多地方的失地农民并未获得必要的医疗、养老保险、失业保障等社会保障,于是成了“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人员。加之对征地纠纷的处理、征地执行等,法律规定远不完善,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缺乏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难免产生愤懑怨恨对立情绪。在长期的二元社会结构下,至今存在歧视、轻视、忽视农民的现象,缺乏自觉维护农民权益的观念。因此,造成征收土地社会效益低下,形成成本高于效率的被动局面。

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征收土地补偿制度

《_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宪法层面上明确肯定了国家动用征收土地权时的补偿义务,意义重大。但遗憾的是《宪法》未就征收土地补偿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_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_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均采用了相同的立法技巧,即在有意无意之间回避了征收土地补偿制度的设计修改或重新确立。

我认为:应尽快确立征收土地市场补偿制度,从根本上改革我国现行征收土地补偿以年产值为标准的补偿制度设计,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征收土地公平补偿制度。

一是摒弃“产值倍数法”,建立与市场相联系的征收土地补偿机制,确保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无论是征收耕地、园地、林地还是建设用地均将土地所有权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残余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统一采用市场定价补偿制度。

二是确立以被征地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征地补偿参考值,在确定补偿比例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市场补偿制度。我们可以通过改革征收程序,即先行组卷上报审批―批准征收后组织土地评估上市挂牌交易―交易成功收取土地出让费―按法定比例支付补偿费―交付土地。根据地块所处的位置、所征地块的用途、基础设施条件及相同水平地块的使用权出让价格等因素,得出征收土地补偿的参考价格。

三是把征收土地补偿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分离,针对农民失地后生活没有保障,工作很难落实的现状,不少学者提出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社会保障并轨是失地农民问题的最终解决之道,并提出从提高的征地补偿或出让收益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社保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从形式上看,这种思路似乎是在解决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把农民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事实上,农民和城市人一样,都应当享受同等的待遇和保护,无论是失地农民,还是没有失地的农民,都应当享受社会建立的保障制度,而不能拿农民的土地补偿金建立所谓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必须扭转观念,逐步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分离。

四是丰富补偿方式,征收补偿市场化后,征收土地补偿方式的丰富不失为一种可行的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方法,因为它可以多角度、多方面对农民遭受的损失进行切实补偿,避免使其因此无法生活或者生活水平下降。

建国以来,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大致经历了重安置轻补偿――招工安置与货币补偿并重――单一货币补偿的变迁过程{18}。近年来我国虽然提高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但是由于单一的货币补偿方式不能很好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住房和保障等问题,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对征收土地补偿方式进行新的探索。10月21日_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_月发布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已经为这种探索指出了方向。实践中也有极大的尝试和创新,如苏州工业园区以公寓房作为对失地农民的补偿,通过发展“房东经济”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还有的将征地费入股收红利,有的政府留地安置收益归农民,改变了过去那种货币支付的一次性补偿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生活来源和长远的发展问题,值得肯定和推广。

四、结论

征收土地市场补偿公平补偿制度,因其契合所有权社会理性规则,促进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双赢,为众多发达国家普遍接受。而我国征收土地固守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不完全补偿原则,它导致国家、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分配格局的混乱,不利于我国土地资源保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已严重威胁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国应立足于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逐步、渐进地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征收土地市场补偿制度,减轻征收土地成本,提高征收土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工程索赔申请书 篇5

关键词:变更;索赔;利益最大化;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由于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意外事件是多种多样的,有的事件的发生究竟是属于变更范畴,还是属于索赔范畴,一时很难确定,往往变更伴随着索赔。如,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或工程项目,直接影响到原合同的工期。虽然变更量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方有权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即产生工期索赔。再如,上述的情况,业主要求合同工期不能变,承包方为此要求增加投入,提出费用索赔。还有,有时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减少工程量和工程项目,承包方可因人员窝工、施工设备闲置、利润减少而提出费用索赔。

综上所述,变更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环节。对工程造价有很大的影响。为此,对变更索赔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防范,对工程建设是很有实际意义的。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变更索赔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和对策。

1合同的各方对变更、索赔的责任

1.1设计方责任

(1)投标设计因精度不够,有工程缺项、漏项、工程量不准、技术要求不具体与施工详图出入大,故在合同实施中有出现大量的变更,随之伴随着不必要的索赔,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严重的因大量设计变更,而突破概算。

(2)招标文件编制粗糙:合同商务条款不规范,有缺项、漏项、条款文字不简练,而引起解释的异议,这也是留下变更、索赔的隐患。

(3)合同实施中设计对出现技术问题处理不当,会给工程造成损失,会引起索赔。

1.2监理方责任

(1)对施工图审查不严,将有错漏的图纸签发给承包方造成的变更、索赔;

(2)现场协调不当;

(3)接到承包方验收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时间验收,发生的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质量和技术标准严格把关,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5)对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未按合同规定时间签发而引发的经济损失。

1.3承包单位的责任

(1)将不合格的材料混进工程;

(2)未按合同的技术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3)因承包方的责任。未按期完工;

(4)因违章损坏业主设备、设施;

(5)未按合同签约时的承诺,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设备到场时间及数量。

1.4业主的责任

(1)合同签发前或合同实施中,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提供三通一平问题;

(2)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供电、供水;

(3)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合格的主材;

(4)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业主方提供良好的大型施工机械;

(5)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应由业主提供合格的机电、金属结构设备;

(6)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对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的违约责任。

2加强索赔实现利益最大

2.1加强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管理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一般情况下,都比较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其实,变更索赔工作在拿到招标文件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了,它贯穿于工程的整个始末,隐藏于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变更索赔就可能无处不在。我们不但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更要做好工程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

在编制投标书的过程中,就要预见到哪些项目可能发生变更或索赔,在编制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时进行考虑。以借土填方项目为例子:借土填筑是很多工程中都有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有的给定取土场,有的暂定了运距,这时,我们要预见借土填筑中的土方运距具有可变性,因为给定的取土场可能变更,而暂定的运距也不会和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在投标清单中可以在不影响总投标价的情况下报出超运每公里的单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就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超运每公里的单价就成为变更单价的依据,这样一来,就为以后的变更索赔做好了第一手的材料。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赶工,而实际投入的人员和设备还达不到投标时的承诺,就得不到补偿,或发生窝工时租用的设备因投标时承诺为自有设备只能按自有设备补偿,这样,对赶工或窝工费用的索赔会很被动的。投标报价时一定要好好阅读招标文件,尤其是关于计量支付的部分,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含义,弄清楚哪些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哪些有变更或索赔的可能,再利用不均衡报价的技巧进行投标报价,为日后的变更索赔做好准备。

2.2及时整理变更索赔的重要材料

水利部合同范本中规定: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之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如不在此期间提交意向书,则承包人无权得到索赔或只限于由监理工程师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对于工程变更,合同范本中要求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

水利工程的施工工艺具有连续性而且存在隐蔽工程,就更要求我们要及时申报变更索赔。例如灌注桩地质条件发生变更,现场施工人员应及时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并将变更申报交于计划合同部门。如果当时不及时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等灌注桩施工完后,再让监理工程师确认,已经错过了时机。所以,及时整理变更索赔的支撑性材料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变更索赔的支撑性材料还要完整。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随时收集与监理、业主的来往文件、施工备忘录、工程影像资料、地质气象资料等等,因为很多资料是无法后补的,所以发生的工程量也要及时找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一旦哪个环节漏掉了,那么变更索赔就非常困难,或者补偿的费用达不到预期目标。支撑性材料的完整性和不可后补性要求我们必须把工作及时、认真做好。

2.3工程变更索赔人员知识多元化

没有完整的变更索赔资料和充足的理由,是不会获得较好的补偿效果的,因此,要及时准确地把握住每一个变更索赔的时机,拿出强有力的证据,尽可能多地挖掘出进行变更索赔的有力证据。这就要求负责变更索赔工作的人员知识多元化,要熟读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技术规范、投标预算、施工图纸,掌握法律法规、财务、测量、材料、试验、机械等各方面知识,并且与各部门团结合作,深入基层,集思广益,这样才能使变更索赔资料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做到准确无误,让业主无懈可击,才能抓住变更索赔的机会。

3结论

对于水利工程来讲,施工的自然环境复杂、周期长,涉及面广,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多,为此,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和索赔是难免的,其风险也是必然的和客观存在的。当水利水电工程完工时变更和索赔金额控制在合同金额的10%以内,则该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比较合理的;但个别合同项目由于设计、施工的前期工作不细致,则变更和索赔金额的比例就相应要大得多。总结近年来的变更索赔工作,应该意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规范和向国际管理的接轨,变更索赔工作更加科学化和细致化,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就要想方设法不断提高变更索赔的水平,从而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吴现立.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2]马纯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

工程索赔申请书 篇6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烧伤及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10%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保险人所负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的10 %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此限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五)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伤或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烧伤或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卜、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年度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对应的保险费率标准计算,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伺,且不退还保险费。并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减低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其危险性增加时,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就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并未依本条第一款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二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三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四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索赔申请人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诊断书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若申请人为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烧伤或支付医疗费用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索赔申请人身份证明;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

6.若申请人为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十五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四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一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六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应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检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七条 索赔申请人对本保险合同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第十八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残疾保险金、烧伤保险金及意外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一)解除合同通知书;

(二)保险单;

(三)保险费交付凭证;

(四)投保人身份证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根据本保险合同,索赔申请人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 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一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可以采用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方式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这种附加条款或批单是本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单不一致之处,以附加条款或批单为准,附加条款或批单未尽之处,以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三条 释义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烧伤保险金及意外医疗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烧伤: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w度,m度烧伤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涉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痴、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保险人、被保险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约定的人体部位,即人体分为两个部位:头部、躯干及四肢部。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无有效驾驶执照:指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

攀岩运动: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未满期净保费计算公式为:

未满期净保费一保险费x 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x(1一20%)。

工程索赔申请书 篇7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本保险合同最低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年度计算。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二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三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于合理期限内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若申请人为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若申请人为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第十三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应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索赔申请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六条 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七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形式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变更。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通知书;

2.保险单;

3.保险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的当日24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三)根据本保险合同,索赔申请人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在保险期间内,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可以采用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方式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这种附加条款或批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单不一致之处,以附加条款或批单为准,附加条款或批单未尽之处,以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烧伤: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ⅲ度,山度烧伤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涉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痂、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保险人、被保险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约定的人体部位,即人体分为两个部位:头部、躯干及四肢部。

无有效驾驶执照:指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

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工程索赔申请书 篇8

关键词:建筑工程;索赔;反索赔

一、建筑工程的索赔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非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施工成本的增加、施工计划的变更、施工进度的延迟等等,承包方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承包方在进行索赔的过程中,要把握住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提出索赔意向书;二是要做好同期记录;三是要提交详细情况报告;四是要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同时要注重几个注意点,一是要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承包人应该及时的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间段内进行索赔;二是承包人的索赔一定要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进行;三是在申请索赔之前一定要为自己准备更多有利的材料和证据;四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下将对常见的施工赔偿进行总结,希望能对承包方具有一定的帮助。

1.当发包人没有在和同指定的时间兑现自己的关于施工进程、施工条件和施工的相关事宜时,可以申请索赔。在签订之日起,承包方和发包人应该严格遵守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比如发包人必须在合同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对于承包方所承诺的保证施工场地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并办理好相关的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手续,并向承包单位提供其他的便利条件。如果超过了合同的期限,发包人还不能履行相应的承诺,必将引起工期的延迟,给承包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工程设计发生临时变更时,承包方可以申请索赔。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对于建筑工程进行工程变更设计的话,局部的变动也许就需要承包方对整个施工计划进行变更,由此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并需要已有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这些都会造成承包方的施工成本增加,延长施工的工期。

3.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期限内对于承包方支付工程的预付款或是进度款,承包方可以申请索赔。按照最新的《工程结算办法》,第一如果在超过合同期限内发包人还未向承包方支付相应货款的,在超过期限后十天之内,承包方可以向被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的申请,若在承包人发出通知十四天之后,发包人还未付清相应款项,则可以停止施工,并由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的相关利息,停止施工之后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全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还要依照合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因为施工发生中断或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施工进程缓慢、效率低下的,承包方可以索赔。建筑工程本身就具有复杂多变性,如果由于发包人的工作失误或是决策有问题而导致工程停止或是止步不前的,再或是发包人要求承包方必须提前竣工而加快进度的,这些都会增加承包方的施工成本,因此承包方可以申请人工、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费用赔偿。

5.自然环境的变化往往让人始料未及,由于受到自然环境或是人为因素导致工程的施工难度增加,承包人就必须承担更大的施工风险以及增加施工费用和施工时间去解决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进行索赔。所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是指遇到了比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施工环境要恶劣的多的环境,这些因素的存在直接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延迟了施工的进度。

6.如果是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而使得工程出现终止或是放弃,根据所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可以申请适当的赔偿。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工程是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而出现延迟或是终止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一定的盈利损失或者补偿损失的赔偿。所谓盈利损失,就是工程在延期或是终止期间所造成的同价款和工程实际的花费之间的差额。

7.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复杂多变,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内,国家的财政政策或是法律法规的出台,再或是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等等都会造成施工成本的变动。

二、建筑工程发包人的反索赔

广义的发包人的反索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于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对于承包人提出索赔。在施工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如果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而在这些索赔中,发包人往往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过度的、不健康的施工索赔只会不断激发双方的矛盾,不利于发包方的经济利益,为了将损失和索赔费用降到最低,就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反索赔的力度,更好地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以下将对几种常见的反索赔方法进行论述。

1.对于施工工程质量的反索赔

当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是承包方所使用的施工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时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进行及时的返工,保证工程的质量。

2.对于工期延误的反索赔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单方面的影响施工的进度、施工的工期,那么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申请索赔,并要求承包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或是交付一定的违约金。经济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贷款利息增加的费用、附加监理费、违约金等等。

3.对于工程保修的反赔偿

在工程的保修期内,承包方未按照要求进行保修或是没有完成既定的保修任务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方的相关责任,并责令承包方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保修任务。

4.对于解除合同反索赔

如果发包人终止了承包人的承包,或者承包人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手中收回由新的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5.对于其他事项反索赔

凡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于承包方违反合同的一切行为和有损发包人利益的,发包人都有权申请索赔。

结语:在建筑工程中,无论是对于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有权进行索赔,但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应该认真履行合同,避免己方违约,一旦发现自己违约,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力求用最佳途径解决利益纠纷,而不至于两败俱伤。在将来的建筑工程中,发生索赔事件的诱导因素也许还有很多,但是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都应该强化管理,降低索赔风险,为更好的促进建筑工程的发展尽一份力。

参考文献:

[1] 蔡淑琴,李升一,鲍晓莉,龚业明。 工程项目施工索赔机会博奕模型及其支持系统[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2001(08)

[2] 陈勇强,何伯森。 国际工程索赔管理的一种新思路——初步索赔专家系统模型:索赔矩阵[J].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4)

[3] 韩玉文,汤玉文。 建筑工程方向课程体系改革探讨——工程技术应用型本科教育研究[J]. 管理观察 2008(23)

[4] 梁建林,盛海洋,薛建荣。 刍议工程建设低价中标及工程建设的索赔问题[J].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1(04)

工程索赔申请书 篇9

关键字:公路;工程;索赔

一、工程概况:工程路线全长4.611km,中标工程金额35675.0003万元,合同工期16个月(开工日期:2009年7月15日,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5日),主要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路基土石方99.07万方、涵洞通道8道、桥梁2座共计295.8米、隧道单洞长4279米),总造价为35675.00万元。该合同段因招标图纸与项目进场后业主再次下发图纸差异较大,项目部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二、工程索赔原则:

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我部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索赔。(如第三合同段,项目部进场后,业主正式图纸再在规定时间内未下发,使得项目部大量人员机械停滞)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2010年5月l 3日-18日因不良地质情况,引起隧道塌方,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最终索赔报告:

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在这里重点结合我部在招标图纸和项目部进场后业主再次下发图纸中存在费用增加的索赔问题谈一下:

我标段在进场后收到业主下发图纸,认真研究分析对比,发现招标文件图纸中,路基开挖土石方为138070方,填方为203897方,隧道开挖土石方为681747.3方,则需弃6159203方,根据招标图纸弃土场为两处K81+649-K82+000、K83+935-K86+400共600000方,我标段在招投标过程中弃土场已经基本满足施工的需要。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业主也于2009年11月下发《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对弃土场进行了重新设计,弃渣场弃方方量为1391005.6方,目前我标段土石方数量为:

根据合同相关条款:

第51.1款第(1)项 “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数量”的规定。

第51.1款第(3)项“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性质、质量或种类”的规定。

第51.1款第(5)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的规定。

我部在尊重投标资料的前提下,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对超过原投标的弃土场进行了统计:

然而这部分增加的费用不应该单独由我项目部承担,这不是一个成熟的承包商所能预料的,所以我项目积极收集资料,与业主、监理工程师沟通,准备相关附件

招标图纸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上图几处的征地协议及弃土场所处位置照片;

附上计算书。增加的临时征地费用、青苗补偿费用

因新增弃土场增加相关的防护排水工程工作量。

结束语:为了更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做好索赔工作,作为项目经营人员,要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也业主书面上的沟通,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因为将来在审计阶段,需要提供的都是书面文件。

工程索赔申请书 篇10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索赔;探究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造价索赔无果的案例

1、案例一:2008年,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某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某厂灰坝排水系统工程,此项目是一次性包死,施工时图纸没出来,按上期图纸做预算,施工后图纸出来由原立柱四个改为六个,此项增加10吨钢材,加上水泥砂石共计增加15万元,而且预算合同中末考虑发电设备,灰场是有施工电源的,但排水管距电源线路由于太远无法到达,该建筑安装公司采用230千瓦发电车施工2个月计算近18万元,共计33万元无法索赔。

2、案例二:2005年,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某电建公司电除尘加热器缺陷处理总计达100万元施工费到今索赔未果,此类事件从事建筑市场的人员深有感触,举不胜举,不少人为此家破人亡、痛不欲生。

二、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合同涵界范围内,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因此,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对施工企业而言,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便在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且合理地处理索赔

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依据合同条款属于承包方合理索赔要求应予补偿。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合同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另外,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工程师依据合同和事实对索赔进行处理,应当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索赔的预防和处理对于工程投资控制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是对工程索赔进行有效控制,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索赔。在节约成本、减少工程造价方面,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填写索赔意向书

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中标施工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施工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1.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赔偿。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为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1.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它分为工程项目已施工又进行变更、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1.4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并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整理,打印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来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1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4.2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4.3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4.4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4.5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四、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设制度的日益完善,工程索赔已逐渐成为施工企业非常注重工作,且其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应合理利用工程索赔有效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及质量,增加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目前工程索赔及其管理在我国还是工程建设管理中还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所以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问题进行探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颖慧。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相关理论的思考[J].民营科技。2010,(06):155.

[2]潘大菊。浅析建设工程索赔[J].科技信息。2010,(09):352.

[3]周兰花。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0,(10):201.

工程补偿申请书 篇11

合肥君子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_县严店乡人民政府

情况说明:

1、我公司承建_严店乡20xx-2017年应急水利水毁修复堤防滑坡治理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我单位人员、机械以及相关材料于20xx年1月15日进场施工,因政府与当地老百姓没有协调好,现场无施工作业面,导致工程停工,造成我单位很大的人工费、机械设备费的损失。

2、因为该项目是应急水利水毁修复,我单位本计划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该项目,现在由于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工程停工。如果短期内再无法开工,我单位无法保证在汛期(每年约5月份)来临前完成该应急水利水毁修复项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建设单位(签字盖章):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工程名称:

致:(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予以批准。

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

索赔金额的计算:

附:证明材料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平均每亩补偿1―36000元;

14―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甲方: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村委会

乙方:北京***************材料有限公司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以下简称甲方)土地铺设水管路和电力线路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地范围:如附图所示

二、占地期限:

三、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占地补偿费分2次支付:1、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  元。2、管道、线路施工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  元。

四、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1、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 3、涉及相邻关系中村民阻碍建设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4、水管路和电力线路铺设好后,乙方有对线路维护和修理的权利,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甲方对该范围土地再进行处理时不得影响乙方排污、供水及电力线路的正常使用。

五、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具有行为的连续性,双方均不能因改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其他原因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期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剩下租期内的。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七、合同附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九、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xx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x日,我公司委托贵公司将回流焊设备一台,通过公路运输至深圳,交付给收货人刘x(以下简称收货人),在深圳收货人验收时发现设备已经破损而拒绝接收。设备于200x年x月x日退回我公司,经贵公司和我公司双方查验,由于贵公司运输、装卸不当,造成设备和包装破损。

此次事件,不但使我公司设备损坏,遭受二次紧急调运设备的运费损失,而且使我公司对客户逾期交货,信誉受损并要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我公司向贵公司郑重要求立即赔偿以下设备修理费用和运输费损失:

破损部位及程度 费用(元) 上罩:两合页部分螺丝穿孔,严重掉漆 温室:合页部分及四个边角破裂 横梁:中间部分压损 电机上罩 包装箱 修理设备运输费 设备修理人工费 费用合计 以上是我公司的最低要求,请贵公司于7日内支付上述赔偿金额,或者贵公司自己将设备送去经我公司认可、有相应技术能力和修理设施、设备完善的修理厂修理,贵公司承担全部修理费用。7日后如果贵公司不支付赔偿金,又不将损坏设备送去修理、恢复设备完好,我公司将自己委托修理厂修理,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全部损失,不再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浅析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王卫洲

征地补偿是征收土地的关键问题,近年来由于各类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城乡建设的大量用地,越来越多的农用地变成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由于对征地补偿标准的争议和不理解很多用地单位和失地农民发生纠纷,甚至产生了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期间很多农民为维护自己的权利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而受到了行政处罚甚至刑罚,也有不少农民没有得到政府批准的补偿,我想这一切的根源是由于农民朋友法律知识的匮乏,他们大部分不懂得国家征收土地进行补偿的法律规定,即使将相关的法律条文摆在眼前也可能由于文化知识有限难以理解,为此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将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进行讲解和阐述,但愿这样对失地农民维护自己的权益能够有所帮助,对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有所帮助。

关于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其基本的原则和根据是《中华人民土地管理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内容如下: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_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一、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

实际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是一个抽象和原则性的规定,在其实施过程明显存在两个缺陷,征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笔者认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问题可以确定,我国征收土地中的两个基本原则,一、间接补偿原则:这种原则的主要原因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不是开发商向农民买地。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记进行补偿,而不是开发商或者用地单位进行。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是按照年产值等标准进行的,一般控制在几万元以内,很多国家重点工程由于其政策和法律上照顾可能会更低,但是在出让国有土地的时候每亩地的出让价可能会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以前农民朋友在咨询中反映了这一问题,据此认为村干部、地方领导截留补偿款是由于对法律的不理解。二、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由于土地是农民维持生活和进行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故为防止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基本生活水平下降故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在按照第四七条第二款不能满足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应当提高补偿,批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但是其提高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十倍。也就是说土地年平均产值的三十倍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最高标准,若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为1500元,则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得最高补偿标准为45000元。除此之外还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围绕土地管理法《_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这一规定,进一步对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进行了保障。

二、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的,在土地被批准征收之后改变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进行补偿,一、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二、若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各省都制定了补偿的相关规定大致情况是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前三年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这个倍数会低于耕地补偿确定的倍数。三、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前三年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四、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三、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其基本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导致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而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因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

(二)安置补助费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是指因为征收土地导致其享有承包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无法继续行驶的对象。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以这样说“土地补偿费是对地不对人,而安置补助费是对人不对地”。新的土地管理法每公顷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标准由原来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调整到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因为征收土地导致被征收土地上无法收获的庄稼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一般是统计机关统计的该类作物一季的产值来确定的或者是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年平均产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指因征收土地需要一并征收的房屋、管道、树木、灌溉设施、道路等地上物,这些地上物一般是无法与土地相分离的不动产或具有不动产性质的动产。其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物价等因素来确定的。

四、对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

由于国家征收土地依据保障失地农民基本水平不下降的原则所以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标准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经有权机关的批准可以提高,提高补偿的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但是但是其提高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十倍。也就是说原则上“三十倍”就是征地补偿中“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之和”的最高标准。

但是“三十倍”并非真正的最高标准,在特殊情况下,_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展情况对于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予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最高的限制的。

征地补偿的调整方式为两种:一、政府认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难以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主动对其予以提高。二、失地农民通过申请征地补偿标准协调和裁决,政府经过审查认为已经确定的补偿方案难以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批准提高。在此失地农民应当重视自己的权利,主动地申请协调的裁决。

五、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笔者以为,集体土地被征收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是没有问题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是按照土地所有权进行规定的,但是就集体财产应当如何分配并不是集体经济组织自由支配,而是必须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进行分配,()各地省政府基本上都制定了具体的分配办法,一般情况下分配比例为8/2,即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20%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据村规等依据进行支配。

关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生活保障问题,除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之外其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有更详尽的规定,希望读者能够参阅。

这些法规主要有:

1、《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2、《_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4、《_物权法》。

5、《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6、《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7、地方政府制定的区片地价的规定;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办法;社会保障办法;集体土地拆迁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