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实用2篇》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精选2篇)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 篇1
一、常规管理总分:(100分)
1.卫生(50分) 2. 路队(15分) 3. 三操(10分)
4. 安全(15分) 5. 其他(10分)上交材料、班级文化、集体活动、班队会等
二、考核内容
(一)卫生考核(50分,扣完为止)
1.教室、清洁区、走廊无果皮、纸屑、瓜子壳、痰迹、无乱涂乱画乱刻。教室门框、窗框、窗台、后阳台、饮水机、讲台、玻璃、天花板、瓷砖、阳台及栏杆无灰尘、蜘蛛网。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洒扫工具入柜。不随地乱倒垃圾。不在校园内拍卡、玩纸飞机及各种带有安全隐患的玩具等。不随意践踏花园,不破坏花草树木。 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乱倒垃圾、乱丢乱弃、吃零食发现一次扣5分。
3.早、中、晚卫生打扫及时(早上早读课之前,中午预备前,下午放学后半小时之内)。未及时打扫一次扣5分。
(二)路队
1.各班按指定地点(花园以南、操场上)站队,(一年级除外)。每班分东、西站队,举好路队牌,在校园内按顺序出校门。路队整齐,不打闹、不讲话,不在校门口下队。(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 早、晚放学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出校门,班主任未送队扣5分。
(三)课间操
1.课间操一律在教室门前集好队,由班主任带下楼,不打闹、讲话,集队不拖拉。做操时教室不得留学生补课、做作业(生病的学生除外),发现一人次扣1分。(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班主任未跟班每次扣5分。无故全班未做操扣5分。
3.无课间操的班级,班主任应把学生有序组织在教室内,学生随意出教室或教室内无老师一次扣5分。
4.周二、周五要利用好早操、课间操时间上好晨会课,一次未上扣1分。
(四)安全
1.课间不追打皮闹、做危险游戏,严禁攀爬墙头、花园、篮球架、窗台、阳台。不携带管制道具、棍棒、烟花爆竹、打火机、红外线、发令枪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以上发现一人次扣5分)
2.清校后(清校时间为放学铃响后20分钟)不在学校逗留。(发现一人次扣1分)
3.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发现一人次扣1分)
4.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当月班集体考核不参评。
(五)其他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每班扣5分;
2.升旗、集会等活动集队差、纪律不好,未穿校服,每人次扣1分;
3.认真组织晨会、班队会,一次不上扣1分;
4.按时上交材料,一次未交扣1分;
5.学校布置任务未完成,如黑板报、班级文化布置,一次扣5分。
6.每周一、三、五穿校服,5人以上每人次扣0.1分。
三、加分细则
1.班主任手册、素质报告书学期评比获优秀的在学期末年度考核积分中加1分;
2.凡政教处举行的各种活动,如:广播操比赛、班级文化布置等团体活动,按积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在当月文明班级考核中加3、2、1分。
3.对市、县举行班队会等公开教学活动或任务的,参照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公开教学”一项加分。
四、几点说明
1.班主任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班级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年终不予评优、评先(任课老师课堂教学安全事故,与班主任无关);
2.文明班级评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每月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得一等奖的班级为当月的“优秀班集体”;
3.教干每天晚放学后的值班检查纳入当月的文明班级考核。
4.每学期按总分从高到低分别上报市、县、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集体荣誉感,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学教研处、政教处、少先队等部门组织的优秀班级评审小组,负责部署、领导、审核优秀班级的考评工作。
2、学校少先大队负责文明班级评选的具体工作。
三、评比与奖励办法
1、每学期评比一次,每年级一名,根据各项得分累计出总分。
2、原则上总得分年级第一名评为校优秀班级。
3、学校颁发奖状和奖金。
4、校优秀班级的评比结果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附则及说明
1、有以下情况不得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1)班级里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2)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如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等)。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大队部负责解释。
3、本细则制订后自二0一一至二0一二学年度第二学期试行。
五、江镇镇中心学校优秀班级考评细则
1、常规管理:少先大队考评成绩80分以上的每次得10分。
2、学业成绩:语数期末成绩达标的每学科得20分。
3、其它: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每项工作得10分。
4、奖励:
(1)夺得流动红旗的每次加5分;
(2)在学校竞赛中获年级团体第一名的加10分;
(3)学生在学校组织的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镇级分别加5、4、3分,县级及以上加10、7、5分;
(4)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5分;
(5)学校代表队在县获名次奖的每生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语数成绩获全镇前三名的依次加10、7、5分;
(7)体育成绩达标率列年级第一名的加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