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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状(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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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状(精选17篇)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

甲方:学生及其监护人乙方:辅导班负责人

学生假期辅导期间,应当遵守辅导班的制度和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应当保证学生上或是下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反之发生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三、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定期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四、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不会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五、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六、住校学生按时作息,反之与随意外出者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对于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九、在辅导班学习中故意寻衅滋事,与同学打架斗殴一切责任由当事双方负责。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及家长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2

为切实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望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校长、教练贯彻给每一个学生。领导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学校及教练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

3.乘坐有资质的车辆,不坐不明车况的车。

4.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教练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

7.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3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2、学生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学生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学生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学生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学生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交通法规规定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一律不能骑自行车上学,因此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禁止骑车上路。

8、家长保证孩子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不包、租车上下学,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要乘坐“三违”车辆(违法行车,摩托车、农用车载人,有危险品车辆载人,报废车辆),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在校门口乱停乱放,应远离校门接送,不阻塞学生行走通道,保证学生路队畅通。

9、家长要做好双休日、节假日及学生在家时间的监管。

10、学生因违犯以上条款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责任,学生或其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 (章): 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4

五原三中在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1.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2.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珍爱生命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黄色影视录相等,消除个别性格偏执的学生,在遭受失败与挫折时产生轻生或报复的念头与行为。

3.学校经常对老师进行爱生教育,引导老师改进育人方法,改进教学方法,对个别有意无意用语言或举止伤害学生的老师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2.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2.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职员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3.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长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5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 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 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 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学生处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特事特办)。

7、 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长打招呼。

8、 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 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 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 家长: 学生: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6

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玩火、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7

为继续开展学校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打造平安校园,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签订对象:岗位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期限:半年(20xx年9月-20xx年7月)

第三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岗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二、工作目标

1、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校具(门、窗、楼梯扶手、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电源插座等)。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须强调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初步了解消防知识和重大灾难预防知识,使学生在遇险、遇火、遇难时能及时自救,及时报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记载(资料齐全,按时上交校长室存档)。

3、各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护导工作,课间,午间,学校集体活动,班主任和值日教师应及时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4、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饮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同意而带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由各部门组织的一切活动要严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5、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大扫除(没有教师在场严禁学生上教室后窗凉台)等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6、班主任应严格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载客的车辆,严禁不满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教育。

7、路队护送教师必须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将学生安全护送出校门。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师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教师本人担承相应责任。

8、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本班学生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职责 1、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及时检查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身边的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3、加强早自学、晨间谈话、读写课、课外活动、课间活动、两操等班级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和各种记载簿;

4、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协调各项活动和学生课业负担;

5、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强生活管理;

6、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

(二)任课教师职责

1、做好一切课前准备工作,按时进教室上课,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作息时间,按时下课;

2、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教室,不与无关人员拉呱攀谈家常;

3、杜绝讽刺、挖苦、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调课的,必须提前报教导处安排;因故要变动授课时间的需经教导处批准。

5、因教学要求需带学生外出的,必须经校长室批准,认真、周全考虑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以及解决补救的办法;

6、学生休息时间不得强制进行集体补课(学生个人自愿除外);

三、考核与奖惩

1、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致死、致伤残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对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或逃学出走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除参照上级指示精神处理外,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年岗位奖励和工资津贴。

3、对上级领导部门布置的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学期工作所有奖励。

4、学校对各责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学期考核,凡达标的责任人,方能认可完成任务获得工作奖励。

第四条:附则。

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岗位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2、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3、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4、责任书共一页一份(个人部分参阅本校网站内容),学校保存一份存档,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签字(盖章) 岗位责任人(签名)

20xx年9月 9 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8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的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长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不翻窗、不攀登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不拥挤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劳动安全,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6、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教师或带队领导的安排,不坐无牌证的车船。野炊活动要注意防火;水边活动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加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7、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

9、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

11.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2.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

13.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家长对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校外活动以及随意离校所出现的责任事故负责,学校只协调对事故的处理和有关问题的联系。

3、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地教育。

4、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

三、学生违反学校安全责任管理规定,由学校和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9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0

根据20xx年中考的有关规定,我校考生于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间在柞水县中参加中考,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考生的安全,特签订校外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安全责任

陪考家长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陪考家长的组织和管理,陪考家长要承担安全责任。

二、责任要求

1、陪考家长应于6月24日下午三点前带领考生到考点,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熟悉考试座位及考场环境。6月25、26日两天正式考试。

2、陪考家长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随时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稳定考生情绪。

3、陪考家长必须在每科考试前半小时带领考生进入考点;每场考完后带领考生回食宿地点,禁止学生考试期间在外乱走。

4、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到考点指定地点向班主任报到,每科考试前后务必检查好随身携带的准考证及相关物品。

5、陪考家长在每科考试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6、陪考家长必须细致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陪考家长必须与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试结束后,陪考家长必须负责将考生安全带回。

三、责任追究

陪考家长要高度重视考生的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家长失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考生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20xx年6月24 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1

为了保证四川高县中学学生在“20xx年四川高中生物学知识竞赛理论复赛”外出活动中平安快乐的参赛、参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本次外出学习参观特与学生签定如下协定:

一、带队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1、制订外出学习参观方案,作好部署安排,确保学习参观活动顺利实施。

2、带队老师应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学生行程安全,视学生如子女,关心照顾好每一个外出学生,负责学生人身安全,生活管理。

3、学习参观期间禁止学生私自请假外出,定时清查学生在位情况,带队老师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向。

4、禁止学生在休息期间乱与小商贩沟通,防止上当受骗,必要时可统一带队购买。禁止乱吃不卫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5、教育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讲文明礼貌,保质保量安全完成参观学习活动。

二、学生注意事项

1、在活动中严格遵守纪律,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擅自单独活动,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给带队教师请假后结伴活动。

2、在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动听从带队教师、带队学生的指挥,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时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

3、活动时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组织、按顺序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4、在活动的过程中,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5、在活动中遵守纪律,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在指定地点集中出发,并安全准时的在返回指定地点集中。

6、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等其他安全事项。

在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反学生本人负责。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2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宿舍未经学校允许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伤害)

7、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麻武乡中心小学

X年8月28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3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4

为加强对学生校外毕业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毕业实习,就实习安全事宜达成以下意见:

一、学生应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工作条例》、《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细则》、《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细则》、《实习生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学生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不得擅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三、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四、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单位的,应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五、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系安排的实习点和内容进行实习,不得随意变更实习单位,不做与实习无关且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六、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妥善保管自身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大额钱财存入银行,要爱惜公共物品和实习设施,如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务,本人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按时住宿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留宿它处。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实习学生,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是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

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5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将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状。

1、全校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严禁学生翻围墙、翻大门、攀登护栏、班级、楼道和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骑楼梯栏杆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跑跳等。

3、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听从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4、学生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右侧通行,不闯红灯、不横排行走、不骑飞车。横过马路或下汽车时,注意先瞭望、后通行的原则。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和超员车辆。

5、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三无产品(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如在校内发生以上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6、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7、严禁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打火机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害性的玩具,不带手机、MP3等进校。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健康书刊、音像,不进台球室、网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准私自外出玩耍,不到施工场地、危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到铁路沿线附近游玩,不破坏铁路设施。

10、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遭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严禁学生下江、河、湖游泳。

违犯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给他人或学校造成损失的,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

学 生(签字):

学校(盖章):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6

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我辅导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我辅导中心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辅导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我辅导中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我辅导中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我辅导中心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炎热,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休息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我辅导中心上课,私自外出购物,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我辅导中心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我辅导中心,密切与我辅导中心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监护人签名: 辅导中心盖章:

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 篇17

(一)领导小组成员: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

2、小组成员自带手机,换好、带好电板,活动中随时待机,保证信息畅通无误。服从统一部署和指挥。

3、学生过马路时,带队教师要在马路中间指挥交通、确保所有学生安全过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师: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按分配的任务全程跟班带生。

2、班主任应提前向学生做好注意事项所列的各种教育,同时做好各方面组织工作,包括随班教师的所带的(学生人数),做到责任到每一个教师,管理到每一个学生。班主任同时选好小助手,配合教师做好管理。

3、组织带好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时候清点(掌握)的人数相符。

4、在车辆往返途中,带队教师有责任制止本车司机超速行驶行为,如有情况应及时报告校领导。

5、提高认识,随时随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松警惕。到目的地要视察周边环境,如有施工场地、山坡、河道水池、凡学生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要分头站岗,并注意学生动态,不允许学生出入危险场地。

6、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并时时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学生安全过马路。

如遇突发事件不慌张,各位教师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小事自己处理,大事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7、自始自终,活动中不得请假、不得中途私自离开学生,不得饮酒,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8、出现特殊情况,不能随队进行活动的学生,由责任配班教师统一带回车队休息。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