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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采购服务合同热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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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采购服务合同(精选3篇)

代理采购服务合同 篇1

1.合同介绍

1.1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3.1采购物品及说明

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2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3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钢模板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 年 5 月 25 日

签定地点:太原市阳曲镇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钢模板,经双方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上,达成乙方向甲方 供应生产用钢模板,有关条款如下:

一、 加工成品钢模板: 规格:高度 34.5m、28m、24m 带坡空心墩内外模三套及空心直墩模板五套,估算重量按理 论计算为 559 吨。

二、加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表面平整度小于 2mm(1 米靠尺)。 相邻模板错台小于 1mm。 相邻模板接缝宽度小于 1mm。 进场前模板工作面清理干净、并涂油,非工作面涂防锈漆,并编号区分。

三、图纸提供:由甲方认定加工图纸,设计结构、用料、重量双方认定后方可加工,图 纸认定时间不影响模板供应时间。

四、模板单价:按成品钢模板图纸理论重量计:5700 元/吨。

五、总金额: 按实际提供的模板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60%,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其中带坡空心墩 115 万元,直板 空心墩 75 万元)。 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3、付款期限:每套钢模板运至现场时付该套钢模板货款总额 95%,剩余的 5%,在模板使 用一次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派人去现场修复、调整)未发现质量问题,合同款一个 月内一次付清。

七、交货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年 6 月 20 日前交带坡空心墩模板三套,6 月 30 日前交直板空心墩模板二 套,7 月 10 日前交剩余三套。 2、交货地点:甲方太原市阳曲镇施工现场。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钢模板加工尺寸及质量标准,确认加工方案。 2、按合同规定如期付清乙方合同价款。 3、甲方负责验收乙方加工的模板。 4、为乙方所派往甲方现场工地技术人员提供食宿。 5、乙方送货车在高速公路阳曲出口以后因进入甲方工地受阻或当天延误卸车时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九、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对购材料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根据双方共同签认的图纸进行加工,对成品加工质量负责。 3、承担加工费用,材料采购费及运费、装车费。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钢模板成品,拼装模板所需的螺栓,垫板等标准件费用 另计。模板工地组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好后,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加工图纸 及模板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不合格成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有权拒收,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

甲 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 帐 方: 号: 开户行: 单位简称: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二手机械设备采购合同范文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日内。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

(3)其他方式: ? 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

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______个 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 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个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 5 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______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 ______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______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__________________

5.培训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二手设备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______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______% 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0% 。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______% 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0% 。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______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______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 1 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二手设备买卖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代理采购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费科目:

乙方在( )的大学( )设备采购及服务中(招标编号为: ),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 ( 单位:人民币)

序号序号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 价

金额

原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 )

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

汇入乙方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

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 )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

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 索赔:

乙方应负责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

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长沙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合同附件:甲方:湖南大学

乙方:

项目单位(院、系)领导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地址:长沙岳麓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地:

代理采购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

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

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___)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

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

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

电话:

姓名: ;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___)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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