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闭门器买卖合同(热门3篇)》
防火闭门器买卖合同(精选3篇)
防火闭门器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肉鸡养殖回收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合同期限和饲养地点:
1、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内最后一批饲养日期如跨越本合同有效期间,合同截止日期自动延长至该批鸡出栏日止)。
2、本合同有效饲养地点 ____________。如乙方在合同期内饲养地点发生变更,乙方须以书面方式在当批入
雏前向甲方业务经理提出变更申请,否则视为他人顶替饲养,按照乙方违约处理
3、订立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每只壹元整,乙方应在第一次进雏前一周交予甲方。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后,如下再续养,甲方将上述保证金,一个月之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如乙方单方
解除本合同或违约(毛鸡外卖)时,甲方则不再返还乙方上述保证金。
4、饲养类型:依甲方肉品订单需求,要求体重规格。乙方应在入雏前确定该批肉鸡不许同其它类型成品鸡混合出栏,否则甲方拒收并不返还保证金。
5、乙方签订的合同收购量为每批__________只,每月不低于 _________ 批。
6、行情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调整收购价格, 但须经双方同意,并与乙方签订价格调整 协议书。
乙方私自外卖成鸡、鸡雏者。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等后十五日内 书面通知对方,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的 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 院进行裁定,裁定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效 力。
三、本合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农村合作银行新添支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 _____ 月______日
防火闭门器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及其相关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1、甲方拟向乙方购买压缩空气系统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设备名称、品牌、厂家、产地、规格、型号、单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空压机采购技术协议二》(以下简称“技术协议”)。
2、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内容、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条价格
1、设备的总价格(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
2、上述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设备款、包装费、运输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及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和税金等全部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3、此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即使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此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金额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元),乙方在收到货款后次日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
2、发货款:乙方全部货物生产完毕、完成出厂前检验并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金额4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元),作为发货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发货款后,应立即将货物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
3、验收款:自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包括数量验收合格与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金额35%的款项,(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元)。
4、质保金:______________剩余合同总价款金额5%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作为设备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一年,若设备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则甲方在设备保修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无息支付。
第四条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1、乙方所销售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与本合同项下产品质量相关的国家标准有更新的,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与本合同项下产品质量相关的国家标准发生变化,则以国家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若乙方所销售设备与国家标准及规范不符合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所销售的设备应符合并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技术协议》。
第五条包装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2、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4、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六条交货
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在支付预付款后______日内运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如发货款延期支付交货期顺延。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期限自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日起相应顺延。
2、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内。
第七条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1、设备在途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中的设备交付是指乙方将甲方所采购的设备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视作已经交付。
2、因设备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设备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4、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验收
1、甲方在收到分批发运的货物后______日内组织开箱验收。甲方开箱验收前5日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派遣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验收,双方确认签字。如果乙方未能按期到达,甲方有权自行组织开箱验收。
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或其他书面文件以确定设备是否验收合格。
3、如双方认可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应签署验货合格证书或其他书面文件,但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安装调试机器正常运作之日起半个月内进行设备质量验收。
6、验收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完整与所供设备相符合的准确地设备维护资料,包括机械、电气使用说明书、备品备件资料。
第九条安装调试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及电力需求资料,以供甲方提前预制设备基础和配电。甲方动力配电接至设备控制柜处。甲方做好电,气,除尘设备等的准备后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工程师在甲方工厂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至机器正常生产、操作人员熟练操作为止。
第十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并且设备在发运时,应符合规定的质量和要求。
2、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保质期均为自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备且该设备经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或全部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
3、在保质期内如果甲方通知乙方货物出现损坏,特别是由于原材料质量,生产人员或设计上的失误造成设备或部件不能使用,或使用效果受到严重影响以至故障,乙方须维修或更换损坏部分。损坏部分由甲方妥善包装并投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如因为消除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设备缺陷或更换有问题的设备而致使工厂中断运行,机械保证期将顺延。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发生故障不能生产,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如电话诊断不能解决问题,乙方在48小时内派出人员前往工厂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若经乙方三次维修,设备仍不能投入生产,则甲方有权将设备退还乙方,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若设备损坏或零配件损坏是由于甲方操作不当所致,则有关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5、在机器的使用寿命期间,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易损元件或购货渠道以及维修服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金额的5%。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十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三十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而解除的,乙方应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相关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视作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第3款的相关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交货、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设备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
6、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前来维修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7、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该维修费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应支付。
8、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履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甲乙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附件一《技术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设备买卖合同〉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防火闭门器买卖合同 篇3
买方: 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自然人或法人)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 达成如下
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价格
1.1以上所列数量乙方必须保证保质、及时供应,实际购买及结
算数量以甲方的实际需求为准。
1.2 以上单价包含各种税费、运杂费及保险费等各项费用。
1.3 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无论实际需求的数量是否小于(或
大于)合同约定的数量,以及合同履行时间的长短,合同确定单价不
再调整。
1.4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
及计算方法:运输途中允许有( )%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
允许有( )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实际交货数
量为准。(本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删减)
第二条 质量及检验
2.1质量按照 规定标准执行,(如果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附件)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货物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甲方凭单验质。(须注明所执行的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2 甲方出具验收单后,货物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
2.3 甲方在货到工地后的 天内,按照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的要求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果发现不符合约定,由乙方承担质量责任,并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换货物。
2.4 质保期: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直接负责维修更换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续责任,包括检测费、业主罚款、维修费、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等一切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3.1卖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3.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3.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相应货物以及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四条 交货方式
4.1 交货地点:
4.2 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4.3 交货方式为乙方负责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办理物资的运输及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及风险。
4.4 乙方负责在指定地点的卸货(或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派员对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验和数量进行验收,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甲方所派人员无权对价格以及质量进行确认。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下列付款条款为参照条款,具体付款方式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5.4条不可删除)
5.1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不建议支付预付款,如必须要付,且款额较大,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价的银行保函作为担保,如果有就保留此条,如果没有约定,就删除该条)
5.2 每月日至次月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办理月结算,待业主支付甲方计量工程款到帐后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按合同约定付款。
5.3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及甲方指定收料人员出具的相应收货单据,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5.4 如遇特殊原因,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对此乙方应给予充分谅解,并不追究甲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利息和资金占用费等)。
5.5 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应当办理 买卖合同最终结算手续,在办理结算时,乙方应当将甲方向其出具的'相关收货单据全面提交;否则在办理结算后,对乙方未提交的部分视为已经结算完毕,甲方不用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
6.1乙方负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如果乙方迟延供货超过3天或乙方拒绝履行,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货款10%的违约金作为经济补偿。
6.2 因非本承包人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工程项目的停工、延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予同意。
第七条 通知条款
7.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所有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必须以书面形式。
7.2乙方通讯地址及收款账户为:
乙方名称: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乙方银行账户及账号:
第八条 不得转让条款
涉及本合同债权债务禁止转让,任何一方所做的转让无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如该项目为铁路项目则约定为:向合同签订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本条款禁止以任何形式变更。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或代理人:
乙方(签字、签章或按手印):
负责人: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