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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合同(汇编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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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合同(精选11篇)

9.出售合同 篇1

编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8.出售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十堰市人民路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每月)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经双方协商,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九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出售合同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66083965。

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20年05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20年05月。

第二条汽车价格

该车通过协商价格进行价格鉴定,受托方经鉴定后得出该车的现价为77000元。

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77000元。

大写:柒万柒仟圆整。

第三条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第四条车辆过户一切费用由买受人一人承担,卖车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

第五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签字前由车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原车主承担,签字后由车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此条款车辆过户后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出售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委托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电话:

居间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带给购房人的信息,帮忙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能够合法出售。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下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下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带给甲方房屋状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带给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带给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适宜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能够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带给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带给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带给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取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出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手续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 的转让费。

2、自法人过户之日起乙方承担此公司一切业务及所有债权债务,此公司发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全权处理。

五、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乙方负责,于5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1.出售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 甲方取得 区/县 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建造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

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编号: 。

第二条 根据乙方取得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确认文件(编号: ),甲方向乙方出售座落于 区/县 路

弄《 》 号 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结构为 ,房屋类型为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层,地下层数为 层,建筑层高为

米。(该房屋户型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及设施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第三条 据房屋调查机构 测量,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通过购买拥有划拨土地上该房屋的有限产权。乙、丙双方约定,乙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5年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规定转让该房屋的,乙方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 %。

第二章 房价款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该房屋有限产权的单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平方米;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三条载明的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乙方支付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乙方应将房价款解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监管机构: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 )。乙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时应开具发票。

第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日次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二)甲方未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权或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已解除;

(三)该房屋应由甲方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已缴纳完毕。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房屋验收交付手续。

验收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 。

乙方要求提供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有关材料的,甲方应如实提供。甲方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签署房屋验收交付文件。

2、 。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有权发出载明合理办理验收交付日期的书面催告书。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付日的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房地产登记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前,双方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价格申报、并申请该房屋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小产证)。

第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条约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最后期限的次日起算至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止。

第五章 房屋质量及保修

第十六条 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不得少于2年。保修时间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七条 出现质量缺陷时,乙方可行使如下权利:

1、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该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标准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实际的结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结构、装修、设备差价的 倍。

第十八条 甲方怠于履行保修责任,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怠于履行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修复费和违约金,修复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价规定,违约金为修复费的 倍。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房屋质量标准认定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对修复费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修复费予以认定,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六章 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选聘 物业公司(地址: 、电话: )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甲方已制订了《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七),乙方承诺自觉履行该《业主临时公约》,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本市商品住房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缴纳该房屋的全额房屋维修资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章 房屋的回购和转让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其本人及其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接到通知后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以下简称“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发生因全体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迁离本市、夫妻离婚析产、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形,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其同住人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后,可以申请丙方回购该房屋。丙方核实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书面征询丙方行使回购权的意见。丙方可以行使回购权;丙方决定不回购的,乙方方可向他人转让该房屋。

丙方回购该房屋的,回购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加以确定。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即按届时转让总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回购款。

乙方向他人转让该房屋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可以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 %,其余 %按本市有关规定支付给丙方。乙方未按照规定支付其余 %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房屋按照本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被回购或者转让的,所产生的税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诺,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购买申请户居住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不得设定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同意,丙方可以采取家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入户等方式核实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状况,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性质等行为(以下合称不当行为)的,乙、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一)乙方应在丙方要求改正不当行为的书面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予以改正;

(二)乙方逾期未改正的,应当按其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实际改正之日或者丙方收回该房屋之日止;

(三)乙方逾期 日仍未改正或者 次以上发生不当行为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四)乙方的不当行为所获收益,丙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五)因乙方不当行为导致丙方收回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丙方有权将乙方不当行为向社会公示,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上海市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及其同住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第九章 合同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 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乙方应支付总房价款的 %计算。本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的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乙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三十条 甲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总房价款的 %计算,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金额后将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认可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十章 其它约定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各方可通过协商进行补充或者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房地产登记机构执

份、 执 份。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 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打勾选择)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字):

乙方本人签署:

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署: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10.出售合同 篇7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法取得_________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____________号:),投资建造的《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号: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人甲方的账户/监管账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_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计算。

第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________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由甲方/乙方/双方向___________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年月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3.出售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同意同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_______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将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设备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 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设备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 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第三条 付款条款

合同第二条中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验收款:在合同设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3 尾款: 在设备验收合格后______年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所有尾款。

3.4 安装设备期间安装人员差旅费由_________承担 。

第四条 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常规操作的出现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非常规操作出现故障,需上门服务,乙方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合同设备的交货

4.1 所有合同设备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交货设备的周期),由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货物的导有权及风险在乙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甲方。

4.2 乙方应于交货日14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第六条 合同设备的检验

5.1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 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 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设备有小缺陷,但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5.4 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影响设备性能的缺陷,或与合同设备清单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补充或替换设备,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保证与赔偿

6.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6.4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6.5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每天按未付合同款额的0.5‰(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6.6 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下称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9.2 一方保证,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乙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甲方承认并同意,乙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乙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

9.3 双方应只在下述情况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1)出于评佑、论证将承担工作的需要

2)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编纂、透露给第三方。

9.4 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5.出售合同 篇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区/市(县)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

1、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层。

2、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路_____幢(号)____层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

1、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2、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

3、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账户名称_____、账:_____)。

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4、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案追究甲方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

1、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3、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

(2)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倍给予补偿。

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使用公约》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

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订的编号为_____的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壹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6.出售合同 篇10

第一条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价格:该房屋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向甲方支付元购房款后,该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在乙方交清该房屋房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产权交割完毕。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提供该房屋相关手续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所有义务责任履行完(即过户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涂改和转让本协议。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出售合同 篇1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一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路号幢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于内,向甲方支付所有购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水、电、气、电视收视等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方承担。七、乙方支付所有购房款后,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等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及产权证等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2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能按规定日期交付房产,逾期30日按2倍房屋购买定金返还违约金(含已交付的定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在规定交付房产日期内拒不接收房产,逾期30日,甲方不得返还房屋购买定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

十、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