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00字(通用14篇)》
读后感100000字(精选14篇)
6.读后感100000字 篇1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值得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
凡是写《荆棘鸟》有关的文章,都不可避免的要引用这一段,我也不能免俗。含着泪水,带着微笑,心中暗流涌动。我无以言表我对它的爱,我想让自己化成清泉一滴,融入它的小河,静静流去,一去不回……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大凡经典之作,都不能逃离被诅咒的厄运。悲情,会激发人类最深沉的共鸣!拉尔夫,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终极目标的人,不能谈情说爱,不能儿女情长,事实上,在他二十七岁的生命里,他以为可以做到,确实他也做到了。直到九岁的梅吉出现。他像长辈一样的宠爱着她,陪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终究,梅吉长大了,拉尔夫惶恐地发现梅吉已经成为美丽的少女,而爱的种子早已深深的埋在两人的心中。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正如拉尔夫对她的爱,但是,这注定是悲剧。拉尔夫没有停息追逐大主教的步伐,他离开了,选择了他认为最重要的。梅吉万分痛苦,在对拉尔夫的深深思念中,选择了一位和拉尔夫长相神似的年轻人,一心一意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他的丈夫一意追逐钱财,也远离了她。在梅吉快要崩溃的时候,拉尔夫又出现了,他违背了誓言,在岛上和梅吉真正的拥有了彼此。第二天拉尔夫离去,梅吉发现自己有了拉尔夫的孩子,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她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偷来了拉尔夫的一部分。时光逝去,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逐渐成长,他完整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美好,英俊,智慧,但最为讽刺的是,冥冥之中,他注定自己要追随上帝的步伐,献身与于宗教。梅吉感到深深的无奈,她认为这是上帝要拿回她偷走的东西,她说,上帝赢了。一次意外,戴恩溺水身亡……围绕着这根主线,梅吉一家几代人的命运交错,感情缠绕,在作者行云流水般的语句里步步道来……
人物性格鲜明,展示的场景宏大,历史地理,移民,故土,自然,幸福……《荆棘鸟》揭示的早已不是爱情的范畴,它揭示了人生的艰难,讴歌了生命的勇气,阐明了人生需要刺痛心脏的疼痛,流出殷红的鲜血,才能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当然,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在刻画人物特征时缺乏的全面公正性。比如对于菲的描写,不悲不喜,荣辱不惊,虽然作者力图构造的是一个默默承受命运而又努力持家的女子,但我看来未免过于单一。还有伊丝婷的叛逆,以及卢克在婚前婚后的截然不同,都让我感到了一种极端的不怅然。最后对于戴恩的结局设定,因为她是梅西从上帝那里偷来的,那戴恩就一定回归于上帝吗?这难道必须彰显上帝无所不能的力量吗?这些处理,都让我感到遗憾。
在阅读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立刻想到了《飘》,又被译为《乱世佳人》,因为无论从文笔上还是内容上,二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都是以爱情为主线。《飘》讲的是郝思嘉为追求自己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希礼,而无视瑞得对自己多年来的苦心付出,待到最后觉悟时,为时已晚。女主都有心仪的对象而求不得,一个是上帝的代表,一个是自己虚幻勾勒出的圣人。
第二,书中都涉及了战争场景。《荆棘鸟》描述的是二战对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影响,死亡,疾病,贫穷,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也涉及到社会变迁及战后人们遭遇的后遗症。
第三,女主人公都才貌双全,机智勇敢,在家乡遭受天灾,国家经历磨难时,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用女性柔弱的双手撑起家人的一片天空,无怨无悔。更有趣的是,她们都有一位血统高贵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一位粗俗狂放却又努力善良的父亲。
第四,作者都善于描写人物外貌特征,刻画人物细致的心理活动。我喜欢观看作者呈现出来的整个时代的面貌,尤其小细节的描写,比如人物的服装装饰,饮食习惯,都会让我无限想象这个时代的整体面貌。这或许是由于两位作者都是女性,能通过女性的慧眼来捕捉男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两部小说有诸多不同。《飘》里的郝思嘉更加立体,更加能彰显人类的多面性,自私,贪婪,但又坚强,善良,人性中的善与恶参半交织,倒更像是我们自己内心真实的写照。但梅吉就脆弱的多,屈从于命运,虽然最后也得到过拉尔夫,但她就像小花一样无法挣脱风雨的袭击,摆脱自己的命运。所以在两部小说里,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显露无疑。郝思嘉,其实也就是作者,希望上帝与自己同在的时候,也希望自己也能改变上帝,而梅吉的隐忍,可能更多的是作者对待上帝虔诚的信仰。
另一个不同,《飘》的语言描写更加频繁,这对于爱看热闹的我是一种福利,言语可以更直接的表达感情。而《荆棘鸟》的语言要严肃的多,让我感受到心灵的洗礼。
总之,两部巨作都会使我情迷,不能自已。我一直喜欢外国小说,就是因为她们语言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震慑灵魂。反之,中国古代小说就逊色的多。当然,我先要排除掉唐诗宋词。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代表和结晶,她的美无与伦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但是于小说这一块,我就不是那么太喜欢。比如《聊斋志异》,比如《三言》,比如《阅微草堂笔记》,再比如这几天一直翻阅的《三侠五义》。这些故事都是独立的,个体的,没有一定的完整性。每个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且都充斥着浓浓的鬼神色彩。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虽然也属于中国劳苦人人民的信仰,但是于西方的上帝不同,不同于上帝是在人们心中,进行道德的约束,而中国的这些小说里,菩萨也好,鬼怪也罢,已经是成为客观存在,直接参与到人类的行为生活里,这一点是比较可笑的。或许这就是封建文化对人们深深奴役的结果,因为底层人民无法反抗,所以借助第二世界外力来规则现实生活,满足自己的愿望。简言之,就是想要得到美好,你就得不停的做梦!
另一个读外国著作对我比较震撼的事情就是女性的地位。在中国的五千年文化里,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女性的个性的压抑和迫害。女人地位低下,不得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尤其是结婚后更要对丈夫马首是瞻,百依百顺。什么三纲五常什么贞节牌坊,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是整个社会的装饰与祭品。但看外国文学,觉得很爽。比如说《飘》里的郝思嘉为了生存嫁了三次,丈夫死后,但周围的人并不会以此来说事,比如说梅吉也和卢克婚姻不幸选择回到娘家,受到母亲和弟弟们的热烈欢迎,在中国,这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我注意到法国作品里,在上流社会里,一个贵妇拥有几个情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怪不得法国为浪漫的国家。从中我们可以窥见西方的观念是开放的,所以它的经济也是开放的。在中国唐朝之时,女子服饰也较为开放,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也应该是开放的,符合潮流且与国际接轨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是我从中外作品中得到的一点启示。
再有,中国的文字与绘画总是成一体的。中国文字言简意赅,寥寥几句,画龙点睛,而国外不缺的是对情与景大面积的铺张叙述。如同中国水墨画重在意境,神似,而西方油彩注重细节,给人的感觉是热烈的直观的。
另外,我想到了信仰。中国几千年,有佛教道教,主流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教派应该是佛教。每一门派别,应该都是引导人们行善的。但是现在,我们现代人信仰严重缺失,我们不信天不信地,只信钱。反观国外,基本上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有所信仰,信上帝,信耶稣,在他们心中形成社会行为的道德底线。人,应该有所畏惧,才会有敬畏大众之心,我,很迷茫,当我的一腔热情不知交给谁才好。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凝聚力的,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信仰。
似乎扯远了,再来说说《荆棘鸟》。我想,荆棘鸟,寓意着面临剧痛挑战的人生,但真的有一天,我碰到了我的拉尔夫时,我会像梅吉一样奋不顾身的去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生活的重压时,我会迎难而上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里,我们会取舍,应该学会取舍。远处是人生,近处才是风景。我们需要努力,但也不要忘记身边的快乐,在简单快乐中徐徐前进,这或许是折中的方法。
总之,看完小说,感慨万分,真真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表达不及自己所想的万分之一,将来某一天,当我有更大的胸怀,更好的文字能力时,我一定会用我的时间,精力去研究中外文化的更多精髓。
用《荆棘鸟》的结尾来结尾:鸟儿胸前带着棘刺,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11.读后感100000字 篇2
这天,我通读了毛泽东同志所著的《论持久战》这篇文章,读后使我更加懂得了毛泽东同志在抗战初期之所以提出对日作战要坚持持久战,其根本原因就是从这场战争的性质和中日两国、两军的实际状况出发而得出来的,它对于当时国内所盛行的亡国论和速胜论两种走极端的论调无疑是一副清醒剂。
毛主席的这篇文章写于1938年5月,在当时,正是抗战一周年即将到来之际,自从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开始后近一年的时光里,全国人民同仇敌忾、精诚团结、坚持抗战、坚持统一战线,同日本帝国主义者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这场战争,在东方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的历史上也是伟大的。因而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关注。能够说,深受战争灾难,为了自我民族的生存而奋斗的每一个中国人,无不渴望战争的早日胜利。因而,战争的过程究竟是怎样样?如果是持久战,那么为什么是持久战?怎样进行持久战?战争的结局如何?这些问题随着战争的爆发,随着战争进程的不断深入,每一次战役的胜败、得失、进退而不断出现,萦绕在许多人心中。个性是自从徐州会战开始以来,有些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和尖锐。1937年12月至1938年5月,中国军队同日本侵略军在以徐州为中心的津铺路南北的广阔地域上,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会战,即徐州会战,会战经过了津浦路沿线的初期保卫战、台儿庄会战和徐州突围三个阶段。在第二阶段结束时,即1938年4月7日,中国军队取得了台儿庄大捷,摧毁了日军第五、第十两个精锐师团的主力,歼敌两万余人。这是国民党战场自抗战以来在正面战场取得的最大的一次胜利。而这次胜利,却冲昏了国民党蒋介石
集团一些人的头脑,使他们滋长了速胜心理,以为只要打几个台儿庄式的大胜仗,就能抵挡住日军,而无需动员广大民众进行抗战。说到这儿,我要说,他们的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因为,只有把全国几万万民众都动员起来,构成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才能抵挡住日本侵略者,也才能取得这场反侵略战争的最后胜利。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文章中所指出的“卢沟桥事变以来,四万万人一齐努力,最后胜利是中国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发动和团结四万万同胞共同抗战,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抗日战争和统一战线之所以能够坚持,是由于许多的因素:全国党派,从共产党到国民党;全国人民,从工人农民到资产阶级;全国军队,从主力军到游击队;国际方面,从社会主义国家到各国爱好正义的人民;敌国方面,从某些国内反战的人民到前线反战的兵士。总而言之,所有这些因素,在我们的抗战中都尽了他们各种程度的努力”,而“我们共产党人,同其他抗战党派和全国人民一道,唯一的方向,是努力团结一切力量,战胜万恶的日寇”。
能够说,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论述说得是相当精辟,相当正确。因为只有全国人民同仇敌忾,才能最终取得这场反侵略战争的最后胜利。而充分团结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用心因素,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台儿庄战役胜利后,国民党的某些人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认为只有军队对日作战即可,而无需动员广大人民参军参战,用军队打几个胜仗就能将日寇赶跑,什么“这一战,就是敌人的最后挣扎”,“我们胜利了,日阀就在精神上丧失了立场,只有静候末日审判”等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的一席话,使速胜论在不少人头脑中扎下了根。他们认为,这日本鬼子不堪一击,打几个胜仗也就胜利了,也就把日本侵略者赶回老家了。一时光,速胜论高调频起,甚嚣尘上。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随着战争的发展,国民党的这些幻想也随之迅速破灭。5月19日,徐州沦陷,这时,国民党内的失败主义情绪,投降派“战必大败”、“再战必亡”的亡国论调又传播开来。而速胜论和亡国论这两种论调,在共产党内和群众中也产生了必须的影响,有些人存在着侥幸心理和轻敌思想,幻想速胜;而有些人则对抗战信心不足,悲观失望。党内以王明为代表的速胜论者,迷信国民党的正规战,轻视人民群众和游击战的战略地位,不赞成抗日战争的持久战。
能够说,速胜论和亡国论这两种论调,都是走极端的,是不科学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一种是中国必亡论,一种是中国速胜论。前者产生妥协倾向,后者产生轻敌倾向。他们看问题的方法是主观的和片面的,一句话,非科学的”。能够说,毛泽东同志的这一席话说得可真是一针见血,因为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状况下,我们都要辩证和科学地区看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制定出正确的方针和政策。而有些人却恰恰办不到这一点,为此,毛泽东同志及时写下了这篇文章,其目的和出发点,就是为了痛斥亡国论,扫除速胜论,从理论上武装全党和全国人民,坚持持久战,坚持必胜信念。
在文章中,毛泽东同志多次回答了这样两个问题:中国会亡吗?不会亡,最后的胜利是中国的;中国能速胜吗?不能,战争是持久的。持久战和最后胜利,这就是中国抗日战争总的,基本的规律。这一规律是透过对中日战争双方的特点的全面、客观的分析所得出来的。这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中日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全部问题的根据就在那里”,能够说,毛主席的这一席话可真是说到问题的点子上去了,这是因为,第一,日本是一个帝国主义的强国,而中国呢,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弱国;从敌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力来说,它在东方又是第一等的,在世界上也是五、六个著名的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一个;而在当时,我们国家在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等各方面都明显地不如对方。从这一点来说,就是日本侵华战争的不可避免,而中国的抗战不能速胜的基本依据。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持指出的,在“日本方面……它是一个强的帝国主义国家,它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在东方是一等的,在世界也是五六个著名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一个。这是日本侵略战争的基本条件,战争的不可避免和中国的不可速胜,就建立在这个日本国家的帝国主义制度及
其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上方”,其次,敌人的战争是退步的、野蛮的,而我们的反侵略战争却是进步的和正义的。这是日本战争必然失败和中国抗战的持久和最后胜利的主要依据。正如毛泽东同志所强调的“今日中国的军事、经济、政治、文化虽不如日本之强,但在中国自我比较起来,却有了比任何一个历史时期更为进步的因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军队,就是这种因素的代表。中国这天的解放战争,就是在这种进步的基调上得到了持久战和这种胜利的可能性。中国是如日方升的国家,这同日本帝国主义的没落状态恰是相反的对照”,是啊,中国这个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在经历了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直至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命之后,是一次比一次走向成熟,个性是苏联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更是给我们这个灾难深重的国家带来了曙光,经历了北伐战争、土地革命等国内革命战争后,我们的党和人民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经验方面,更加走向成熟。同时,也锻炼出了一批能够为祖国的解放事业而英勇献身的仁人志士,这就为我们抗战能够取得最后胜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我们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从鸦片战争,太平天
国,戊戌维新,辛亥革命直至北伐战争,一切为解除半殖民地半封建地位的革命的或改良的运动,都遭到了严重的挫折,因此,依然保留了这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地位。我们依然是一个弱国,我们在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各方面都显得不如敌人。战争之不可避免和中国之不能速胜,又在这个方面有其基础。然而……中国近百年的解放运动积累到了今日,已经不一样于任何历史时期。……同时……(也)锻炼了中国人民”,是啊,从救国救民的革命实践中锻炼出来的中国人民,必然会认识到这场反侵略战争的残酷性和长期性,从而能够更加坚定地打好这场长期的反侵略战争,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虽然,在国力方面,我们在当时还不如日本,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这一点,那就是我们的敌国日本是一个小国,它地少、物少、人少、兵少,经不起长期的战争。再有,在国际上,敌人是失道寡助,而我们呢,却是得道多助。这是由战争的性质所决定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日本虽能得到法西斯国家的援助,但同时,又不能不遇到一个超过其国际援助力量。这后一种力量将逐渐地增长,终究不但将其前者的援助力量抵消,并将其压力于日本自身。这是失道寡助的规律”,由此看来,强弱、大小、进步退步、多助寡助,这些就是中日战争互相矛盾着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规定了双方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就定了战争的持久性和最后胜利是属于中国而不是日本。战争啊就是这些特点的比赛,观察中日战争,如果忘记了这些特点,就必然要犯错误。
在当时,除了速胜论之外,还有着另一种更加悲观的论调,那就是亡国论。那么,这个亡国论又是怎样来的呢?要真的究其原因,那还得从国民党正面战场上的徐州会战说起,1937年12月至1938年5月,国民党军队同日军在以徐州为中心的津浦路南北的广阔地域,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会战,这就是之后被史学家所称之为的“徐州会战”,会战一开始,国民党的60万大军就陷入了被动,被敌人所阻拦、分割和包围,陷入败局,不得不向豫、皖、边突围,5月19日,徐州沦陷。这时,国民党内的失败主义情绪、投降派的“战必大败”、“再战必亡”的亡国论又开始传播开来,对此,毛泽东同志指出“亡国论者只看到敌强我弱这一特点,在实践中,亡国论所产生的妥协倾向,什么”勉强行去,败军亡国”,结果和失败主义没有两样“,能够这么说,对于亡国论和速胜论,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这两者都是十分有害的,大家可不要小看这“两论”,它但是关系到我们能否打赢这场反侵略战争的关键,如果不能很好地来认识和克服它,那么我们的抗战就无法顺利进行,更不用说能够取得最后胜利了。为此,为了克服“亡国论”和“速胜论”,毛泽东同志着重指出“反对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采用客观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战争,才能使战
场得出正确的结论”,是啊,唯心论和机械论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只有深入实践,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也才能指导我们这场反法西斯战争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
另外,刚才我们提到亡国论,这有些人之所以能提出亡国论这个论调,决不是偶然的,它也和我们的历史发展有关,你们大家伙想一想,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抗日战争之前,我们和任何一个帝国主义国家打仗,不都是打一仗败一仗吗!这除了我们在军事和经济上落后,没有实力以外,更重要的就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和统治者的腐败和软弱无能,要不,能在几年内签订那么多个不平等条约吗!但是啊,在这天,这一点可就大不相同了,这国民党蒋介石虽然是不情愿抗战,但是,全国四万万觉醒了的人民却坚决要求抗战,个性是有了为了人民利益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中国共产党,更是抗日的急先锋,她抗战最坚决,同时更是唤醒了千百万不愿做亡国奴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起来抗日,这股抗日浪潮确实如排山倒海之势,虽然在经济力量和武器装备上我们还不如敌人,但是,觉醒了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必须会最终战胜日本侵略者。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好的领导,就不愁打不败日本鬼子。这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我们的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中日两国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战争。在我们的敌人方面,首先,它是快要死亡的帝国主义,它已处于退步时代,不但和英灭印度时期英国还处于资本主义的进步时代不相同,就是
和二十年前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日本也不相同。此次战争发动于世界帝国主义首先是法西斯国家大崩溃的前夜,敌人也正是为了这一点才举行这个带最后挣扎性的冒险战争。所以,战争的结果,灭亡的不会是中国而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集团,这是无可逃避的必然性”,从这一点上,我们不难看出,日本帝国主义者的灭亡是必然,但是,这需要我们坚持抗战,而且还要坚持长期抗战。因为,正如我们在前边所提到的,由于日本在当时无论是在军事实力还是经济实力方面都比中国要强大,所以,它能逞凶一时,而我们呢,就需要花费更大的力量、更长的时光才能最终消灭它。
前面我们提到了敌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在东方是一等的,在世界上也是当时五、六个著名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一个,而我们国家在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等方面都显得不如敌人,这是日本侵略战争之不可避免,中国抗战之不能速胜的依据。但是,这也不要紧,敌人虽然在实力上超过了我们,但它所发动的侵略战争是退步的、野蛮的,而我们的反侵略战争却是正义的和进步的。这是日本帝国主义者必然失败,中国抗战的持久和最后胜利的主要依据。再有,这日本本来就是个小国,它地小、人少、物少、兵少,经不起长期的战争;而我们(国家)呢,却是地大物博、人多兵多,能够支持长期的战争。此外,在国际上,敌人是失道寡助,而我们却是得道多助。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日本虽能得到国际法西斯国家的援助,但同时,却又不能不遇到一个超过其国际援助力量的国际反对力量。这后一种力量将逐渐地增长,终究不但将前者的援助力量抵消,并将失其压力于日本自身。这是失道寡助的规律”。由此看来,强弱大小、进步、退步、多助、寡助,这些就是中日战争互相矛盾着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规定了双方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决定战争的持久性和最后胜利属于中国而不属于日本。战争就是这样特点的比赛。我
们观察中日战争,如果忘记了这些特点,就必然要犯错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持指出的,这亡国论这是只看到敌强我弱这一点,把它夸大起来并作为全部问题的论据,而看不到其他特点;而速胜论者则根本忘记了敌强我弱这个矛盾,而夸大其它特点,两者看问题的方法都是非科学的,即主观的和片面的,因而得出的结论也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亡国论产生妥协倾向,而速胜论呢,却“因为估计不贴合真相,行动就无法到达目的;勉强行去,败军亡国,结果和失败主义没有两样”,因此,两者都是十分有害的。为了克服亡国论和速胜论,毛主席指出“反对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采用客观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战争,才能使战争问题得出正确的结论”。
综上所述,透过通读《论持久战》这篇文章,使我更加感到,毛主席在这篇文章中所阐述的观点和战略战术,是我们彻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锐利思想武器,他从中日两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无可争辩地论证了“抗日战争是持久的”和“最后的胜利是中国的”这两大历史命题的客观必然性,深刻地批判和彻底地驳斥了“亡国论”和“速胜论”等错误论调,同时在此基础上科学地预见了抗战所要经历的各个阶段,制订了一整套持久战的战略方针和战略战术,极大地武装了全国抗日军民,为夺取抗战的最后胜利指明了正确的道路和方向。在以后的抗战实践中,中国人民正是遵循了这一伟大的战略思想,同日本帝国主义者进行了机智、勇敢、艰苦、顽强的斗争,并最后取得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毛主席的这篇文章能够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光辉典范,他具体地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成功地揭示了中国民族战争和民族解放的特殊规律,构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抗战理论,在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同时,《论持久战》又是一部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著作,它从中国抗战的特殊规律入手,系统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战争观、战争与政治、武器与人、
战争中的能动性等一般的军事原则和战争规律,尤其是针对敌强我弱、敌优我劣的特殊的战争现象,及其深刻地论述了持久战的战略思想,普遍深入的政治动员的人民战争思想、转劣为优的灵活的战略思想,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军事科学理论,为全世界人民的反法西斯战争带给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除此之外,《论持久战》又是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它在分析中日双方对立、矛盾的因素,论述战争的发展进程和众多复杂的战略战术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的观点都做了创造性的运用和透彻的发挥,能够说,毛主席的这部宏篇巨著,通篇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光芒,能够称得上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应用哲学”和“实践哲学”。对于这天来说,仍然有着它十分重大的现实好处。从总体上讲,它是对当时重大的历史问题的成功回答,为我们带给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发现和揭示客观规律,取得胜利的一般的方法论,这是我们在当前和以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务必遵循的,否则,任何事业要想取得成功,那也都将是无从谈起。具体地说吧,《论持久战》这部著作所
阐述的军事理论,对于我们这天开展军事科学研究,建设国防现代化,应对可能发生的侵略战争,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尤其是我们此刻一再强调要做好军事斗争的准备,这军事斗争的准备中,战略战术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这一点,《论持久战》中的许多观点和方法,对于我们这天来说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实力和国防现代化的提高都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军的装备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都会有着较大的差距,如果一旦发生侵略战争,我们在军事装备上仍将处于劣势。因此,毛泽东同志关于持久战的战略思想和一整套具体的战略方针和战略战术,并没有过时,仍然是指导我们取得反侵略战争胜利的重要思想武器。不仅仅如此,对于这天我们所从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毛主席的这篇文章,也仍然具有其现实好处和指导好处。能够说,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国家在建国几十年来以前出现过几次大起大落,走过的道路能够说是相当曲折,究其原因,这问题的主要根节就在于没有能够正确认识国情,违背了客观规律。所以,为了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的失误,我认为,学习毛主席《论持久战》一文中,毛主席当年科学地分析客观事物的矛盾,根据国情制定战略的方法,
对于我们这天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来说,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9.读后感100000字 篇3
霍尔顿·考菲尔德同学对自己一段生活经历的自叙。直白粗俗,无所顾忌,顽劣放纵……但这似乎算不得是种叛逆,而是一个真实的诚恳的自我。
讨厌同学阿克莱肮脏粗俗,斯特拉的来塔有钱自恋好色,形形色色的假模假式的人……
他喜欢戴着耀眼的红色鸭舌帽,从前转到后,从后转到前,擅长信口开河,喜欢夸张,喜欢骂骂咧咧的叫嚷他妈的混账和杂种……
喜欢喝威士忌加苏打水,却因为未成年常常换成可口可乐,想做一名悬崖边上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直想知道中央公园的鸭子在冬天究竟去了哪里……为人放荡不羁,却还是对琴这个姑娘抱有一种纯洁的感情,对聪明可爱的小妹妹菲比充满温情,兄妹情深。
我揣摩这世界过了几十几百年好像一直没有什么改变。亲情、爱情、性、贪婪、自由、虚伪、自负、学校、课程、公园、梦想……
故事很有美国特色,叙述了一段荒诞的美国青年生活,让我联想到前几天读的《晃晃悠悠》差不多是中国版的同样一种的青年的无聊的青春状态。古今中外都是类似的吧,我揣摩。
人只有在想到死的时候才清晰的知道自己最爱最牵挂的人是谁。
书中也提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
这结尾让我容易想起很多人来。
相比较美国文学而言我还是更喜欢欧洲的小说。
读读也好,虽然无甚共鸣,但这就是我对美国学生状态的印象。但诚恳的做自己就好。
摘录:
我看过不少古典作品,象《还乡》之类,很喜爱它们;我也看过不少战争小说和侦探故事,却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我倒不在乎打电话给这位伊萨克.迪纳逊。还有林.技德纳,不过DB告诉我说他已经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类的枷锁》说吧。我去年夏天看了这本书。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可你看了以后决不想打电话给毛姆。我说不出道理来。只是象他这样的人,我就是不愿打电话找他。我例宁可打电话找托马斯.哈代。我喜欢那个游苔莎.裴伊。
(如果毛姆还在的话,我倒是很想打电话给他,约他出来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咖啡馆喝个咖啡什么的……)
我下车进了潘恩车站,头一件事就是进电话间打电话。我很想跟什么人通通话。我把我的手提箱放在电话间门口,以便照看,可我进了里边,一时又想不起跟谁通话。我哥哥DB在好莱坞。我的小妹妹菲芘在九点左右就上床了——所以我不能打电话给她。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倒是不在乎,可问题在于接电话的不会是她,而是我的父母。所以这电话决不能打。接着我想到给琴.迦拉格的母亲挂个电话,打听一下琴的假期什么时候开始,可我又不怎么想打。再说时间也太晚了。我于是想到打电话给那位常常跟我在一起的女朋友萨丽.海斯,因为我知道她已放圣诞假了——她写了封又长又假的信给我,请我在圣诞前夕到她家去帮她修剪圣诞树——可我又怕她母亲来接电话。她母亲认识我母亲,我可以想象到她一接到电话,也就不怕摔断他妈的腿,马上急煎煎打电话去通知我母亲,说我已经到纽约了。再说,我也不怎么想跟老海斯太太通话。她有一次告诉萨丽说我太野。她说我太野,没有生活的目标。我于是又想起打电话给那个我在胡敦中学时的同学卡尔.路斯,可我不怎么喜欢他.所以我在电话间里呆了约莫二十分钟,却没打电话就走了出来,拿起我的手提箱,走向停出租汽车的地道,叫了辆汽车。
(你有没有过这种时候,手里拿着手机,想打给某个或某些人,思来想去却最终没有拨出去,累得满身疲倦……)
接着他和老萨丽开始聊起他们两个都认识的许多熟人来。这是你一辈子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假模假式的谈话。他们以最快的速度不断想出一些地方来,然后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说出他们的名字。
(哈……经典谈话模式)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我都快要呕出来了。—点不假。接着,等到下一幕戏演完的时候,他们之继续了他们那令人厌烦的混帐谈话,他们不断想出更多的地方,说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种假极了的名牌大学声音,就是那种换其疲倦、极其势利的声音。那声音听去简直象个女人。他竟毫不犹豫地来夹三,那杂种。戏演完后,我一时还以为他要坐进混帐的出租汽车跟我们一起走呢,因为他都跟着我们穿过了约莫两条街,不过他还得跟一嘟噜伪君子碰头喝鸡尾酒去,他说。我都想象得出他们怎样全都坐在一个酒吧里,穿着格子衬衫,用那种疲倦的、势利的声音批评着戏、书和女人。他们真让我差点儿笑死,那班家伙。
“瞧”我说。“我想起了这么个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个熟人咱们可以借他的汽车用一两个星期。他过去跟我在一个学校念书到现在还欠我十块钱没还。咱们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车到马萨诺塞和见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儿的风景美丽极了。一点不假。”我越想越兴奋不由得伸手过去握住了老萨丽一只混账的手。我真是个混帐傻瓜蛋。“不开玩笑”我说。“我约莫有一百八十块钱存在银行里。早晨银行一开门我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然后我就去向那家伙借汽车。不开玩笑。咱们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直到咱们的钱用完为止。等到钱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儿找个工作做咱们可以在溪边什么地方住着。过些日子咱们还可以结婚。
到冬天我可以亲自出去打柴。老天爷我们能过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说吧!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劳驾啦!”
“你怎么可以干这样的事呢”老萨丽说听她的口气真好象憋着一肚子气。
“干吗不可以?干吗不可以?”
“别冲着我呦喝劳驾啦”她说。她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因为我压根儿没冲着她呦喝。
“你说干吗不可以?干吗不?”
“因为你不可以就是这么回事。第一咱们两个简直还都是孩子。再说你可曾想过万一你把钱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时你怎么办?咱们都会话话饿死。这简直是异想天开连一点——“一点不是异想天开我能找到工作。别为这担心。你不必为这担心。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不愿意去就说出来好了。”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完全不是这个问题”老萨丽说。我开始有点儿恨她了嗯。“咱们有的是时间干这一类事——所有这一类事。我是说在你进大学以后以及咱俩真打算结婚的话。咱们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还只是——”“不不会的。不会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说。我心里又沮丧得要命了。
“什么?”她说。“我听不清你的话。一会儿你朝着我呦喝一会儿又——”“我说不在我进大学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细听着。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们得拿着手提箱之类的玩艺儿乘电梯下楼。我们得打电话给每个人跟他们道别还得从旅馆里寄明信片给他们。我得去坐办公室挣许许多多钱乘出租汽车或者梅迪逊路上的公共汽车去上班看报纸天天打桥牌上电影院看许许多多混帐的短片、广告和新闻片。新闻片我的老天爷。老是什么混帐的赛马啦哪个太大小姐给一健船行下水礼啦还有一只黑猩猩穿着裤子骑混帐的自行车啦。到那时候情况就根本不会一样了。你只是一点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许我不明白!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萨丽说。这时我们都成了冤家对头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谈会儿心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真他妈的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谈起心来。
(正如拉里对未婚妻规划未来的场景,很多时候都有那么一个少年,有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设想,也总有那么一个姑娘,喜欢有保障的现实和更实际的明天。如果有那么个男孩像这样或拉里那个对我勾画起这样的未来,我或许会拉起他高兴地奔向理想,我是说如果有的话,因为我也喜欢做这样的梦。)
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喜欢什么人,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得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相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一个不成熟男子地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想总有一天,”他说,“你得找出你想要去的地方。随后你非开步走去不可。不过你最好马上开步走。你决不能再浪费一分钟时间了。尤其是你。”
“好吧——所有的文孙先生。你一旦经受了所有的文孙先生的考验,你就可以学到越来 越多的知识——那是说,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就可以学到一些你最最心爱的 知识。其中的一门知识就是,你将发现对人类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 是第一个。在这方面你倒是一点也不孤独,你知道后一定会觉得兴奋,一定会受到鼓励。历 史上有许许多多人都象你现在这样,在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过彷徨的时期。幸而,他们中间 有几个将自己彷徨的经过记录下来了。你可以向他们学习——只要你愿意。正如你有朝一日 如果有什么贡献,别人也可以向你学习。这真是个极妙的轮回安排。而且这不是教育。这是 历史。这是诗。”
说到这里他停住了,从酒杯里喝了一大口酒,接着又往下说。嘿,他确确实实在兴头 上。我很高兴自己没打算拦住他什么的。“我并不是想告诉你,”他说,“只有受过教育的 和有学问的人才能够对这世界作出伟大的贡献。这样说当然不对。不过我的确要说,受过教 育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不幸的是,这样的情况并不多——他们留 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般光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的人来,确实要宝贵得多。他们表达自己的 思想更清楚,他们通常还有热情把自己的思想贯彻到底。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他们 十有九个要比那种没有学问的思想家谦恭得多。你是不是在听我的话哪?”
许多人,特别是他们请来的那个精神分析家,不住地问我明年九月我回学校念书的时候是不是打算好好用功了。在我看来,这话问得真是傻透了。
我是说不到你开始做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自己打算怎样做?回答是,你没法知道。我倒是打算用功来着,可我怎么知道呢?我可以发誓说这话问得很傻。
我真他妈的不知怎么说好。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看法。我很抱歉我竟跟这许多人谈起这事。我只知道我很想念我所谈到的每一个人。甚至老斯特拉德莱塔和阿克莱,比方说。我觉得我甚至也想念那个混帐毛里斯哩。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2.读后感100000字 篇4
之前自己曾经读过一本《童年的秘密》,《爱和自由》和《童年的秘密》里的观念是相同的,包括叔叔和爸爸的例子也源自那本《童年的秘密》。不过因为是中国人写的,所以更好懂。
我把看完这本书自己感触深的地方摘出来谈自己的感受。红色为摘录《爱和自由》的文字。排列顺序不是原文顺序。
因为人们并不懂教育。搞教育的不懂教育,管教育的更不懂教育也不想懂教育,是人类社会的通玻
这个我感触非常深。这里要说起《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因为读完这本书我经常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所幸自己的记忆力还不错,多年前的事情一直记忆深刻,这个我想《窗边的小豆豆》作者东彻柳子也一定是对童年的记忆深刻才能完成这本好书吧。我回忆起童年里因为把一群小朋友领到家里把妈妈辛苦晒的一坛子柿饼给分发了遭到妈妈的责备;回忆起小学时一位女老师把一盒粉笔努力的向班上一位学习不好的同学砸过去,粉笔四溅的情形;回忆起童年本来美好的夏天晚上怎样被表叔用鬼故事吓的不敢回家;太多太多的故事让我记起不要这样对待我的孩子。所幸我还属于下面这段话的前者。
自己有心理障碍又知道有心理障碍的人绝少,而自己有心理障碍又不知道自己有心理障碍的人太多。
关于这句话我最想说的是好多成人在自己有了孩子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童年,忘记自己童年的故事,忘记自己童年的愿望,忘记自己被束缚后慢慢被磨蚀的没有个性的痛苦!而又继续把这种痛苦施加的自己的孩子身上!
个性跟创造力是画等号的。因此人的整个培养过程应该是一个个性的培养过程。有个性的人是指在思维上、在整个生存状态上跟别人不一样。
关于个性我的理解是一定不能让孩子受到束缚,这也就是《爱和自由》这本书里提到的自由。一定要关注孩子的每个敏感期,要学会尊重孩子。不然的话也就像下面说的一样,只能是这样的结果。
我们在成长中的每个敏感期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指导,我们甚至没有在“自己发展”时得到尊重,我们深深的、独到的思维能力丧失了。
虽然我的父母也爱我们,但是回想这一路的爱,自己还是觉得有缺憾,虽然我也很爱很爱父母,但是我不能说他们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自由的爱,宽容的爱和理解的爱!所以对下面的话我要谨记在心,学会怎样去爱。
什么是爱,是一种巨大的宽容和理解,有了爱,即使不懂教育,也能给孩子发展的基本权利,也能使孩子自由,让孩子经自由走向独立。
爱是什么呢?“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不图谋恶事,不以不义为乐,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自息的等待。”
看完《爱和自由》还有的一个感触就是关于知识,以及怎么样去“教”。首先谈谈我的认识,我认为的教应该不是枯燥的教,而是带着孩子去认识,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大量从生活中学习而不是课堂学习的过程。下面的这一条我就非常认同。
认识事物的过程好比吃饭,经过消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并自如地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这种东西是智力。
而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周围的环境都是这样教的。看下面:
普通的“教”的本质了:让孩子把注意力转向什么,然后“教”什么。但注意力不是感觉,更不是深入的感觉。
这一条我这个妈妈感觉做的还比较好,从来我抱着豆豆很少沉默不语不去关注孩子,即使她很小很小时,我抱出去,看见她在看什么,或者她可能会看到什么,我都会把我的注意力变成她的注意力,然后轻轻的告诉她她在看什么,这个豆豆说话比较早以及现在能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我觉得应该和她从小跟她说有关系吧。另外看完《窗边的小豆豆》时我真的非常喜欢书中的巴学园,如果我们的学校都像巴学园那样给孩子自由多好啊!而不是现在这种“普通的教”。
当一个人在树林里散步的时候,他能够长久的沉思,他能够浪漫的联想,在这个时候如果远处钟声传来的话,那么他这种感觉会更好的加深,像诗一样。蒙特梭利说,一个优秀的蒙特梭利教师,她的杰出点就在于,当这个孩子正好在森林里散步的时候,老师就是那个钟声,能够把这种美好的感觉加深。
看完这段话我也有感触,不只是优秀的老师这样,优秀的父母更应该这样。记得带豆豆出去玩,有个小男孩比豆豆还要大,她的奶奶带着,听她奶奶讲孩子只会叫爸爸妈妈,不会说。小区里有人在放风筝,小男孩看着,奶奶叫他:“看什么呢,看房顶哪”。我抱着豆豆蹲下去,跟豆豆说:“看哥哥在看天空中的风筝呢。”然后又跟小男孩说:“风筝飞的好高呀。”小男孩立刻手舞足蹈兴奋的嘴里啊啊叫着。这时小男孩的奶奶又说:“呦,原来看风筝哪,我说呢,眼睛真尖。”然后就完了。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孩子不会说,完全是因为大人的缘故。想想我们大人真的应该努力的做那个敲响钟声的人!
另外关于怎样学习知识以及学习知识的目的,我也有很多想法。以前看过一本书《图穷对话录》是新东方的一位老师写的。里面有一段话给我记忆深刻,核心思想是学习知识、掌握知识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让我们幸福的生活。我把它作为自己的QQ个性签名(在生活世界面前,永远做一个学生,学习如何幸福的生活(教育的终极目的)),以提醒自己不要偏离了学习的根本目的,也不要忘记教给孩子知识的最终目的。在《爱和自由》这本书里我觉得也有相同的观点。
这就是知识的用途。知识应该同人的生命如水乳般交融,当人实施理想和愿望时,它成为一种能力出现而不成为所谓的工具。
另外还想说的是关于童年教育的重要性。我自己一直坚信在孩子的童年时期如果精心教育,远比孩子长大了才去单纯的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要重要的多,这个我一想到中国那么多的留守儿童便心生难过。不过这种现象暂时看不到有什么改变,多数是因为生活所迫吧,但我一直觉得再难也不能难孩子。关于这个早期教育的重要性,《爱和自由》全文贯穿的都应该是这种思想吧。摘下来几段。
一名儿童如果在零至六岁形成了健全的品格,向善就成了他的自然内驱力,他一生就是为了不断完善自己。
这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在人的一生中,拿出六年给孩子,并通过孩子发展自己,是最有价值的。
人类的创造力是非凡的,尤其是对一个孩子来说。如果他6岁以前能够成长得非常好,他就越容易进入更高状态的人类的思想、人类的情感和人类的一切科学理论,如果我们被某一种东西禁锢的话,我们只能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童年尤其是0-6岁,同成人相比是人生的两极。就像地球南极跟北极一样。7岁不是6岁的延续。实际上在6岁以前他所奠定的一切是为他整个一生做基础的,而不是为某种文化,或者某个学校,或者某种知识的转化作准备的。
看完《爱和自由》我有个强烈的想法,就是非常非常想去做一名幼儿教师或者小学教师,这个在看完《窗边的小豆豆》时就产生了的想法,自己希望像巴学园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一样,能够尊重孩子,理解孩子,热爱孩子。看来我要好好想一想了,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应该就是幸福的生活吧,而不只是简单的工作。
如果你爱孩子,让他的精神愉快,你给了他们美好,儿童就能给我们带来一个金色的未来。这个希望寄托在儿童身上要比寄托在任何成人身上更为可靠。因为“儿童是成人之父,儿童是人类之父,儿童是文明之父”。
假如我们今天都能做到尊重儿童,让他们符合人的自然发展法则成长,他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是富有创意的。那么这个世界就可能产生巨大的变化。
再来谈谈看完这本书后自己有疑惑的地方。关于安全感。在豆豆一岁一个月的时候因为短期的无人照看,我们把豆豆送回了山西,让豆豆姥姥照看,而且因为姥姥腿不好的缘故,家里还雇了个人帮忙。那两个月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煎熬,尤其是刚送回去的一周,我每天因为想念不能好好睡眠。即使现在我看到当时刚把豆豆从山西接回北京的录像,我的鼻子都酸酸的,孩子怯怯的眼神,真的让我心疼!记得刚送回去时妈妈说:“孩子很乖,谁都要抱。”到现在我一直都认为那是我的豆豆缺乏安全感,突然离开了妈妈,孩子到处想看到妈妈,可是怎么也看不到妈妈,她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该信任谁。所以我觉得孩子对某一个人的依恋应该是因为孩子觉得这个人爱她,给了她安全感,在她幼小时还不能理解唯物论还不明白眼前消失的东西还会再现时孩子表现出的就是依恋,而不是表现出了依恋就说明缺乏安全感,而是渴求安全感一直在她身边。这个孩子长大了理解了消失的还会出现时就会表现的好些,这时应该是一种理性吧。豆豆现在已经能慢慢接受妈妈每天上班了。虽然每次下班我会抱着她说“想妈妈了没有”,孩子说“妈妈下班了”,我说“那还要妈妈明天上班吗?”孩子会说“不让妈妈上班。”依然表现出对妈妈的不舍,我不认为这时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因为我相信孩子和她爸爸在一起也很快乐,不过她爱着妈妈,她不想妈妈不在身边。就这么简单。
另外书中提到关于背古诗说没有意义。我也很疑惑。读过一些书看到的都是强调阅读的重要性。这个我自己的理解就是孩子对语言的热爱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是一种熏陶,我们不强迫,但是我们不能不让她接触,不能说大人觉得难懂,就觉得念给孩子无意义。孩子对周围的一切不都是从她的触觉、嗅觉、味觉、视觉、听觉感知到的吗,在我们读给她听的时候,不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吗,不是听觉的一种享受吗?难道读一个大人觉得通俗易懂的句子给孩子听就是对的,读一首大人觉得难的优美的古诗让孩子感觉一下语句的韵律就没有意义了吗?这个看来还要学习,最好追求一种意境。
3.读后感100000字 篇5
说来惭愧,初入大学时的鸿鹄之志,满腔热血,可直至今日却只读了两本书。我就只能拿这两本书做一个比较,相较于之前所读的第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呼啸山庄》所带给我的震撼与感触远大于它。不少的评论家与小说家时常将《简·爱》与《呼啸山庄》放在一起做评注,至于理由我会在后文对艾米丽·勃朗特(《呼啸山庄》的作者)的描述中作解释,而我还没有读过《简·爱》,就不妄自菲薄的凭借从网上得来的一知半解对其做介绍了。那我就单从《呼啸山庄》这一本书出发,谈谈我对其的浅见。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丽·勃朗特,师从译序我了解到这位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诗人与小说家仅仅度过了三十个春秋便默默地离开了人事,而《呼啸山庄》是她唯一的一部小说,但只是这一部书就奠定了她在英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的地位。而至于为何评论家都要将《简·爱》与《呼啸山庄》放在一起作比较。也许是因为两书中对“爱”的描述大相径庭,而更是因为两本书都出自勃朗特姐妹之手。一对姐妹所处的教育环境一致,写出的文章风格却几乎完全不同。在1847年她们姐妹的小说出版之时,只有《简·爱》获得了成功,而《呼啸山庄》并没有被当时的读者所理解。就连夏洛蒂(《简·爱》的作者)也无法理解艾米丽的思想。而正是这种不同成就了这对姐妹在世界文坛上一齐大放异彩,相映成辉。
以上是我对文章作者一些粗浅的见解,毕竟小说是读者内心的写照,结合作者的生平往往能更好的融入到书中。而在抒发我个人对于该书内容的见解之前,我不得不先提一下该书的题目。“呼啸山庄”一词出自著名翻译家杨苡老先生之手。这“呼啸”一词译的甚是恰当,作为书中主要的场景呼啸山庄一词在行文中甚是多见,而相较另一种译法“咆哮山庄”,“呼啸”一词更能将读者带入到山庄中的人与事,爱与恨中。
说完了我对于“呼啸”一词的钟爱,再来谈谈我对全文结构的见解。全书的行文思路与叙事顺序都如此独特,从一位管家向另一位房客的叙述中,既有当时人的感受,又有好似旁观者的见解,就是在这样谈话似的场合下几乎完成了几乎整本书的内容,其中夹杂着,倒叙,插叙,顺序各种记叙手法。全书的结构看似那样复杂,可读来却更有感触,就好像神来之笔,艾米丽信手拈来地将读者带入到呼啸山庄中,让读者感觉自己就好像是洛克·伍德,身临其境地去感受那说不清道不明的爱与恨。
《呼啸山庄》被称作是一本“奇特的书”。鄙人不才在粗读一遍之后,无法真正参悟其中最令人称奇的部分,也就只能谈论一些自己的浅见,先不说内容,除了前面提到的结构外,文章中几处逻辑关系的处理也颇有奇趣。在老恩肖先生带回希刺克厉夫这个弃儿后,为何他就要将其当做亲生儿子看待,甚至更优于自己的儿女。这实是有些不合常理。还有一处,在凯瑟琳向艾伦阐述自己是否愿意答应林惇的求婚是,说道“嫁给希刺克厉夫就会降低我的身份。”而希刺克厉夫恰好听到此处便离家出走了,试问他为何不接着听下去,听到她讲完再走呢?而紧接着凯瑟琳所表达出的那令鬼神动容的对希刺克厉夫的情感也无法使他留下来吗?此处希刺克厉夫的离开也许是为了故事发展的需要,可此处毕竟有些欠妥当。以上只是小生个人的一些浅见,而且这两处未免对全书的逻辑以及情节的发展。
说了这么多结构,逻辑,还有对于作者的介绍,下面着重要讲的是晚生对于全书内容的见解。晚学窃以为全书所围绕的中心便是爱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那我就以爱与复仇两个方面来抒发我对于全书的见解。
先从爱入手说起。这本被誉为“最奇特的小说”,晚学以为它奇就奇在对爱的描绘上。在全书伊始希刺克厉夫对于凯瑟琳的爱慕与好感在儿时就已开始,而这份爱在凯瑟琳死后也未能结束,这种爱一直萦绕在他心中,支配着他,后来的掘墓与最后追随者凯瑟琳的灵魂死去,这种种,后学都以为是因爱而生。而他所爱的凯瑟琳,她所表达的爱也是十分复杂。她将希刺克厉夫看成是自己,把她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比作是恒久不变的岩石,永远永远地把他放在心里。她嫁给林惇为的就是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并且把他放置在辛德雷(凯瑟琳的哥哥)无权过问的地位。而当希刺克厉夫来到画眉田庄,与林惇发生争执之时,凯瑟琳终于看到了林惇的伪善。而先前对于希刺克厉夫扭曲的一厢情愿的爱,在那时便击垮了她的内心。
而书中除了着重描写的两个主角的爱,还有几位人物的爱也是不能忽视的。辛德雷·恩肖作为恩肖家的长子,凯瑟琳的兄长,他受到的是英国长子的教育,自命不凡,对凯瑟琳也并不友好,对希刺克厉夫可以说是打压。关于我对他的看法在后文中会有详细的论述。就是这位长子,在他的妻子死后便一蹶不振,在书中第八章有这么一句话,“辛德雷·恩肖,至于他自己,变得绝望了,他的悲哀是属于哭不出来的那种。”他对他妻子的爱或许太过深沉,以至于他一直沉浸在爱人死去的悲痛中直到自己死去。
还值得一提的是小凯瑟琳对她表弟希刺克厉夫·林惇的“爱”,至于为什么我要打引号,我觉得她们之间的情感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爱,他们之间的书信交流也并不真的是传情,多少含有希刺克厉夫的指示在内,并且他们情感的出发点是小凯瑟琳对于小林惇的同情。
再说到仇恨,后学窃以为这本小说的高潮就在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由爱生恨,因恨生仇。自希刺克厉夫离家出走,在外有成归来,他的复仇便已开始。他回到呼啸山庄,以赌博的方式得取了辛德雷所有的财产,而当他到画眉田庄得知已经嫁给林惇的凯瑟琳依然爱着自己,便又开始了对林惇的复仇,他诱使伊莎贝拉(林惇的妹妹)与他私奔,并且抢回他们的儿子希刺克厉夫·林惇,诱使小林惇博得小凯瑟琳的喜爱,用违背道德甚至是违法的方式监禁小凯瑟琳使其与他的儿子结婚,由此来夺得画眉田庄的财产。
以上是末学对于希刺克厉夫复仇的一个大致概括,其中我觉得还有值得详谈的几点。在辛德雷死后,希刺克厉夫得到了教育与抚养哈里顿的权利,在书中第十七章有这么一句话:“我们要看看用同样的风吹扭它,这棵树会不会像另外一棵树长得那样弯曲!”他的复仇不止是让辛德雷灭亡,更是针对他的后辈。希刺克厉夫知道哈里顿有天分可他就是要其像野孩子一样成长,使他落魄。在书中二十一章还有一处写到哈里顿与小林惇的比较“一个是金子却当铺地的石头用了,另一个是锡擦亮了来仿制银器。”此处便可印证我的看法。
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伊莎贝拉·林惇与希刺克厉夫我并没有将他们放在“爱”的部分里讲述。这是因为我觉得他们之间并没有爱,他们是由于伊莎贝拉的痴心与希刺克厉夫复仇的需要而走到一起的。当伊莎贝拉与他离开了画眉田庄,他便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吊死了她的狗,并且还扬言要吊死画眉田庄的所有人。他伪善的面目也确是骗得了伊莎贝拉,并且为他生子。希刺克厉夫也最终凭借他的儿子夺得了画眉田庄。
在全书末尾,作者对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也终是给了一个令人宽慰的结局。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情感日益深厚,当希刺克厉夫明白这一点时,狂怒是不可避免的,可他在哈里顿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感觉他们就像是自己与凯瑟琳儿时的样子,他放弃了复仇。在书中三十三章中有一段话,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我窃以为最能表达他当时的情感:“我已经失掉了欣赏他们毁灭的能力,而我太懒得去做无谓的破坏了。”最终他追随了凯瑟琳的亡魂,含着似乎是对爱的满足去世了。
文章最后所表达的意义似乎太多隐晦,末学自知才疏学浅,谨在此表达一点自己的看法。全文最后一句:“谁能想象得出在那平静的土地下面的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我窃以为是希刺克厉夫终于如愿,在死后与凯瑟琳的亡魂长相厮守,而这也并非他一厢情愿,毕竟还有牧羊小童的话作为佐证,这一处未免有些神鬼之乱,我只知作者在此处也终于让希刺克厉夫也凯瑟琳在一起,了却了“心愿”。
说完了不才所理解的全书的内容,还有几个方面,我也想在此处做些许评论。文章就是作者内心的写照,更何况这本《呼啸山庄》是那样的用情至深,感人肺腑。试问作者在生命短短的三十年里,没有将自己的亲身体验带入到书中,又如何能写出这样的旷世奇作。书中辛德雷·恩肖一角我觉得就是艾米丽的亲生兄长勃兰威尔的真实刻画,书中的辛德雷作为长子,对于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百般打压,近乎折磨。而生活中勃兰威尔对于勃朗特姐妹也是百般刁难。不论是辛德雷还是勃伦威尔都是暴君,这点似乎毋庸置疑。
还有一处是在书中第二十四章处,小凯瑟琳与小林惇在一起,讨论自己所认为的天堂:一种是恬静的心醉神迷,一种是灿烂的欢欣。我窃以为这两种都是作者心目中的天堂,作者当时的家虽然临近毫渥斯工业区,然而这所住宅恰好位于城镇与荒野之间,她一方面看到了城镇的繁荣,一方面受到了荒野气氛的感染,一动一静,都给作者留下了较深的感悟。
最后要说的一点也许是学语文应试技巧的通病,喜爱用做题的方式去理解文章,但若以这种眼光去看,作者所用的写作手法也确是精妙。文章有多处用到以景衬情的手法,且听我慢慢道来。书中第二十二章中有这么一句话:“雨开始穿过那悲叹着的树枝间降了下来。”这拟人的手法,将此时的悲情刻画到了极致,周围的景色仿佛都被这悲哀所感染,悲叹起来。还有在书中第三十四章中“不止是吉默吞那边流水淙淙可以清楚地听到,就连它的涟波潺潺,以及它冲过小石子或者穿过那些他不能淹没的大石头中间的汨汨也听得到。”此处用静来描写当时的希刺克厉夫,也确是传神,把他当时对凯瑟琳的想念反衬得那样强烈。书中还有多处这样传神的描写在这就不一一例举了,也正是这些作者的神来之笔,使文章更加丰满,使读者更能融入其中。
以上的所有只是我个人对于这本《呼啸山庄》的浅见,毕竟这是我恢复读书计划后所读的第一本书,许久没能动笔写作,文笔生疏,难免会有词不达意之处。才疏学浅所以才需要多加学习,呼啸山庄,在这厌世者的天堂中所发生的种种,在我日后重读之时,福至心头,必定会有新的收获。
8.读后感100000字 篇6
婚姻是一座围城,在外面的人想进去,在里面的人想出来。方鸿渐本是一位向往自由,玩世不恭留洋国外又略有才华的人,在邮船上的翩翩风度赢尽美人心,在朋友圈里言辞犀利尽获人嫉妒。但小说越看到后来越发现,原先的方鸿渐逐渐褪去,特别是与孙小姐结婚后,他变得脾气暴躁,内心狭隘,只会挖苦讽刺的人。像是吃水蜜桃,外表光鲜诱人,吃到最后发现里面是丑陋的核。那方鸿渐竟是怎样从一个光鲜的水蜜桃被层层剥开而只剩下一个核的呢?
方鸿渐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矛盾,留洋国外使他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的价值和追求自身个性发展的要求,他具有新时代青年追求自由的通性,但他本身又出身于封建大家庭,父亲是前清孝廉公,对封建制度下的规章习俗刻板地遵守,以父亲的威严和身份软硬兼施,无形之下给方鸿渐自由而个性的发展划下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就像方鸿渐第一次到北平念书,看人家一对对谈情说爱,好不眼红,于是就写信给老父亲请求他解除高中时候家里为他订下的婚约,方鸿渐写这信也不是图一时快意,而是“这样怨命,怨父亲,发了几天呆”突然醒悟后写下的。方鸿渐以为这信措词凄婉,打得动铁石心肠,谁料老父亲也不是一般人物,造就料到他“托词悲秋,实则怀春”要挟他说如果他仍“执迷不悟,吾将停止寄款,命汝休学回家,明年与汝弟同时结婚”,一纸书信吓得方鸿渐急忙写信讨饶。可见方鸿渐身处在这个社会环境,这样的家庭的悲哀。于是造成了他既认真又玩世,既正直又脆弱的性格。
他放浪不羁,玩世不恭。在回国的邮船上遇到已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经不起人家的诱惑,“大庭广众之下借烟卷来接吻”,他心理上虽怪鲍小姐行为不检点,但也觉得兴奋,于是乎与鲍小姐甚是亲密,甚至发生了关系,但这时他对自己的感情还是很看重的,“方鸿渐把爱看的太尊贵和严重,不肯随便应用在女人身上;他只觉得自己要鲍小姐,并不爱她,所以这样支支吾吾。”方鸿渐对自己的已故的未婚妻不说爱,因为那是家里包办的,对鲍小姐也吝啬说爱,因为他实则只受她肉体的诱惑而全不是喜欢,可见方鸿渐是不轻易出卖自己感情的。
就算是面对才貌双全主动亲近的苏小姐,方鸿渐到最后也是断然拒绝。他自认为“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但情人和女朋友是不同的,女朋友或是以婚嫁为目的的伴侣,而情人则更多是因两个人感情的契合,方鸿渐当然属于后者,因而无论是苏小姐怎样的种种殷勤,都没让方鸿渐放她在心上。说到苏小姐这样一位人物,既是刘杨博士,相貌端正,家里背景也不一般的人怎么方鸿渐却看不上眼倒觉得有些恐惧成为她的另一半呢?
对方鸿渐而言,苏小姐就像是一件艺术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自觉自己无论是学识上还是家庭背景上都不与苏小姐般配,苏小姐即使再温柔万分都是一个强势的存在,他对唐小姐说“你表姐是个又有头脑又有才学的女人,可是—我怎么说呢?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教愚笨的男人向她倾倒的,因为他自己没有才学,他才把才学看的神秘,了不得,五体投地的爱慕,好比没有钱的穷小子对富翁的崇拜——”“女人有女人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这虽然可能是方鸿渐为安慰自己心爱的唐小姐而故意说得话,但都多少可以显现出方鸿渐的思想,他不热衷于苏小姐最大的原因不是相对于苏小姐的才学自己显得自卑,而是他更看重才学之外的东西,譬如纯真,就如唐小姐。这再次说明方鸿渐对待感情的认真,跟随自己的心意。
当然苏小姐也并非等闲之辈,不是只识诗书不食人间烟火,她不仅是全书中学历最高的,且是全书中最精明的女人。她为了获得自己的幸福诬陷自己的表妹唐小姐有一大帮子男朋友;又为了报复方鸿渐辜负了她的感情而活生生地拆散了他和唐小姐。在遭遇方鸿渐的拒绝后或是为了挽回颜面迅即与一个自己并不深知的曹元朗结婚,而曹元朗在学历与地位上都胜方鸿渐一筹,她似乎要用尽一切方法让方鸿渐明白失去自己是他的错,她不能得到的爱,方鸿渐也别想得到,仅是小女人心思。战后她的丈夫调任为物资管理员,她自己就托关系从上海到重庆运送私货,辛楣还告诉方鸿渐:“她刚才就劝我母亲快买外汇,我看女人全工于心计。”方鸿渐惊讶地说:“他不是女诗人么?白话诗还做不做?”俨然苏小姐婚后已不是那个痴迷于诗书的才气女子,浓妆艳抹的打扮更沾染上一股俗媚气。
在才学上,她要做最出色的;在钱财上,她也要做上流的;面对感情,她也一直是高高在上的态度,前面就有描述道“苏小姐理想的自己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伏膝地求爱”。面对爱恋自己已久的赵辛楣,在结婚后想当然地认为他会因为自己而终身不娶,还说要把辛楣给她的情信当着辛楣的面一封封的挑,挑她现在不能接受的还给辛楣,真是自恋至极,可笑不已。其实从苏小姐的人生经历来讲,她很容易会产生自恋的情结,家庭背景过于优越,自身才学又非常人能比,因而她会想当然地觉得人们会爱她,就像鸿渐对她并没有表示过多的亲密,可她却一直以为鸿渐是爱自己的,结果越陷越深。她面对鸿渐的拒绝受到的不仅是感情上的伤痛,更多的是自尊的打击和对自身神圣的侵犯,她不能忍受自己屈尊爱上的人竟然不爱自己而喜欢各方面都能不如自己的表妹,殊不知人的感情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各取所爱的自由,特别是面对像方鸿渐这样忠于自己情感的人。
真正的感情不是因为那个人身上的标签,而是由她自身的品性所散发出的迷人气息,这些品性可以是由她的背景,她的经历内化塑造而来,但绝不仅仅是那些标签本身。如果方鸿渐因为苏小姐是里昂大学博士而喜欢她,那他喜欢的不是苏小姐而只是里昂大学的博士学位;如果鸿渐因为苏小姐是政务院参事苏鸿业的女儿而喜欢苏小姐,那他喜欢的也不是苏小姐而只是她的家庭背景,就像方鸿渐说的“为什么可爱的女孩子全有父亲呢?她孤独的一个人可以藏匿在心里温存,拖泥带水地牵上父亲,叔父,兄弟之类,这女孩子就不伶俐洒脱,心里不便窝藏她了,她的可爱里也就搀和渣滓了。”于是,方鸿渐爱上了唐小姐唐晓芙。
唐晓芙没有苏小姐的才学但也不失聪明,没有苏小姐的心计却也很是率真,书里描绘她说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不施粉黛,不烫发不画眉却独有她天生的清新韵味,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已是许多现代人所不敢做的了。不修饰自身说明她自然率性,坦白而不隐藏,她说“爸爸妈妈对我们姐妹们绝对信任,从不干涉,不鉴定我们的朋友”,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在长大才造就了唐小姐不拘小节天真直白的性格。如果说苏小姐是自恋型人物,那么唐小姐是完美主义者了,当苏小姐知道方鸿渐的一切事后面对前来求爱的方鸿渐她说“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其实此时唐小姐也已经是爱上了方鸿渐的了,苏小姐当初爱鸿渐时即使是知道他与鲍小姐的一段情,也不揭穿,可是唐小姐不同,即使是爱,她也容不得自己爱的人有一点瑕疵,甚至不听鸿渐的解释将他赶出了家门。是直率呢,还是过于追求完美了。
其实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会一生一世属于你,同样你爱的人也不会一辈子就是你的,要产生一段爱情既要两个人同时萌生出爱的情愫又要不失时机的表达,实则不容易,既然知道彼此此刻相爱为什么还要受前事的牵绊呢,我们不能苛责太多,或许这次失去的是一生中可靠的伴侣,他走出你的生命你却带着伤痕。
小说中最令我想不懂的是方鸿渐与孙小姐的婚事,方鸿渐真的喜欢孙小姐吗?不过就是几个一闪而过的为她嫉妒的念头,不过就是几个让他想要为她挺身而出的瞬间,这难道就是爱了?为什么方鸿渐甘愿这样不明不白草率的,几乎是怄气的结婚而之前却苦苦纠结于自己的真爱?这或许就是恋爱与婚姻的不同了。且不论孙小姐婚后是否与方鸿渐脾性相符,依婚前来看还是挺合适的,这就是最爱的未必是合适的,合适的未必是最爱的?而结婚所要找的就是合适的。
赵辛楣对鸿渐说过,孙小姐可是心深的人,既是有心计的人。结婚前孙小姐在鸿渐面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弱者,遇上什么困难都跑去请鸿渐帮忙打点,就是碰上感情事也一样询问一下鸿渐,但就像小说说的“订婚后,他渐渐发现她不但很有主见,而且主见很牢固。”于是婚后的方鸿渐处处与孙柔嘉争执,两人意见不合经常互相挖苦嘲讽,更因为当初结婚时鸿渐不加思考的态度让婚姻充满怀疑。方鸿渐出于同情和保护弱小得心态而“爱上”孙柔嘉,但却因孙柔嘉蛮横霸道的性格使自己婚后处处受到禁锢。方鸿渐经过这么多的折磨,他已经不是那个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的男子了,而变得满腹牢骚,为了生计为了感情而如行尸走肉一般,更不用谈什么诗赋文学了。之所以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这让我想到前不久看的一篇文章,里面说的是一个富二代女生爱上一个普通的男孩,当所有人都反对的时候只有她爸爸对她说:“你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如果一致,对方又是一个善良的男孩,就可以托付终身。”最后因为爸爸的成全成就了她们的爱情,婚后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孩子,夫妻俩感情浓郁,丈夫上班,妻子收集古布的书,开了一家咖啡馆,基本不靠家里。我想这才是理想的婚姻吧。常言道:道不同不同为谋,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互相促进,一起成长的过程,婚姻也是一样的,只有拥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婚后才会减少矛盾,幸福美满。书中的孙小姐虽然“千方百计”地嫁给了方鸿渐,但她始终是算漏了一点,鸿渐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自尊心强又正直不阿,与她的现实主义,卑躬屈就,唯恐得罪哪个人是不一样的,加上对于双方家庭的不了解,以致难以融入,婚后自然就争吵不断了。
小说中的方鸿渐一步一步越陷越深,越走越走不出困境,终究是什么禁锢了他呢?他又是为什么被禁锢了呢?
照说留洋国外回国应该是稀罕的人才,特别是在40年代,但为什么方鸿渐却屡屡找不到工作呢?原是他没有拿得出手的文凭,既不是某某大学的博士也名不见经传。有一个人遭遇与鸿渐相似却结果大为不同,就是同在三闾大学的韩学愈,他和鸿渐拿的都是假的文凭,所不同的是鸿渐只将它用来哄骗家里人不让他们失望,但“将来找事时,履历上绝不开这个学位”,韩学愈倒是靠这个文凭哄骗了校长做上了系主任,说到底就是鸿渐为人正直,托关系可以,但绝不坑蒙拐骗。
与赵辛楣相比,赵辛楣没有留洋经历,但每次鸿渐有什么工作都是他带携的,总结无非就是赵辛楣家庭背景好,有用不完的关系,就像当初从三闾大学辞职,说走就走刻不容缓,人家到了重庆后照样当上了不小的官。鸿渐出身于农村大乡绅家庭,战后受到掠夺和清理,财权皆无,加上自身留洋国外时间久,国内一个朋友也没有,大学同学聚会也叫不上他,倒是赵辛楣让孙小姐以家属身份带了过去。缺少文凭与人脉的鸿渐在中国社会寸步难行。
《围城》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作品,相信随着人生阅历的增长,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体会和感悟。
4.读后感100000字 篇7
在整个《红楼梦》中,亦真亦假是曹雪芹的拿手好戏。且不说“甄士隐”“贾雨村”所代表的“真事隐”“假语存”,仅从贾家与甄家的兴旺衰落;林黛玉与薛宝钗的性格对比;贾宝玉与薛林二人的爱情纠葛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很多以真喻假,以假反真的生花妙笔。
贾宝玉与甄宝玉:难于证同类
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背后,曹雪芹又不遗余力的写了一个远在江南的与贾家交往甚厚的甄家。令人觉得惊奇的是,甄贾两家的遭遇如此相似。先前两家一样繁荣昌盛,后来甄家“因菲材获谴”,惨遭抄家,没有隔多久,“锦衣军查抄宁国府”,荣宁两府上下家破财尽。以至到一百十四回,“甄应嘉蒙恩还玉阙”,再到一百十九回,“沐皇恩贾家延世泽”,两家的经历才真正的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时,贾宝玉之父贾政,似乎可看成谐音“假真”,而甄宝玉之父甄应嘉,乃谐音“真应假”,这样真真假假的安排,不仅暗示了作为封建统治维护者的贾府的必然衰落,也为突出男主角贾宝玉的性格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两家同出的宝玉是曹雪芹精心构造人物性格,以假衬真的重要一笔。
甄贾宝玉具有同样的性情,同样的长相,同样的家世,似乎两人唯一不同的是,贾宝玉衔玉而生,因而多出一块玉来,“贾宝玉之假”实乃是“真”,“甄宝玉之真”实乃为“假”,也许都是由那块玉引出来的吧。
曹雪芹在《林黛玉进贾府》那一回曾对贾宝玉做过一番通体描述:“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诋毁!”“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说他是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但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给贾宝玉构出这样一幅肖像的,不是别人,仅仅是有着代表当时封建社会最正统观念的祖母和双亲。“宝玉”本身乃是封建社会的象征,“假宝玉”即意味着不受束缚的人性。正因为贾宝玉之“假”,所以曹雪芹就在他身上安排了一块“宝玉“,竭力使其变为真,宝玉是生下来就带着的,这就更说明了封建统治的根深蒂固。贾宝玉的多次摔玉,正是对封建枷锁的一种抗争。而甄宝玉呢,他是一个真正的宝玉,一个真正封建统治的维护和跟随者,出声在那个对于他来说及其顺应的年代,衔玉也是没有必要的了。
想紫鹃见到甄宝玉后曾想,“可惜林姑娘死了,若不死时,就将那甄宝玉配了他,只怕也是愿意的。”且不提前世报答灌溉之恩的事,虽说甄贾宝玉两人在表明上有很多相似,但黛玉喜欢的并不是“宝玉”那个名字,也不是宝玉那样的长相,更不是两家同样显赫的家世了。黛玉所追求的,是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的环境下一个能和自己相濡以沫的知己。真“宝玉”与假“宝玉”的不同就在于,贾宝玉虽佩宝玉,但他的实质是假,甄宝玉虽不佩玉,但他的实质是真,这一点,在一百十五回两个宝玉初次见面时,贾宝玉自己就已经看出来了,更别提林黛玉那样的灵秀人儿了。
林黛玉与薛宝钗:真善美的冲突
曹雪芹描写的林黛玉与薛宝钗的性格反差很明显,贾府上下,除了宝玉外,所有的人都认为薛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才符合封建道德标准毫无异议的当上宝二奶奶,连起先对她成见破深的黛玉自己最后也不得不承认“往日竟是我错了,是在误会到今”。但是,在整个故事中,林黛玉才是真正的女主角,她才是曹雪芹想要描写的最美的人物。曹雪芹这样安排,无疑也是以假写真,以不美写美。
在《红楼梦》中,我们看到的林黛玉似乎一直在使小性儿,她责怪周瑞家的“别人挑剩下的才给我”,她奚落宝玉“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他,比圣旨还遵些。”语言尖刻,不留一点情面。而宝钗却是不仅时时顺长辈之意讨长辈喜欢,对于那些地位低下的丫头婆子都热情相待。在宝钗过十五岁生日时,贾母问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知道贾母“喜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又一次,薛蟠从南方带回一箱礼物,宝钗一一打点送到各处,也送给贾环一份,赵姨娘便十分高兴,“怨不得别人都说宝丫头好,会做人,很大方,如今看起来果然不错。———若是那林丫头,他把我们娘儿们正眼也不瞧,那里还肯送我们东西?”可见,宝钗在贾府中的好人缘在别人看来处处把黛玉比下去。他们俩是相当儿的人物,所以作者也故意安排了这些细节,在贾府的为人处世方面,宝钗又高了黛玉一筹,偏偏作者还要写黛玉的小性儿,写她对于宝钗享此殊荣的不满,黛玉之不美似乎更明显了。
然而,黛玉如果真的不美,曹雪芹也没有倾其所能去刻画这个人物的必要了。在整个《红楼梦》中,我们也不难发现黛玉的可敬可爱之处。黛玉将凋零的落花收集埋葬,是其对于美好事物惋惜、珍藏的写照;黛玉考虑到雨天不便,打发宝钗的婆子几吊钱卖酒吃,也是其体谅下人,心地善良的表现——。只是黛玉的诸多美的方面,被掩盖在曹故意安排的黛玉的不美之中了,加上宝钗的完美,黛玉性格中的不足便凸现出来了。
黛玉的性格是由她寄人篱下的特定环境所决定的。她心高气傲,实际上也是一种想保护自己的做法。即使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的贾府中,黛玉也并没有放弃自己做人的原则。她该怒则怒,该恼则恼,从来不喜欢去刻意讨好别人。她活着,活的才是真正的自我。这样看来,宝钗的做法酒让人觉得太世故了,她的完美让人觉得太不真实。从我们外人的角度看,宝钗的缺陷就在于她没有缺陷,这样的人似乎和我们不处在一个层面的位置,我们又何以去发现她的美呢?黛玉的缺陷是我们可以理解的,是真真切切的。曹故意写林的诸多缺陷,其实也是反衬林的一种完整的人性,缺陷也是一种美。
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在薛宝钗身上,充分体现了作者对儒家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冷静审视,以及或多或少的惋惜,依恋之情;而在林黛玉身上则流露了作者更多的对美好人性的呼唤,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因此,对于林,我们可以说,“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扼杀了少女真与美的因素,使之逐渐消亡,最终悲惨的死去”;对于薛,则是封建社会“保存了她身上的世俗之善并益之为美,而这‘善’最终却又不得不在环境的影响与压力下变而为‘伪’。”这便是林与薛的区别。
贾宝玉与林黛玉:不是冤家不聚头
宝玉与黛玉两人在爱情历程中的表现,在《红楼梦》第二十九回中有一段概述性的文字:宝玉“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闺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所以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故每每或喜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那林黛玉偏生也是个有痴病的,也每每用假意试探。”“因你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我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如此两假相逢,终有一真。其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其实,看完整篇《红楼梦》,我们不会不相信贾母的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宝林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便引得宝玉发狂摔玉,黛玉自责流泪,似乎两人注定就是克星。以后“林黛玉误剪香囊袋”“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两人的矛盾一次不一次大,中间多少误会不合。可是,他们爱的还是那样深,以至于一提到黛玉要走,宝玉便着急心痛的不省人事;黛玉一提到死,宝玉便脱口而出“你死了,我做和尚。”似乎他们每次的争吵,都只会成为他们爱情的点缀和和见证;似乎这样写他们的不合,才足以反映他们在对方心中的位置;似乎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中,他们才最终明白对方的心,并成为彼此的知己。可见,宝林两人吵是假,合才是真,以不合写合,才能真正显出宝林二人在爱情道路上的艰难。
同时我们不妨来看一看贾宝玉愈薛宝钗这一对众人口中金童玉女的交往过程。不可否认宝玉对宝钗也是有情的,他会看着宝钗的“雪白一段酥臂”而“动了羡慕之心”,他也知道宝钗“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但是这仅仅是宝玉性格中“多情”的一面,在这种感情中包含更多的是一种“敬重”,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更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正如宝玉自己所想的,“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可以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不得不很“没福的摸”。从这个角度看,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正是超越了封建礼法束缚了的,只是他们的这种叛逆在薛宝钗这个强有力的标准儿媳面前显得太无力了。
宝玉与宝钗,从表面上看他们的关系不蕴不火,但是在内心本质上,他们其实是互相对立的一对,在合的背后其实是不合。宝玉会“不管人脸上过得去过不去”,只要听到宝钗提“经济学问的混帐话”,“咳一声,拿起脚来就走了”。甚至在梦中,他也会喊出“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可见,在宝玉与宝钗的关系处理上,虽然在贾府的统治人物看“宝丫头最妥”,是最合适的宝二奶奶人选,但是曹安排的偏偏是这样一种“以合衬不合”的结果,宝玉心仪的对象,不是他眼中的大家闺秀宝钗,而是生活中总是与自己存在摩擦的黛玉。两人的不合是表面的,在不合的背后是两人的相知相泣。
宝林的不合,与两人最终的爱情悲剧有很大的关联。从一开始,两人都背负着“金玉姻缘”的沉重压力,在爱情道路上的磕磕碰碰,其实也是两人在这种压力下情绪的一种释放。宝玉摔玉,是想将“金玉”的说法彻底粉碎;黛玉哭闹,也只是想一再证明自己在宝玉心中的位置,宝玉心中并无“金玉”之说。然而他们这种建立在不合基础上的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抗争,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于改变他们的处境是一点用也没有的。玉最终没有摔碎,泪却已经哭尽。因此在黛玉死去的那一回,那句未说完的“宝玉,你好……”的话,看似是包含了对宝玉的难于言说的恨,但更多的却是一种对命运的无可奈何。
《红楼梦》中“真假”的运用到处可见,以上也仅是其中较为显眼的几处。正所谓“假亦真时真亦假”,但什么是真,什么又是假呢?这样真真假假的描写,不可不看作是红楼梦的另一种艺术魅力呀。
14.读后感100000字 篇8
我一般不看小说的,但这是一部改变我对叙事技巧看法的小说。
我一直认为小说终究是没有价值、营养的,它们描绘的世界离自己那么遥远。
但我现在明白,故事是把事实道理用极具感染和穿透力的方式表达出来,故事源于事实又高于事实,谢谢《无声告白》这本书!
其实这本书刚吸引我的是因为Kindle的推荐,亚马逊畅销榜,华裔作家的力作。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书中是以一个不寻常的5口之家的发展为主线。为什么不寻常,因为男的是华人,女的是美国人,因此他们的孩子是混血,那个年代,混血孩子的定位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中国人的群体还是美国人的群体。孩子们想和美国朋友一起,但是由于肤色问题没人愿意和他们当朋友。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莉迪亚的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她从小就对化学、物理和生物感兴趣,她的梦想是当医生,虽然那时候女医生屈指可数。然而她的母亲却是家政课老师,她的目标是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嫁给哈佛男、照顾孩子和房子的家庭主妇,而玛丽琳却希望自己永远独特、引人注目。她不在乎妈妈的反对,报考化学、生物专业,去做常人眼里只有异类才做的事情,她一直追求的是特立独行。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在大学上詹姆斯课的时候,第一眼就被这个独特的男人吸引住了,从此坠入爱河,可没想到,还没完成学业的她怀孕了。因此她不得不放弃学业,按照曾经母亲给她的路,结婚生子。但她内心从没放弃过追求自己梦想、追求医生目标的愿望,她不甘平凡。
从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性格,价值观迥异的两个人如果无法互相容错,注定会过上不幸福的一生。
我们知道让一个人改变最大的动力,是让他亲生感受到和自己一样的人实现了自己心中梦想的成功案例。而玛丽琳在第二个孩子稍微长大后因为生病去了医院,她意外的发现有个年轻的女孩—她世界里女孩全是护士—别人都叫他医生,甚至别的男医生也会请教她一些问题。她内心从没有过的震撼,她曾经魂牵梦萦的职业,曾经付出无数心血想要实现的目标,现在真切的发生在了这个普通女人的身上。她决定离开自己的家庭,虽然有老公和两个孩子,但她依旧认为自己可以离开他们继续深造,但这段日子只持续了两个月。当她还有两个星期就要完成考试拿到学业证书的时候,她晕倒了,结果检查是她再度怀孕了。她不得不向生活妥协,再一次当起了家庭主妇,趋于平庸。当她回到家的时候,由于自己的长时间离开,家里已经混乱不堪,孩子们第一时间紧紧抱着她,她因此采用了很多人没有能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都会采取的办法,生个蛋,让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从再一次回到家里的那一刻,那决定把自己所有的梦想让莉迪亚实现,她在脑海中用物质给莉迪亚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就这样,莉迪亚无法控制的开始承担父母两个人所有的关爱—过多的关爱。从那时起,她的所有的生活都被父母用放大镜检阅着,她的所有目标也都只是父母的目标。也许单纯的强加一方的梦想,孩子虽然不会快乐,但也不至于选择自杀这条不归路。根本原因在于,她的身上强加了父母两个人迥异的梦想,一个想要独立、鹤立鸡群、受人瞩目的梦,一个想要融入团队、普普通通的梦,两个梦不断地撕扯她的快乐,直到把所有这一切撕得粉碎。
当她选择自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相信这件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女儿的身上,他们的印象里,女儿乐观、好学,有很多朋友,不可能孤独无助到自杀去解脱。她的女儿会主动要求学习物理和化学,会考上成绩第一个给目前看;他的女儿会认真看自己给她买的书《建立人脉的法则》,每天都会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而且相聊甚欢。这一切让他们无法相信自己孩子会选择自杀。
然而我们太忙,太瑕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真实的事情。因为我们忙碌到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反观,她的哥哥内斯,由于自己缺乏父母的关爱,但这也给了他追寻自己航空梦的机会,他从憎恨莉迪亚受到的宠爱,慢慢的变成同情莉迪亚。他在没有父母的关注下,考上了梦寐以求、可以作为航空梦跳板的哈佛大学。然而正是由于他的理解,让莉迪亚觉得这个家里唯一的牵绊就是自己的哥哥了,因此他哥哥离开家去哈佛上学的事件成了她跳湖自尽的导火索。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但这本书给我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这些问题根深在我的大脑中:
家庭和事业如何平衡?不同的目标性格的家庭就不能幸福吗?怎么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我们为什么会讨厌原来真实的自己?当然这里只有我片面的思考,我希望可以看到你们的思考。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2岁的女儿。与其说这是一个企业,不如说这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平台,在这里家庭和工作融合在了一起,老板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老婆则在公司帮助老公打理杂事。其实,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不管去哪里,不管工作多么不确定,家庭永远是确定的,是稳定的。
第二个问题我还没有答案,毕竟自己结婚时间很短,没有足够的生活阅历支撑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唯一能说的是往往成功的企业家或艺术家,他们本身就是个外人看似不可能存在的矛盾体。他们既内向,又外向。既暴躁,有和蔼。既优柔寡断,又当机立断。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可以认亲自己的优劣势,在不同的情景下,发挥出不同的特点。我们不需要一个完美的个人,只需要一个互补的团队。
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无声告白》读后感3000字作文。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我曾经一直是一个关注自己缺点胜于自己有点的人,文章中的詹姆斯也是,我们拼命想弥补自己的缺点,就像补习自己不擅长的科目一样
慢慢的,当性格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变的自卑,开始讨厌自己,认为自己不该这样。而这一切对我慢慢好转,在于我读了关于内向、天赋、性格、优势等一系列书籍开始,慢慢的我可以正视自己的缺点了,我知道有些是不能改变的,而我要做的事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点,然后用专属于自己优点的办法,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
只要知道目标,每个人都有只属于自己最高效的办法。
互联网时代,解放了人性,也解放了梦想,是时候让自己承担起自己梦想的全部重量,不要把它交给任何人,包括自己孩子。
13.读后感100000字 篇9
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 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 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 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 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魂,都太沉重了。就像包法利夫 人最后的结局一般,是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即使作者很成功的用这种方式,披露了一种世态的丑陋让人警醒。《飘》也很成功的用一种火烈的方式,让人对爱充满幻想。可是, 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爱情都是烟花啊!
而那透明的爱情,而那透明的灵魂,却是茶峒里的山泉水,也只有生在茶峒长在茶峒的人才知道,才明白,似水的爱情才具有最大的能量,可以扫平人生路上所有会使其玷污的东西,一直一直单纯而无暇下去。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身边充满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在电视剧的诱引下,我们都憧憬着不现实的粉色的爱情。看到翠翠,我开始审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一些对生命,对世界,对爱情的认识。我们是爱着爱情这 个词还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有人关注,有人呵护的感觉呢?
而我遇见的第二个人,一点会是翠翠的爷爷——一个一生的老船夫。
“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的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
我看见的老船夫有一脸因为风吹而产生的皱纹,又细又深的皱纹成了这位老人最光辉的印记。我看见他在日晒的洗礼下,褐色的肤色有一种快乐的色彩。我看见他乐呵呵的来到这个世界,乐呵呵的离开。我看见他在死亡 的面前,他展现了这位老人——作为山村里最普通的一隅折射的最耀眼的光芒。
摆了一辈子渡的老船夫啊!没有铜臭味,没有防备。他的简单热情让他在骄阳下缝补渔衣的身影成了永恒;他的平平淡淡让我们思索生命的意义。
什么叫生活?你可以如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般哄哄烈烈,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追求用尽生命的力量。但是,也可以就这样存在。你可以挥霍去所有的金钱,可是挥霍不去快乐,你可以就这样
单纯的走一次人间。
离开桃花源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我没有品味出这位渔人在离开这个地方时的感觉,或许他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当我慢慢地盖上了这本书素色的封面时,心,沉甸甸的。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座座高楼大厦支撑起来我们这个城市的脉搏。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那么响亮。窗外分明是车水马龙,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深入骨子里的寂寞。我突然那么像去桃花源,可是,在钢铁森林里出生 的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去看一下,梦中的家乡?
我突然想到了沈从文的另外一篇文章《凤凰》,我看见湘西的凤凰蜿蜒在各处而坚守堡垒还在,可是却没有守住最后的凤凰。我看见在暑假,游人如织代替了当时的洗衣捣衣的声音,我看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这个地方 的美在逐渐被人所知的过程中只留下了那端庄华丽的外壳。我们只能在山坡的最上方,畅想那神秘的蛊蛊,让人脆弱的落洞和那个时候人们的善良。
陶渊明用了一种多么矛盾的手法去写桃花源!因为他知道桃花源不是真的。但是,沈从文他在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长大,他看见他的故乡离桃花源越来越远,他感受到了他的理想世界不再是他的故乡,而是一座幻城。
而我们,原本就已经没有桃花源,可是冰冷的世界却要我们抹杀掉那最后的对桃花源的畅想。
每一个都忙忙碌碌,每一个人都相互猜忌。孩子们从小开始竞争,要求赢在起跑线上,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尽力量。官吏贪污,世界各处战火纷飞。
我们在想,我们是不是正在离开纯净美好,正在离开桃花源,或者说,我们正在离开我们的故乡?
“落日黄昏时节,站在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依稀可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而如今的我们,只能够对着月色畅想着山涧里的蛙声了。
重访桃花源
“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桃花源记的结尾是个悲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愿望得是个悲剧。
我想茶峒这个地方,兴许是真,也兴许是假。它可能只是作者借以发泄喜怒哀乐的地方。因为34年,国内内战已经打了七年之痒。在血色与战争的干扰下,人民丧失了纯朴。但是这里人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 更显的茶峒的宝贵。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茶峒吗?某一时刻你想起的外婆家的柴油酒香,某一时刻你走在你走过的林荫道路上时的悠闲,某一时刻你思念他人时的透明洁净,某一时刻你在乡间重拾的童年乐趣。
他们都是茶峒,我们藏在心里的茶峒。生命力哪里都是茶峒的影子,因为他只是一个愿望,一个人们在喧嚣的世界里畅想宁静美好的地方。而刘子骥他走不去桃花源,仅仅是因为,去这里的路,我们只有自己可以知道。 问心,当它慢慢跳,当生活慢慢走时,你便发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想,这座山城,兴许在如今,也只成了一座只有外表的城楼,兴许他还在,他只是一个幻城——就像我们不会一本《边城》而去寻找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后记:我只想谢谢一个叫做茶峒的力量
我最喜欢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想,我们的故乡一直在我们的心里。那最最单纯最最透明的地方,便是我们在每一个昏黄的午后,在炊烟袅袅中听到的呼唤。便是我们的茶 峒。当金戈铁马战袍被鲜血染红的时候,我希望我不要迷茫,我要铭记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清明的地方要守护,要用尽一切去爱。边城,他只是一种力量!
总觉得自己有很多的感受,却因为文字的苍白无法尽情地表达,惟有多加努力在文字上多下功夫了。
虽然现在电脑已是进入千家万户,但是我一直还是喜欢看书,喜欢手捧厚厚的书斜靠床头或是沙发上阅读,任由自己的心随着书中人物的命运起起伏伏,那样一种感觉总觉得换到电脑上是不知要减少多少倍的。书在手上让我感觉踏实和快乐,最好的是雨夜或是雪夜,窗外下着细雨或是鹅毛大雪,在家中看书无疑于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因为爱看书所以很爱买书,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在大庆的四年断断续续买了不少,毕业的时候可是费了些劲才背回来,现在还安好地在我床头的书架上。结婚的时候就和丈夫说一定要买书架,其他的倒是可以省的。这么多年来也是攒了不少的书,都是我最爱的,喜欢的读过很多遍也不会厌烦。我常想自己也攒不下多少身家留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把我这些多年积攒的书籍留给她吧。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12.读后感100000字 篇10
本学期学校为了鼓励大家读书,统一发了一本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我在闲暇之余读了一部分,让我回味无穷。娓娓道来的教育秘笈就像与读者对话,许多的困惑也随之渐渐明朗。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有同感:“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是的,就拿我外甥来说,看似动作较慢,但是对社会的进步事物说起来让人用另一种眼光看他。
他小时候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历史和地理之类的,积累了好多知识,高中时学习再紧张,也要挤出时间(如周六晚)上上网浏览一下著名网站,上一下qq,关心一下国内外大事,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几个地方,就会告诉你那里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有时模唱几首流行歌曲还真是有点模样,这就是“新新人类”。
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我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企望、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只有听之任之。想想现在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做家长的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助和协调,是非常需要与学校老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把责任推给学校和老师,却不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很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己储存一种能量,为自己积淀一些知识,为自己储备一定的能力,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合适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我记得教育自己女儿时,她出生才八个月就教她自己学会吃饭,读小学时要求她一定要遵守纪律,要多为他人着想,回家要学会做家务……如今,走向社会了,较快地适应了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需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和谐的环境,要鼓励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要让他们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己的目标,坚持数年,必有好处!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最高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最近阅读了刘墉《世说新语2刘墉教育秘笈》,感触颇多。刘墉先生以非常平实的语言,幽默的文笔,道出很多人生哲理,实在令人佩服。本文就以处罚的艺术为题谈谈个人感想。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今天晚上,我又读了《世说新语》识鉴门的几篇文章,其中有一篇使人的品质得到了很大的体现。
原文是这样的:王浚冲、裴叔则二人总角诣钟士季,须臾去后,客问钟曰:“向二童何如?”钟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
译成现代文是:王戎、裴楷二人儿时去拜访钟会,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有客人问钟会:“刚才那两个孩子怎么样?”钟会说:“裴楷清明通达,王戎简约扼要。二十年后这两位贤才将成为吏部尚书,希望那时天下没有被埋没的人才。”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个善于发现人才,并且具有优秀品质的钟会和一个清明通达的裴楷,一个简约扼要的王戎。文章以钟会和客人的对话为主线,阐述了裴楷、王戎的品质,也写出了钟会的善于发现人才的能力。文章第一句中“须臾去后”,意思是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写出了王戎和裴楷在钟会家中待的时间短,也一定衬托出了钟会发现人才之迅速。钟会话中的最后一句:“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突出了钟会善于发现人才,能从儿时的表现想到二十年后的作为,坡有一定功底。也写出了王戎、裴楷的一部分优良品质,儿时已有所体会。“当”字有一定的肯定意味,突出了钟会的能力强。后一小句“冀尔时天下无滞才”这是钟会的愿望,也是为国家兴亡所想的,写出了钟会关心国家的未来和国家的下一代。
像看故事样的读着《世说新语》,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后面,感慨颇多。试着谈谈我的点滴体会。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历来具有深厚的道德及传统的美德。然后,如今看来,某些美好的东西已经成了历史。今日的中国,人们的道德观念金钱观念传统观念似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些报道和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中国的香港澳门中国台湾人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美德方面要比大陆人好很多,在尊重老人,爱心事业等方面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当然,我说的是整体状况,也并不是说我们就一无是处,我们身边也不乏雷锋式的人物。我只是想说,现在下一代人的思想道德等方面也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了,不然,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将会无法传承,就连国人的国际形象也大损。
前两天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71岁农村妇女每月捐款1000元”。说的是济南地区双港镇郭黄庄村郑金玉大娘的故事。用她自己的话说是“我是家庭妇女,没退休金,但几个孩子都孝顺,每个月都给钱,我一个老太太,能花什么钱?每个月拿出一点钱来捐助孤儿和困难群体是可以做到的。”多朴实的语言!就这样她一坚持就是许多年,累计捐款已达10多万元。
也在前两天,电视上看到了一个报道:公交车上两个年轻人为了争一个座位差点动起了手,一旁的一位老太太站起来,让坐于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就真的坐下了。老太太说,“只要他们不打起来,我让个座,算不了什么”。又是一“爱幼”的典范!但尊老又去了哪里?
因为迷恋网络,中小学生弑父(母)的报道,屡见不鲜。
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难道还不值得我们的思考吗?
“冀尔时天下无滞才”,愿这美好的愿望在今天成为更美好的现实!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不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起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许多父母在处罚孩子时,犯了两个最大的错误,一是他们要罚,确舍不得,下不了手;二是他们会处罚,但是他们没有自己一定的原则,好像随他们心情好坏来执法,让孩子摸不清。刘墉以自己教育孩子为例,特别是提到他的母亲,在刘墉想打儿子确又碍于母亲而没有真打的时候,提醒刘墉,真要打,真要教育孩子,就要打重点,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损了父亲的威严,更关键是丝毫起不到教育的效果。刘墉以自己年迈的母亲为例,告诫我们教育孩子得把握好度,作父母的得有自己的原则。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刑罚的目的是帮助教育,害怕孩子做危险动作时受伤,于是在他不听话的时候处罚他,目的是使他不受伤,你能把 他打成一身伤,当然不能,所i以处罚绝对不可以过分,否则就变成是你在伤害他了,常此以往,不仅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可能还会使孩子渐渐远离你。同时处罚又得有自己的原则,什么事情该罚,什么事情不该罚,不能随自己心情而定,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而且要经常让孩子知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如此想到我们高中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共性的。
对于高中生,首先制定班规,详细完备,让学生清楚我们的原则底线,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你犯什么错误会相应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一旦学生犯错,一定要处罚,当然这处罚要严格遵守事先的规定,不可过于随意。高中生又不比小孩子,处于青春期叛逆期,他们有很强的自尊心,所以我们在处罚的时候一定要照顾到学生的自尊心,这样才可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判断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10.读后感100000字 篇11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刻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发奋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方。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好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但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但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但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生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生”,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生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生。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生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生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生最喜爱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生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生。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正因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好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好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但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好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正因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好被人坚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但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就应是正因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联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5.读后感100000字 篇12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discipline,concentration,patience,passion)。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爱的艺术读后感
最近朋友推荐了一本弗洛姆所著的《爱的艺术》。我不敢以读懂爱的艺术自居,在那里仅是带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梳理一下爱的艺术。
一、爱的知识
在作者弗洛姆的眼中,对感情的定义是客观而全面的。客观是因为他对于爱的理解是贴合人性的,而全面则是他将爱放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考量。在书中无论是对爱的定义,还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爱的阐释都更侧重于社会这个维度。在他的眼中感情能够解释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于给与得的认知。我认为基于社会的角度去分析感情是必要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活。爱是维持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从弗洛姆对个人到族群到国家到社会的进化这一过程的客观描述中,表述了人为什么需要爱。掌握爱的知识,人将更容易摆脱孤独、恐惧和自身的局限,到达完整和统一。
二、爱的给与得
弗洛姆说:“感情是一种用心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的情绪,一般来说能够用另一个说法表达,即感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给与得充满弗洛姆关于爱的每一个观点。对给与得的关系的阐述,让我们区分天真的爱同成熟的爱的不同原则。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对于爱的给于对象的不同,弗洛姆带我们领略了不同种类的爱:之于众生的博爱,之于孩子的母爱,之于爱人的性爱,之于自己的自爱,以之于神明的神爱。
三、爱的实践
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是的,不明白什么是爱的人是苍白的,不明白如何去爱的人是盲目的。从社会的维度去解读爱的动力,是人们为了摆分离、脱孤独和恐惧,到达同社会或者说自然的一种统一性。这种动力是我们爱的勇气,但同时也是对自我认知的局限。弗洛姆说,爱是实践就是对客观的认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体验的确认。他来源于你的的情感体验,投射于你的思想,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处理,这个东西变成了我们所认知的爱。体验需要客观的认识,投射需要理智的确认。
四、以爱之名
爱是一门艺术。它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撒下种子,爱是人的本能。但让我们感到悲哀的是,这种本能正在随着社会的更迭和时代的变迁渐渐的退化,与我们生命的本质渐行渐远。如果我们对自己及自己所生存的社会进行反思,就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道德和良性的社会关系正在以爱之名渐渐消融。爱变成了一个标签,变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爱是我们生命过程的体现,更是体验生命过程的通途。学习爱的知识,修炼爱的艺术,在爱的实践中我们能够摆脱人性和社会的局限是每一个人的必修课。我们爱,不是仅因为我们值得,更是因为以爱之名让一切完整。
爱的艺术读后感
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薄薄的书。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通俗地说,爱是给予而不是理解。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会说,感情是弱者的感情,但是,过于脆弱的相互依靠的感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说,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就应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
弗洛姆也超多探讨了现代社会是否有利于爱的培养的问题,他认为,西方社会导致了爱的溃散;其主要论据在于,现代社会的组织方式带来了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异化了。我赞同,在工业大革命之后,“物”在人类生活中享有了从未有过的地位,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崇拜;但是我不敢肯定,在现代社会之前,爱是普遍的,而现代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爱的溃散。可能确实现代对于人之间关系的抨击很多,从文学到哲学的各个方面,但是更加可能是由于人的信仰变化――从崇拜爱与美到崇拜物而贬低人――而造成的。我们甚至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我们对自己的心灵更加敏感或者麻木。所谓协作精神和相互体谅对于相处的作用,我想不只是现代会这么要求――人和人是不同的,相处之间摩擦就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同理心和让步就是必要的润滑剂,而非某个社会形态强加在于人身上的,只但是大众媒体会不会这样坦诚。
让步假设说,现代社会确实存在爱的溃散,这也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美德标准带来了这样的状况来概括。如果爱――博爱、母爱、性爱,能够给人带来愉悦,那么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会因为社会崇尚协作精神,就贸然提议说,我们放下相互之间的爱,用协作好处上的共生来替代吧。――人应对鱼和熊掌的第一反应,不会是,两者我该放下哪一个,而首先会是,我能不能同时占用两者。另外,如果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起意在于学会爱,获得幸福感,那么笼统而轻巧地把职责推于社会形态是一种既不负职责又无济于事的行为――我们大能够把时间花在一部电影一桶爆米花,而不是严肃的思考上。
但是,我们确实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或者说工业化的进程,确实改变了人的很多习惯、特征;这样特征和习惯的改变可能最终改变了社会里爱的现状。
确实,现代社会里更多幸福感来源于消费――或者说,人的幸福感向来部分来自于消费,而在工业化之前,消费部分占有份额受到了消费品总量的限制,无法大幅扩张;而工业化带来了这样的可能性,于是人自然地转向这部分更加容易增长的幸福来源,从而构成了大众逐利的场面;而这样的状况有可能造成了大家对于精神层面替代性的忽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国际贸易里“福利恶化型”增长的状况会出现。
同时,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习性。弗洛姆在“爱的实践”里所提到了几种爱的基本要求:“自律”、“专注”、“耐心”、“极大的热情”(discipline,concentration,patience,passion)。但是现代社会的物质消费约束集确实不利于这些美德的培养,这些美德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远不如一两千年前。我们能够说,人性的的进化是缓慢的,远远慢于意识形态的演化,更加慢于生产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生产力经历了指数甚至更快的增长之后。不可能指望植根于人性的意识形态迅速地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提升,而同时持续了当初的种种坚韧不摧(或者至少在没有外界冲击状况下,表面的坚韧不摧)。因此,爱成为一种需要学习、时时注意的潜力――培养这样潜力之始,就是从努力靠近弗洛姆所提出的几项要求开始。
1.读后感100000字 篇13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 "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 --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於此.
鲁迅的文笔 , 细腻且具有批判性 , 多讽刺 , 对比 , 象徵手法 , 描写人物简洁有利 , 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 "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 (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 "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 "(比喻、讽刺);" 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 "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 "(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 " 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 "..太阳也出来了; ….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 ….,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 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 "…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 (革命民主精神的宣扬).
药的讽刺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7.读后感100000字 篇14
这篇文章的读书笔记我更是无从下笔,完全不懂文章的主旨。现在我才明白鲁迅先生竭力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化的良苦用心。中国历朝历代通用文言文,不管你是否饱读圣贤之书清一色张口闭口君子曰,之乎者也摇头晃脑的整日挂在嘴上。似乎这就是饱读圣贤书的证明。时过境迁,到了民国仍然离不开之乎者也,不说这些仿佛就不会说话了。文言文更加叫人难以理解。民国初期中国的文化发展几乎停滞不前,而在现代文化发展突飞猛进,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在文化发展速度之快的今天文言文已列入学校教学课程,已被尊称为国学,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瑰宝,同时受到现代文学家们的尊崇。
我反反复阅读了十几遍,文章的潜在思想在说明一个我无法理解,思考还不够透彻的思想理念。应该就是鲁迅先生从个侧面来讲中国文学发展必须改革的一个趋势,其目的就是推行新文学,提倡白话文势在必行。先生提倡白话文主要原因,白话文深入浅出简单明了,无论老幼都可以学会听懂。文言文繁琐寓意深奥,叫人难以理解。孔孟之道讲的无非就是三纲五常道德伦理,陈旧的封建教育理念。贵为哲学也有不可取之处,其实就是封建思想在作祟。
鲁迅先生推广新文化,也并非一口否决了旧文学。先生写作时也会引用文言文,在文章中起到了承下启下的作用。文言文之所以让人难以理解,是因为短小精悍蕴藏很深的哲理。博学的人一看便懂可以完全理解;知识浅薄的人看到文言文就想云遮雾罩,无法领会其中的道理。
文章第一段,鲁迅先生一改文人墨客的温文尔雅,“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堕入地狱也绝不悔改,总要诅咒一切反对白话文,反对白话者。”其实这并不是先生真正的恶言恶语,他也不是厌烦了白话文,只是借着这些话来发泄内心的悲愤。白话文及新文学不能推广应用,绅士们和资产阶级文人一味追求古人的孔孟之道周庄之理,却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已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并以此压迫剥削生活在黑暗底层的劳苦大众,使得他们永不的翻身。
鲁迅先生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学不是没有他的道理。清朝政府灭亡,一切科举制度也跟着消亡。前清遗留下来的秀才举人虽说满腹文采,却没有用武之地,与一块朽木没有什么区别。民国时期仍要使用文言文,就是那些残留在前清遗老们心里的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已根深蒂固,让他们顽固不化。民国初期的文人们不肯放弃已经不合时宜的思想教育方法,只知追求儒家学说。
不忘孔孟之道周庄之理也是无可厚非,但一味追求陈腐不思进取只会使人的思想退步,人类也就不会有新的文明。在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就开展了提倡白话文推广新文学,反对文言文旧文学的口号。学生举行了大规模的游行来提倡新文学。由此表明这不仅仅是鲁迅先生的呼声,也是具有爱国思想的学生的呼声,更是全国各界爱国人士的呼声。急切呼吁民国政府推行实施新文学,使用白话文推广新教育体系,倡导使用白话文教学,却遭到了封建思想文人和资产阶级文人的无理阻挠。
白话文无法推行实施影响面之广是可想而知的。那些初读“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们也有渴求新知识的心灵,有追求美的天性,厌恶了枯燥乏味毫无生趣的文言文。旧文学在一点点抹杀孩子们爱美的天性,一点点抹杀了孩子们对于学习知识的热情。封建思想和封建教育理念在禁锢着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童真。
鲁迅对那些所谓的知识学者以老卖老非常痛恨。绅士们就见不得别人比他们小有成就,就会原形毕露的进行言论攻击。文人们也一定要骂“以为大悖于文格,亦即大损于人格。”绅士们自认为鲁迅先生提倡新文学,有违背中国自古传承下来的文学礼教,也就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有违孔孟之道周庄之理。鲁迅先生文笔犀利刻薄讽刺辛辣,对那些枉称文人的大学问家们一通胡劈乱砍,让他们遍体鳞伤羞愧难当。对那些资产阶级文人冷嘲热讽横眉冷对,毫不留情地揭开他们的伪善面具。
“幸而还没爬上象牙之塔去”。鲁迅先生的文章在当时的文坛以开拓出一片天地,也并非徒有虚名。先生在大力提倡白话文,提倡新文化,却遭到了同一时期的资产阶级文人和绅士的排挤,因为他们的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先生的文笔严厉批判资产阶级文人的腐朽,揭露资产阶级文人和绅士的假仁假义道德败坏的丑恶行径;揭穿他们文人外衣下隐藏的伪善的罪恶。鲁迅先生的文章让他们感觉如芒刺在背,永远感不到舒服。
鲁迅先生的文章受到爱国人士和青年学生的青睐。先生也是从前清走过来的,但骨子里却没有绅士和资产阶级文人的那种顽固不化保守的腐朽思想。激进爱国人士和学生喜欢阅读他的文章,主要原因是先生对新文学的创作激情。文章中融进了作者的灵魂,将他个人的新思想、人生观、道德观毫无保留地剖析在世人面前。没有虚假,更没有高谈阔论,显然一个坦坦荡荡的君子。和鲁迅先生比起来,他们就是龌龊小人。
另一个原因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文言文使用较少白话文较多,读起来自然流畅朗朗上口更容易理解,对读者有更大的吸引力。先生大力提倡白话文,所以先生首当其冲多使用白话文,以此来感染他身边的人都来学习使用白话文,也将所有人的学习积极性带动起来,白话文就会发展壮大。
鲁迅在校任教期间,陈西滢杨荫槐等为一派的资产阶级文人与先生水火不相容。他们反对白话文新文化的推广应用,极力阻止先生的倡导。陈西滢常对鲁迅先生进行言论攻击,还以此镇压学生响应提倡白话文新文化的运动。借此污蔑学生的爱国热情,破坏学生的爱国思想。鲁迅还借阴阳之说论证公正公理,谈论正义是非。在黑暗统治下的旧中国,仍是专权当道,谬论肆意横行,根本没有公正公理可言,这也是中国历代王朝的悲哀。
鲁迅先生笔锋一转,谈到了家藏的老书。唯先生专有的图画本子《二十四孝图》应言而生。孝无非是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而在先生年少时看来实在太难。对于《二十四孝图》我很陌生,也是一次偶然在网络中浏览看到的并未在意,想不到这次写博文它帮了我大忙。当我再次查看时心中不免认同先生的言语。
从远古帝王舜的《孝感动天》到宋朝的《涤亲溺器》,《二十四孝图》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我为古人的孝行感动但却不能完全苟同。其中《戏彩娱亲》或是《老莱娱亲》、《郭巨埋儿》这两点和先生看法一致。我不是故意附和先生讨好先生,实在让我觉得古人太过迂腐。这样的孝也可以被公认为孝吗?
《郭巨埋儿》真可谓是迂腐之极。不说现代人的不孝,换做是我也绝不会埋掉亲生儿子来奉养老母。郭巨为夫,可以耕田种地打柴度日奉养老母,也可供养孩子。郭妻可以纺纱织布做些女红,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一样可以生活。为奉养老母节省粮食宁可埋掉儿子却不寻求生活出路,这和愚人有区别吗?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此完结不是太悲哀了太可怜了吗?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只知道玩乐正是享受父母爱护的年龄,面临死亡都已无所知。一个地坑,一抷黄土,两个愚蠢的脑袋就要轻易断送一个鲜活的生命。愚蠢!以我看来这样的孝行应该受到严厉的批判。这样的孝千万不要有人拿来效仿,否则孝就会变成罪恶的帮凶。
《戏彩娱亲》虽然是孝子行孝,但也有不妥之处。高龄双亲在堂,老来子行年七十。挑水跌倒只要站起就会过去了事,即使父母心疼说些安慰的话,也不至于要装作小孩子哭闹来哄双亲高兴。这样一来倒显得做儿子的有失大体,不会让人认同,孝反而让人觉得掺了假也不会有教后人行孝的意义,只当是一个笑话来讲。
其他孝子图做起来倒也容易,只是当今社会不同于往昔,行孝也没有那样艰难。父慈子孝社会风气日渐好转,作恶忤逆也不多见。孝子图宣扬孝字当前含义颇深——为人子孝,育子承孝。让我感动的是《卖身葬父》孝子董永家境贫寒,无钱安葬过世的父亲就卖身为奴,真可谓之大孝。但在现代社会早已没有卖身葬父的说法,只是董永行孝为之感动为之钦佩。
孝的寓意广泛,并不拘泥于点面,也不一定要做到面面俱到。只要对父母没有忤逆行为,经常和老人沟通增进与老人之间的感情,都可以称为孝。孝是人的情感行为的基本准则。我想,对于孝有人会比我理解的更为深刻透彻。
难以理解的是文章最后一段。《二十四孝图》是封建社会宣扬孝道的故事,故事也着实感人。关键一点,用封建思想旧的观念宣扬这样的孝道让置疑。“老玩意”一词鲁迅先生似乎隐藏了什么没有说出来,是坚决提倡推广新文学的决心,还是藐视旧观念的陈腐?“本来谁也不实行”从本质上讲这种旧的思想观念驱使下做出来的孝道已经太显陈腐,应该淘汰。孝应该传承下去,但要切合实际的生活。
鲁迅先生学识渊博,虽然提倡新文学,但并不表示他反对旧文学。旧文学中也有精华,可取而代之为我所用。他忧心父亲因家中贫困担心自己被父亲的孝心卖掉,其实另有玄机。时逢动荡年代民不聊生。倘若天下孝子都如法炮制该有多少无辜的性命丧生,就会家破人亡,哪里还有父慈子孝可言,孝又有何宣扬的意义呢?
含有讽刺意味的是文章的最后一句,“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生老病死人之常情,祖母故去自己仍安然无恙,儒家宣扬的孝也就是一个失败,事实证明孝也会有错误,不一定要依他们所说去做孝子必须履行的孝子行为。
我的文学知识浅薄,只能凭我个人的感念来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这篇文章以《二十四孝图》为介质,阐述了儒家学说并非尽善尽美,也会有瑕疵。这样的瑕疵对人文教育没有任何帮助,只会将人的理性扭曲异化,就不再是真理,是悖谬是人类恶行的起端。旧文学旧思想已经不符合社会环境需求,就应该去掉糟粕,取之精华继续发扬光大。这就是社会所需求的,实际也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孔孟之道固然要学习,但绝对不可盲目是从,否则就会产生错误的认识错误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