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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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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精选17篇)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近年来,有的学校出现了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刀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扰,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都或多或少拥有下面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同学好朋友突然闹别扭,看问题片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教育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能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哪些是未成人的不良甚至严重不良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屡教不改;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决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有不法分子威胁、指使、教唆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认真学好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2

各位,同志们: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非常荣幸能够和大家分享一个关于“心存敬畏,遵纪守法”的话题。这个话题看似简单,实则深刻,它关乎我们每个人的道德底线,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

首先,我想谈谈“心存敬畏”。敬畏,是一种内心的敬畏感,是对法律、规则、道德的尊重和敬畏。在现代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我们的行为举止都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心存敬畏,就是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也要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充满敬畏之心,尊重他人的权利,遵守社会规则,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其次,我想强调的是“遵纪守法”。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利器。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有的素质。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的红线,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那么,如何做到“心存敬畏,遵纪守法”呢?我认为,首先要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私欲所动摇。其次,要加强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我们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增强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最后,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我们要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社区建设等活动,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心存敬畏,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担当。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法治、公正、文明的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谢谢大家!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4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良好的环境啊!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和大家谈谈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心存敬畏,遵纪守法。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的行为举止,无论是大是小,都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一颗敬畏之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首先,心存敬畏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敬畏是对自然、对生命、对法律的尊重,是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当我们心存敬畏时,就会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超越法律的底线,不要做出伤害他人、损害社会的事情。这种敬畏之心,是我们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

其次,遵纪守法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不以身试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权益。同时,遵纪守法也是我们个人品德的体现,是我们赢得他人尊重和信任的基础。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忽视了这一点。他们心存侥幸,认为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他们无视规则,认为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事。这些人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心存敬畏、遵纪守法不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为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位同事,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敬畏之心对待生活、对待工作、对待社会,以遵纪守法为准则,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更加和谐的未来!

谢谢大家!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6

一个国家即便经济实力再强,假使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4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从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软硬实力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文革”十年浩劫毁灭性地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伴随财富和金钱而来的铜臭气又蒸熏模糊了、甚至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就没把党纪国法当回事,不仅没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的耻辱,反而把善钻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权,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本分做人在他们眼里反而成了“没本事”的代名词。

违法乱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之流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败坏是不可低估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动摇了我们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许多人的法纪意识。

因此,要把“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深深烙进人们的心里,长期不断的宣传教育当然是必要的,而且必须从娃娃抓起。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不仅要让那些害群之马和社会蛀虫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还要让他们付出道义上的沉重代价,千夫所指、唾沫淹死。否则,臭的不够臭,香的不觉香;荣的不觉荣,耻的不知耻。惟有如此,泾渭才能分明,正气才能上升,法纪才会令所有人敬畏。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儿在水中嬉戏,会觉得它们是多么自由。有的同学还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这些同学的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弄,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从违纪到违法,从犯错到犯罪,一步步走向深渊。常言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一定三思而后行。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尊、自强、自爱,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小学生,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从上学开始老师教育我们关于法制内容。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在学校里,我们除了每天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要和同学们相互沟通、互相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法律知识,对于违法行为比如偷窃、打架等现象进行坚决抵制。而放学后我们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更不可以偷东西否则你就会触犯法律就要吃大苦头的。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这里,我要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都要遵纪守法!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学法知法懂法,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辉煌,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8

提起“遵纪守法”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就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都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根本保障。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礼仪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制自律;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五中!作为一名公民,就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服从法律的约束,维护法律的尊严。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作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到惜时,说到勤奋,我不禁想起我国古代的前辈们,孔子读书“韦编三绝”;晋代孙敬,长夜苦读,以头悬梁;战国苏秦,发愤励志,以锥刺骨;车胤家贫,“囊萤”夜读;孙康无灯,映雪而读……“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是的,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通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不是将绍兴兰亭的一清水池变成“墨池”了么?

同学们,三更灯火,五更鸡鸣,正是男儿读书时的大好时光,行动起来,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弱,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珍惜今天这青春大好时光,不要叫一日、一时、一分、一秒、闲过,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谢谢大家!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9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国家需要指定许多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调整范围,各有各的内容。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专门规定国家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重要事项的法律;另外要使国家这么多的法律之间不发生矛盾都符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必须有个总法,把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确定下来,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寻,这部法律就是宪法。所以学法必须了解宪法。世界大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宪法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劳动、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劳动、受教育、服兵役、纳税、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等基本义务。我们应当从小了解宪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0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文明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建我们美丽文明的小校园。

谢谢大家!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当一辆辆车子相撞,当一个个家庭破碎,当一个个孩子失去亲人,当这个世界充满哭泣的声音,朋友们,你们愿意看到这样的情景吗?不!我不想。只要我们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这些惨剧就不会发生。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90%以上都是由于其中一方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由此看出,交通规则可不是一件小事,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请将交通法规放在心中。

每一位司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遇到黄灯等一等,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可是就是有很多司机选择间接性失忆,认为这些都是小事,正是因为这些小事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让多少天真的儿童变成可怜的孤儿。有一次,我在电视中看到一段视频,一位孕妇去超市买完东西正往出口走,就在这时,一辆小货车往超市方向开去,当时的车速很快,司机来不及刹车,一下子就撞进超市,当场就夺去了孕妇和两位工作人员的生命。最可怜的是那位怀着宝宝的妇女,那个即将出生的小生命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就离开了。两位工作人员是暑假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一位20岁,另一位才19岁,这位肇事者也被警察带走,经过调查得知,是因为他饮酒驾驶出现幻觉。然而这次失误却带走了四条鲜活的生命啊!

现代城市马路修的越来越多,可交通压力却也越来越大,为什么大家都不遵守交通规则呢?其实这正是博弈论里经常谈到的囚徒困境。假如两个人遇到交通阻塞,只能一个人能过去,其中一个人会这么想:我挤他不挤,我过去,我占便宜;我挤他也挤,谁也不吃亏,他过去我过不去,那我就吃亏了,所以两个人的优势策略自然都是挤,但结果呢,谁也过不去。从长远想,所有的人都不挤,交通就会顺畅,最终对每一人都有利。要解决囚徒困境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制定有效的交通法规。对违反交规的人实施惩罚,这样就会增加乱挤者的成本,这样他的优势策略就是遵守交规,长而久之,交通自然会顺畅。

遵守交规从我做起,希望这句话能在我们的心底发芽成长,让这个世界幸福来得多一点,那不是更好吗?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2

尊敬的老师:

同学们,我们要知道,纪律法则是一道设计的围墙,一旦越界,就会打破保护我们的屏障。如果小心保护,会为我们地带来文明和安全。践行诚信,是一方来自心田的甘泉,停滞不前,会使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而流,会让我们全身溢满良知。

当垃圾不再因为我们的乱扔而成为肮脏的废弃品时,对环境的保护就会变成一种像紫萝兰一样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的声音不再因为我们的而变成震耳欲聋的噪音时,对公共物品的珍惜就会变成一种像茉莉花一样芬芳的文明;

当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从我们的行为档案中删除时,规范约束就会变成一种像康乃馨一样成熟的文明;

当诚信不再因为我们的忽视而仅仅是一个词语时,践行诚信就会变成一种像百合一样醉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一点一滴地遵纪守法,滴滴践行诚信,就会慢慢汇聚成文明的花朵,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春天,文明成为了我们的`一种文化。

其实,规则似乎并没有那么可怕或难做,它就像一双温暖的手,在人生的道路上指出你鲁莽的错误,引导你成长为正直的人。其实,诚信的践行并没有那么难,也没有那么难达到,不讲出格的诺言,诺言就能做到。其实,要做一个文明人,并不那么遥远,那么难做,遵守最简单的原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去好好保护法律法规,真正践行诚信,让文明在你的身上散发出芬芳。

事实上,文化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词,它是一个人的文明加上另一个人的文明,人类文化是由许多小文明形成的。

就像从一开始数,—直没有尽头地数,从我开始,直到生命的尽头。不随地吐痰,就是一种文明;不打架,就是一种文明;不违法犯罪,就是一种文明。

践行诚信,在点点滴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围栏里有一扇门,人们从那里有序地走出,走向更宽阔、更安全、更自由的金色道路,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践行诚信,从自己做起。当小文明无处不在,闪着耀眼的光辉,散发出迷人香味,民族和谐的文化就会永恒闪耀!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4

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与法律制度。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该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应该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与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与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责任。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成绩名列前茅,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恋上了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啊!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像这样的事在当今社会上随处可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只有触犯法律条文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与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不能光凭纸上谈兵,要从日常生活做起。比如: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与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5

老师、同学们:

提起“遵纪守法”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就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都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根本保障。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礼仪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制自律;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五中!作为一名公民,就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服从法律的约束,维护法律的尊严。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作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到惜时,说到勤奋,我不禁想起我国古代的前辈们,孔子读书“韦编三绝”;晋代孙敬,长夜苦读,以头悬梁;战国苏秦,发愤励志,以锥刺骨;车胤家贫,“囊萤”夜读;孙康无灯,映雪而读...“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是的,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通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不是将绍兴兰亭的一清水池变成“墨池”了么?

同学们,三更灯火,五更鸡鸣,正是男儿读书时的大好时光,行动起来,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弱,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珍惜今天这青春大好时光,不要叫一日、一时、一分、一秒、闲过,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就会有良好的秩序。”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法治一词,所谓法治,即是依法治国,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法律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规范。我们常说法律无情,可我们每个人又处在法律的保护伞之下,它如一把无声的钢尺,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利。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是根据其法律的完善、民主程度来衡量的。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最后我想身为学校的学子,虽然“能做事”但是要做不违规不违法的事,就算犯了错也还应该有我是学子我“敢担当”的那份担当,孔子七十岁时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最后希望每一位“有智慧”的学校人能效仿孔夫子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

谢谢大家!

中学生关于遵纪守法的演讲稿 篇17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